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编号: 保 密 协 议年 月 日保 密 协 议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xx证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住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丙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鉴于:1、甲、乙、丙三方共同推动了合伙企业“XXXX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设立;2、甲、乙、丙三方将就XXXX创投相关事宜,以及未来在相关领域开展进一步合作, 并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就甲、乙、丙三方在开展上述商务活动和合作过程中,相互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相应权利,达成本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
2、条 保密信息甲、乙、丙三方应当就XXXX创投相关事宜,以及未来在相关领域开展进一步合作过程中,知悉的与甲、乙、丙三方相关的商业信息等秘密,以及甲、乙、丙三方的合作模式、财务支付等内部信息,承担无条件保密义务,具体包括:1、甲、乙、丙三方就XXXX创投和未来在相关领域开展进一步合作事宜,共同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的全部内容,及相关各方履行“合作框架协议”的情况;2、甲、乙、丙三方在开展上述商务活动和合作事项时,知悉的与甲、乙、丙三方中任何一方的商业秘密等保密事项;3、甲、乙、丙三方在开展上述商务活动和合作事项时,知悉的甲、乙、丙三方各自的客户信息、市场渠道等;4、其他仅限于甲、乙、丙三方知晓的商
3、业信息等。上述信息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以口头、图像或书面以及其他方式表明,均为本协议所涉秘密。第二条 保密期限除非相关机密性信息被公开,甲、乙、丙三方对相关商业秘密均承担无限期保密义务。在保密期间,未经前述三方一致认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机密性信息透露给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并不得将机密性信息用于上述合作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并不得自己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相关信息。第三条 适用范围甲、乙、丙三方对须保密的信息需严格保密,但已公开、交付或以其他适当方式发布的资料符合下述任一项时,不视为机密性信息:1、已成为公知的信息;2、任何一方能以书面形式证明其在本协议签订前已经掌握该机密性
4、信息;3、任何一方按照法律要求向法院、仲裁委员会、政府部门或股票交易所披露的信息;但是披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协议其他各方,容许其他各方寻求适当的救济。相关命令签发后,披露方对于信息的披露应限于命令规定的目的和范围;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寻求保护或提供协助时应自行承担其有关法律费用。4、由本协议三方事先、共同书面授权明确同意发布的信息。第四条 信息的管理 甲、乙、丙三方应当尽可能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不应低于本协议任何一方为保护其自有机密性信息所采取的措施)以保护本协议涉及的须保密信息。1、三方同意,本协议涉及的机密性信息的散布仅限于为推进和执行本合作的公司的雇员和相关人员,并且使其知晓本协议所规定
5、的保密义务的相关内容并要求其遵守协议的规定;2、三方应注意及时归还或销毁机密性信息及其全部备份(授权或未授权)和所有含有任何上述信息的文件;3、对于所知晓的、已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对于本协议涉及的机密性信息披露、滥用、盗用或者其他未经授权的发布机密性信息的行为,本协议任何一方均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本协议其他各方作出通知,甲、乙、丙三方均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作出积极应对。第五条 违约与赔偿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应当向全体守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以及守约方为追索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而花费的所有合理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和律师代理费)。第六
6、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为遭遇不可抗力而违约的,可适当减、免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受影响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本协议其他各方有关不可抗力的发生情况和不可抗力对其履行本协议的影响,同时应提交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的官方证明。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需要变更或终止时,应由本协议三方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进行。第七条 适用法律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台湾、澳门的法律)制约。第八条 纠纷与诉讼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5 年。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甲、乙、丙三方仍应对机密性信息承担保密义务。第十五条 其他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页以下无正文)甲方: 授权代表:地址: 日期:乙方: 授权代表:地址: 日期:丙方: 授权代表:地址: 日期:协议签订地:上海市浦东新区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