1、
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甲 方:xx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为了落实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加快推进西咸一体化建设,着力打造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现就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农业类(万亩标准农场、葡萄酒庄园、生态农业示范区及农业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战略协议:
一、合作双方基本情况:
1、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2、
二、合作项目、位置
1、
2、
三、项目概况
四、合作项目投资的意义:
投资开发
2、本项目能够带动关联项目、旅游产业,促进新城经济发展;促进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的改善;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社会安定改善,从整体上提升泾河新城的形象和竞争力,对其周边地区的发展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
另外,本次战略合作将进一步使乙方成为推动泾河新城发展最重要的项目运营商之一,在获得自身发展的同时,对泾河新城加快发展、提升新城品质和国际化水平也具有推动作用。
五、合作项目投资总额:
乙方充分认识到本次合作的战略意义,对本协议约定的项目投资总额计划为 亿元人民币。
六、合作方式:
1.甲方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农村集体土地的发包方及承包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
3、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意见》规定的内容,确保项目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流转;协助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2.乙方按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意见》规定的内容合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乙方自筹资金,进行投资建设。
七、甲方同意为该项目提供以下服务:
1.甲方同意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协调乙方与相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
2.甲方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乙方进行项目开发建设提供便利条件。
八、乙方应履行下列义
4、务:
1.乙方聘请相关专业中介机构负责编制项目核准、环境评估等所需要的法律文件。
2.乙方保证投资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
九、附则:
1.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为意向性质,具体合作项目实施双方必须另行签订协议。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 方: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乙 方:原点生态农业示范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约时间:2011年 月 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