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5 ,大小:34.50KB ,
资源ID:2873799      下载积分:6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2873799.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银行验资账户管理办法模版.doc)为本站上传会员【天****】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银行验资账户管理办法模版.doc

1、 附件: 银行验资账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行验资账户管理,规范验资账户的开立、使用、撤销及其资金划转,有效防范风险,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验资账户,是指单位客户因注册验资或增资验资需要在银行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 本办法所称开户行,是指为单位客户办理注册验资或增资验资的分行营业部、支行。 第三条 验资账户账务核算,应统一使用“单位活期存款本金”科目进行处理,该账户应按单位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第二章 验资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销 第

2、四条 单位客户登记注册因验资需要在银行开立验资账户时,应按照(一)(二)要求出具相应的资料,并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卡片。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政府有关部门的批文(以下简称“批文”); (二)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其中,“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中的账户名称应为“批文”中注明的名称;签章应为存款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中约定的出资人的公章加“批文”中注明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个人签章。其预留银行印鉴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应是存款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中约定的出资人的名称,名章为“批文”中注明的法定代表人(或

3、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个人名章;对开户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开户行不予办理。 单位客户因增资验资需要开立验资账户的,需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卡片,同时出具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等证明文件以及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五条 开户行营业部经理会同账户管理员审查验证开户申请人提交的开户资料及印鉴卡片是否符合规定,并共同在“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及印鉴卡片上签章后,由核心业务系统操作柜员办理系统开户操作。 第六条 开户行办理验资账户开户,在核心业务系统做“快速建立客户信息(交易码:FM144)”时,客户类型选

4、200公司”,“证件类型”选“审批件”,“证件号码”录入“批文”或决议的号码。 第七条 验资账户预留印鉴卡片的管理,依据《银行预留银行印鉴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 注册验资或增资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资金的汇缴人应与出资人的名称一致。 开户行不得为该临时存款账户出售各种重要空白凭证。 第九条 单位客户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证书,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或变更手续。 注册验资的凭人民银行核发的同验资账户同名的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使用“特种转账借方/贷方凭证”办理全额资金划转;增资验资的除提供人民银行核发的同验资

5、账户同名的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外,还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新的证书。以上划款依据留存复印件做“特种转账借方凭证”的附件。银行应及时将验资账户资金全额划转到其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上。 第十条 单位客户因注册验资或增资验资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后,需要在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届满前退还资金的,应由申请人出具临时验资账户销户申请书,提供相关证明等,并交回开户时的现金缴款单或进账单原件;如应客户要求曾出具询证函式资信证明的,必须同时收回;无法出具证明的,应于账户有效期届满后办理销户退款手续。若原验资账户开户时款项是转账存入,销户时则应转入原出资人账

6、户,不得转入其他账户;若注册验资资金是以现金方式存入,出资人须提取现金的,应出具交存现金时的现金缴款单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开户行填制内部借方凭证(在“现金付出”及“人民币”前的方框中划“√”),现金缴款单原件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作内部借方凭证的附件。 第十一条 验资款项划转或退回必须经营业部经理审批,款项划转或退回后,银行应立即办理验资账户的销户手续。 第十二条 注册验资或增资验资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为“批文”注明的有效期;对“批文”未注明有效期的,按三个月(按对月对日计算)掌握。开户银行对有效期已满但未发生资金划转的验资账户,应通知单位客户自发出通知起30日内来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

7、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款项专户”管理。 第十三条 各分行(含晋阳支行、并州支行、龙城支行、迎泽支行及异地分行、)须根据《银行银企对账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将验资账户纳入银企对账工作范围,应对验资账户的发生额、余额与单位客户定期进行核对以加强管理。 第三章 验资账户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四条 验资账户的管理、撤销与资金划转应全部纳入事后监督范围。 第十五条 事后监督部门根据“批文”或决议等相关业务凭证、资料的有关内容进行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验资账户管理是否遵循开户审核与开户操作相分离的原则,各项审批及签章是否齐全有效,操作是否违规。 (二)验资款项划转或退回的依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经有权人审批,是否按规定划转,款项划转完后是否立即办理验资账户销户。 (三)对超过规定时间未销户的账户是否纳入“久悬未取款项专户”管理。 第十六条 各开户行营业部经理至少每季、各分行运营管理部至少每半年应对验资账户进行检查。被查行应如实向检查人员提供相关资料。检查内容应包括验资账户的开立、撤销、资金划转、银企对账等情况。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总行制定,并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10年8月4日下发的《银行验资账户管理办法(暂行)》(银办〔2010〕182号)同时废止。 -5-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