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负责人:
乙方:
地址:
负责人:
为加强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 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 “乙方”)之间的合作,并将双方合作关系提升为全方位、多领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
2、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诚信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总则:
1.1 合作目的
甲、乙双方遵循长期合作、多方共赢的原则,通过合作实现如下目的:
1.1.1共同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1.1.2拓展多领域合作,促进乙方 品牌汽车车型的销售,提升双方的品牌价值。
1.1.3通过专业的保险服务,提高甲方的保险相关效益。
1.1.4通过双方合作,提升合作的广度与深度,提高甲、乙双方的市场份额。
1.2 合作内容
1.2.1 甲方为乙方销售的 品牌汽车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甲方的机动车辆商业险
3、产品及其他以机动车或机动车责任为保险标的的相关保险产品。
1.2.2 甲方根据乙方客户反馈的需求,配合乙方适时开发汽车产品延长保修服务合约相关的保险产品。
1.3 合作组织
1.3.1 甲、乙双方成立保险合作项目管理团队。
1.3.2甲、乙双方共同监督经销商/分支机构合作协议的执行情况。
1.3.3 甲、乙双方负责本辖区内的项目执行和管理,对日常业务进行宣导、培训以及业务的指导及考评,对相关争议进行处理。甲方指定一名项目经理,负责日常承保、理赔及客户服务等相关服务以及保险公司内部的协调工作,为乙方和客户提供便捷、及时的服务。
1.3.4 甲、乙双方设置专门的岗位和投诉热线电话受理、
4、处理客户的投诉。“点对点”层面不能解决的投诉事项,进入投诉处理程序,可书面呈报地级公司管理团队协商处理,地方管理团队无法解决投诉,书面呈报销售服务中心/省级分公司层级处理;最终无法解决的,由双方项目组协商解决。
二、保密条款:
2.1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将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但下列情况不受本保密条款限制:
2.1.1 应司法机关的要求而提供
2.1.2 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提供
2.2 本协议一方因过错造成泄密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过错一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3 客户信
5、息管理,甲乙双方根据合作建立的客户信息库共同服务于客户,双方均不得对第三方泄露双方共同的客户信息。
三、其它:
3.1 甲、乙双方共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合作进展情况,推进合作的开展。
3.2 双方共同建立独立核算机制和考核办法(根据新车投保率、续保率、服务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考评)。
3.3 甲乙双方建立对等的数据交换机制。
四、法律责任:
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方违反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依法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但任何一方无需赔偿另一方或第三方的任何间接损失,包括因违约或不履行而导致的任何间接利润损失。
五、争议处理:
5.1 甲、乙双方之间的一切有
6、关本协议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甲方注册登记地法院起诉。
5.2 本协议的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
六、协议变更、转让和终止:
6.1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
6.2 本协议、其他相关协议及其协议附件,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为第三方的利益而转让、使用、复印、透露。
6.3 甲乙双方可在协议期限内要求终止协议,但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协助对方妥善处理好后续事宜。
七、协议效力:
7.1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三份,乙
7、方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除非一方在本协议期满至少三个月前书面通知另一方期满后不再延长,本协议自动延长一年期限。
7.2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可以在任何时候被一方终止,但在本协议终止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7.3 在本协议的履行中任何一方存在拒绝按照本协议原则和精神开展合作、严重违反本协议内容损害另一方在合作中的利益、违法违规经营及其严重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时,本协议可在守约方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终止。
甲 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