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演出设备租赁合同
甲方:xx 乙方: 洛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确定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并签订本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 活动项目
1、活动类别:x
2、活动时间:x
3、活动地点: 宜阳训练场
二、 费用总价及付款方式:
1、费用总价:小写:¥ 55000 元,人民币大写:¥ 伍万伍仟元 整。
2
2、此价包括内容见附件 ,如有增添或改动以实际执行方案修改。
3、 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生效后,在演出活动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三、 入场时间和撤场时间:
入场时间:x
撤场时间:x
四、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设备到场后,与现场管理部门协调关系,给设备的安装、调试、演出、 拆卸等尽量提供方便。
2、按甲、乙双方的约定,如期支付设备租赁款。
3、甲方负责提供设备所需380V动力电源,保障主电源配接箱离舞台不超过50米。
4、甲方保障乙方设备在活动场地的安全。
3、5、 在演出过程中,甲方所提供的相关音视频资料,必须保证质量,若因此产生不良影响,乙方概不负责。
6、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数量提供演出设备。
7、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保障在演出期间设备正常使用,并协助甲方顺利完成演出。
8、在合同期间,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提供优良的服务。主动接受场馆和甲方安保人员的检查,维护甲方的利益,确保双方合作顺利进行。
9、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设备突发故障或不可预料的电源及其他自然灾害等,导致演出活动不能正常进行,乙方应尽快启用备用方案,尽量减小损失。
10、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协议的
4、履行,解除及终止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协议无法履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就协议的变更、解除进行协商。
3、本协议解除或履行完毕后终止。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所有未尽事宜或对本协议条款的任何改变应首先友好协商方式自行解决;如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5、
3、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如任何一方违背合同规定之义务,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违约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需方(甲方):中国人民解放军96520部队 供方(乙方):洛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公章):中国人民解放军96520部队 单位名称(公章):洛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南省洛阳市 单位地址: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6号友谊宾馆7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6、 委托代理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开户全称:x 开户全称:x
开户银行:x 开户银行:x支行
银行账号:x 银行账号:x
邮政编码:4x 邮政编码:471000
合同有效期:x日,到期自行废止,本合同一式两份。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