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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商业银行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xx银办[xx]22号附2
第一条 为规范我行大宗物品的采购工作,促进大宗物品采购活动公开、公正地开展,促进廉政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宗物品采购原则
(一)确保质量,保证物品价格合理。
(二)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办事。
(三)统一办理,批量购买,择优选点。
(四)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维护公司利益。
第三条 总行成立大宗物品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总行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人保部、办公室、会计出纳部、科技部、稽核监察部等成员组成,并下设办公室。
第四条 列入大宗物品采购范围的项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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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业务类:金融器械、计算机设备、监控设备、网络设备、科技软件等。
行政办公类:办公用品、电器设备、交通工具、影象设备、图书文献、印刷纸张、桌椅橱柜等。
基建维修类:基建或维修项目中我方供应的各种设备、材料。
上述物品单件在2000元以上的列入大宗物品采购。
第五条 大宗物品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议标、协商采购三种方式
公开招标。单笔五万元以上的物品购买原则上实行公开招标,招标时应有三家以上供应商参加。
邀请议标。涉及到金融业务安全、保密等特殊需要的物品、软件等经总行领导同意可实行邀请议标。
协商采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实行协商采购:
(一)购买价值在五万元以下的;
3、二)不高于政府网上有价格规定的;
(三)原采购项目的维修、技术服务、软件升级、零配件更换等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四)只有唯一供应商的。
第六条 大宗物品采购程序。
(一)采购申请。首先由申购支行、部(室)写出采购物品申请报告,交总行领导审批。
(二)市场调查。审批同意后,由大宗物品采购办公室2名以上人员进行市场调查,提出采购方案,明确采购方式。
(三)实施采购。大宗物品采购办公室邀请申购部门按程序参与预采购。
(四)签定合同。按照规范、公正、合理原则签定购买合同或协议。
(五)质量验收。大宗物品一经到货,大宗物品采购办公室与申购部门联合组织验收。验收包括实物验收和技术验收
4、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要及时做出退货、换货、索赔处理。
第七条 公开招标程序。根据市场调查情况,集体确定品牌、品种、型号、数量,制定具体的招标方案,进行报价;报价要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品牌、统一地点封闭式报价方法,由大宗物品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进行拆封。
第八条 邀请议标程序。经总行领导同意,大宗物品采购办公室与申购单位共同确定采购物品的品牌、型号、数量、供货的单位。通过价格谈判,签订购货协议。
第九条 协议采购程序。由大宗物品采购办公室小组二人以上考察市场后,按物品的规格、质量、价格择优购买。
第十条 大宗物品采购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质量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十一条 凡参与大宗物品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的人员,如发生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等行为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纪律的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xx银[2002]第44号文同时废止。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