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金份额转让协议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xx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1. 在合同签订日,甲方在 xx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中所占有的份额为 90 %,该企业依法有效存续。2. 甲方持有xx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企业 90 %的份额(以下简称“该份额”),是该企业的合法合伙人。3. 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由甲方将其持有的xx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企业 %的份额转让予乙方,据此双方达成以下条款共同信守。4.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基金份额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并订立合同,由各方共同遵守。合同正文:第
2、一条 释义除非合同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和语句在本合同及各附件中具有以下的含义:1.1“转让”或“该转让” 指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甲、乙双方就甲方在 xx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企业的份额所进行的转让;1.2“被转让份额”指依据本合同,甲方向乙方转让目标公司在 合伙企业中 %的份额及依该份额享有的股东权益;1.3“转让成交日”指依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的规定,双方将转让的有关事宜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第二条 基金份额转让2.1甲方依据本合同,将其持有在xx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企业中 %的份额计股及其依该份额享有的相应股东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2.2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被转让份额,并在
3、转让成交后,依据受让份额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第三条 基金份额交付3.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目标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甲方应就该转让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的事实,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证明。3.2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如 360 日内不能办理完毕前款规定的成交手续,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拒绝支付转让价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应款项,则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款项退还给乙方。第四条 价款及支付方式4.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转让xx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企业 %基金份额的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 )。4
4、.2支付方式:甲方出具其持有xx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企业90%基金份额的合法、有效的证明,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 第五条 声明、保证和承诺甲方特此向乙方做出以下声明、保证和承诺:5.1甲方已合法成为xx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全权和合法拥有本合同项下该合伙企业90%的份额,并具备相关的有效法律文件;5.2甲方承诺未以被转让基金份额为其自身债务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5.3甲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不会导致任何违反其与他人签署的合同、单方承诺、保证等;5.4甲方已取得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批准、授权或许可;5.5甲方承认乙方系以甲方的以上声明、保证和承
5、诺为前提条件,同意与甲方签订本合同;5.6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将持续、全面有效。第六条 过渡期条款6.1为使本合同约定的基金份额转让工作尽快完成,双方应共同成立工作小组负责本次份额转让工作,尽快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和相关人员(部门)的同意,并办理股权转让有关手续。6.2转让方在过渡期间应妥善经营管理目标公司,维护目标公司生产经营、资产、人员等情况的稳定,最大限度地维护该公司的各项利益,并诚信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6.3受让方在过渡期间有权对目标公司做进一步调查,有权制止转让方有损目标公司利益的行为,受让方应诚信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第七条 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
6、本合同所获得的有关对方的一切形式的商业文件、资料和秘密等一切信息,包括本合同的内容和其他可能合作事项予以保密。第八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行为,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及实际可行的补偿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第九条 争议解决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第十条 一般规定10.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变更;10.2本合同项下部分条款或内容被认定为无效或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10.3本合同中的标题,只为阅读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合同时对甲乙双方并无约束力;10.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5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