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联会外事管理制度
(试 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xx联会(以下简称“联会”)外事工作的管理,以保证联会对外交往更好地为国家总体外交和祖国统一大业服务,更好地为开展民间外交服务,更好地为xx联会的发展服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联会的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联会、联会所属各地代表处、各会员机构及各服务队。
二、管理原则
联会根据“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建立外事管理体制。
“统一领导”——对内统一指导,对外统一协调联会与国际狮子会的交往事宜,联会所属各地代表处、各会员机构及各服务队不与国际狮子会直接发生联系。
2、
“归口管理”——联会理事会设外事工作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外事委员会”),负责处理联会日常外事管理工作,为联会外事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分级负责”——各会员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涉外事宜全面负责,做到认真谋划、严格把关、及时请示汇报。
“协调配合”——各会员机构应指定专人参加外事委员会,并根据联会的统一指导和协调,负责该地区的日常外事工作。
三、联会外事工作管理委员会
联会外事工作管理委员会由联会秘书长任主席,副秘书长任执行主席,联会办公室主任任执行副主席,各区会派一名负责人参加。该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研究联会在外事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制订联会外事工作管理办法,处理联会日常外事工
3、作。
四、来访管理
(一)xx联会邀请境外来宾和团组来访前,联会办公室在充分征求各地代表处、各会员机构的基础上,通知有关会员机构负责协助安排接待及相关活动;
(二)各会员机构与境外组织开展的交流与合作,凡属级别较高(国际狮子会理事、各国区级总监以上人士)、规模较大(30人以上)或涉及敏感问题的来访活动,应经当地首席代表批准,按照当地外事主管部门的规定和程序办理,并报送联会办公室备案;
(三)邀请境外人员来华举办与狮子会有关讲座、各类学习班及相关活动,有关会员机构须在发出邀请前,将来访者的个人资料、讲授、培训等内容报外事委员会审核批准;
(四)各会员机构及服务队与境外团体开展的一般性服
4、务交流合作,须由当地区会批准实施,并报联会外事委员会备案。凡属级别较高、规模较大和涉及敏感地区的交流合作问题,需经当地代表处同意,报联会外事委员会核准后予以实施。
(五)凡以联会名义邀请来访的境外新闻团组和新闻从业人员,须经联会批准。
五、出访管理
(一)凡以xx联会名义组织的出访团组,须由联会外事委员会核准后,报联会会长批准后实施;
(二)凡以区会名义组织的出访团组,须报当地代表处批准后实施,并报联会外事委员会备案;
(三)凡以服务队名义组织的出访团组,须报区会理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报当地代表处和联会外事委员会备案;
(四)联会外事委员会每年通过联会办公室统一下发参加国际狮子会年会
5、和地区性年会的通知,由各会员机构按照当地外事管理部门的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
在出访活动中,每个出访团组严格按照联会的外事管理制度所规定的要求进行,并在出访前请当地外事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涉外事务辅导,在执行外事出访活动中指定专人负责,活动结束后及时向联会办公室提交情况报告。
六、涉外任职
xx联会会员在接受国际狮子会的聘请,担任其职务前,必须报告联会外事委员会,并经联会理事会批准。
七、会徽及会歌使用范围
各会员机构在组织开展活动时,一般只使用xx联会规定的名称及xx联会会徽。涉外活动需要时,可唱奏国际狮子会会歌,使用国际狮子会徽标。
八、捐款或捐赠
各会员机构接受外国和港澳台捐款
6、与捐赠,或向境外组织捐款与捐物,与境外狮子会组织及会员开展合作等涉外交流活动,须经各会员机构理事会讨论通过,向联会办公室备案。涉及敏感地区或问题时,需及时经当地代表处同意后,报请联会外事委员会批准实施。
九、纪律与监督
(一)各会员机构及全体会员均应自觉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本制度,不得各行其是。
(二)各会员机构应加强对本地区外事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外事方针政策、外事纪律和外事工作规章制度的现象,要及时报告联会外事委员会和联会办公室,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
(三)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将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制度经xx联会理事会讨论通过,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本规定由联会外事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xx联会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