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银行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划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和市场风险资本管理,明确x银行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的划分和管理,确定账户管理的政策和程序,提高x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水平,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x银行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交易账户包括银行为交易目的或规避交易账户其他项目风险而持有的金融工具和商品的头寸,除此之外的其他各类头寸划入银行账户。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适用于银行的所有表内外头寸。第三条实施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分类管理是根据不同账户的性质和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市场风险管理措施,并准确计量市场风险监管资本的基础。第四条交易账户的划分与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
2、)基于风险管理原则。划分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应遵循银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直接面向风险管理的账户划分,是商业银行内部风险管理流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风险管理和资本计提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二)注重交易目的原则。头寸是否以交易为目的是交易账户划分的基本依据,头寸是否具备充足的流动性、是否以公允价值计价作为账户划分的辅助标准和参考因素。(三)遵循客观程序原则。交易账户的划分应严格按照账户划分的政策和程序进行,银行账户与交易账户之间的划转需经过特定审批程序。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总行和境内分行。境外分行应参照本办法要求和所在地监管规定制定账户划分办法,并报总行(风险管理部)备案。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高管层
3、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划分政策。第七条高级管理层负责审查账户划分政策的执行情况,审批现有产品和业务的账户划分列表,审批新产品、新业务的账户划分,以及银行账户与交易账户的调整事项。第八条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拟定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划分政策,审查新产品和新业务的账户划分,提出或审查账户调整事项,监测资金交易部门对账户划分政策的执行情况。第九条资金交易部门根据账户划分政策,在每笔交易进行前即明确该笔交易产生头寸应归入何类账户,提出新产品和新业务的账户划分建议,可提出账户调整事项的建议。第十条审计部门应定期(至少每年一次)对账户划分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第
4、十一条内控与法律合规部应定期(至少每年一次)对银行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划分管理尽职监督工作进行合规性检查,并将检查报告提交高级管理层。第三章划分标准第十二条根据交易账户的定义,归入交易账户的头寸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属于金融工具或商品产生的头寸。(二)持有该头寸是以交易为目的或为了规避交易账户其他项目风险。(三)头寸在交易方面不受任何条款限制,原则上可以随时平盘。(四)能够完全对冲以规避风险。(五)能够准确估值。(六)能够进行积极的管理。第十三条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可分为基础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一般包括:可转让证券、大额存单及其他
5、类似的资本市场工具、金融期货、远期合约、掉期(互换)合约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第十四条商品是指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交易的某些实物产品,如农产品、矿产品(包括石油)和贵金属等。第十五条为交易目的持有的头寸是指短期内有目的地持有以便出售,或从实际和预期的短期价格波动中获利,或锁定套利的头寸,包括自营业务、做市业务和为执行客户买卖委托的代客业务而持有的头寸。第十六条为规避交易账户其他项目的风险而持有的头寸是指为实质性抵消交易账户上持有的另一项头寸或投资组合而持有的头寸。第十七条在交易方面不受任何条款限制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对某种交易不存在限制性规定,
6、且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对某项交易未进行限制性约定。第十八条能够进行积极管理是指交易员有权在批准的限额内,按照批准的交易策略管理头寸,风险管理部门对交易账户头寸进行密切监控。第十九条能够准确估值是指交易账户的头寸按照我行现有估值方法,逐日按照市场价值计价或按模型计价。按照模型计价时,须按季评估模型中的市场数据参数;若市场波动频繁,应提高评估频率。第二十条为提高账户划分的可操作性,资金交易部门与风险管理部门应依据账户划分标准,共同拟定现有业务账户划分列表,经高级管理层审批后实施。第二十一条下列头寸一般不应归入交易账户:(一)为规避自有资产、负债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或流动性风险而进行的衍生产品交易,
7、且该类交易符合套期会计规定。(二)以长期投资或流动性管理为目的持有的非衍生金融工具或商品头寸。(三)因交易账户头寸产生的各种费用、佣金和保证金等。第四章划分程序第二十二条在每笔交易之前,交易员根据本办法第三章确定的交易账户划分标准将头寸归入相应账户,并在相应系统中进行标识。如无系统支持,需记录手工台账,并在交易单据上注明分类情况,以便进行数据统计处理。对于系统尚不支持的业务,资金交易部门需按月将手工台账报送风险管理部,并对账户进行明确划分。第二十三条报送手工台账的流程和时间是:资金交易部门台账经资金交易部门中台确认次月日内报送风险管理部;分行台账(如有放入交易账户的业务)于次月日内报送同级风险
8、管理部门同级风险管理部门报送总行风险管理部。第二十四条资金交易部门中台负责对账户划分信息进行事后检查,可采用抽查方式进行,每周抽查比例不应低于本周发生交易笔数的。第二十五条资金交易部门在开展新产品、新业务前,应提出账户划分建议,风险管理部门根据资金交易部门提供的业务性质、业务管理说明和会计部门提供的会计核算规则,对账户划分进行审查,并提交高级管理层审批。第五章划分管理第二十六条资金交易部门和市场风险管理部门须向高管层提交书面的交易账户投资组合的交易策略,包括交易范围、盈利模式、持有期限、风险限额等指标规定,经高管层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第二十七条债券交易账户的头寸持有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半年。第二
9、十八条资金交易部门应制定明确的内部管理政策和程序,包括交易策略的制定和调整程序,交易台和交易员的职责、授权、可交易范围和限额,以及职责、授权、交易范围和限额的调整方式。第二十九条交易人员在交易之初须确定是否具有交易目的,在既定的交易策略之内,按照内部管理政策和程序,将业务头寸纳入相应账户。第三十条风险管理部门应分别明确银行账户、交易账户不同业务类型的具体风险计量工具或指标、计量方法、计量系统、数据来源、风险控制手段、风险报告频率、范围和路径。第三十一条风险管理部门应制定明确的政策和程序,监控交易头寸与银行交易策略是否一致,包括交易品种、交易规模和交易账户的头寸余额。第六章账户调整第三十二条除下
10、列特殊情形外,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之间原则上不得划转。(一)市场风险管理的相关监管要求发生改变,对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划分政策做出重大调整。(二)全行经营战略和风险偏好发生调整从而导致头寸的持有目的发生改变。(三)交易账户某项头寸已无法流通或市场环境变化导致流通性严重不足的。(四)银行账户中准备进行证券化的贷款或债务。(五)其他因市场或政策因素影响,头寸不再适合纳入原账户管理的情况。第三十三条账户调整具体流程为:资金交易部门发起账户调整申请填写账户调整申请表部门风险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批准报风险管理部审核有权审批人审批资金交易部门风险管理人员对账户进行调整并告知运营管理部运营管理部对相关信息进行调
11、整;或由风险管理部发起账户申请填写账户调整申请表部门负责人批准有权审批人审批资金交易部门风险管理人员对账户进行调整并告知运营管理部运营管理部对相关信息进行调整。第三十四条资金交易部门和市场风险管理部门需保留完整的交易和账户调整记录,以便进行查询,并接受内部、外部审计和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五条交易账户划分列表另行发布。该列表应于每年年初进行评估,如需调整可重新制定发布。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总行负责解释、修订。附件:账户调整申请表附件: 账户调整申请表申请部门: 日期:业务名称拟调整事项账户调整原因 经办人: 年 月 日申请部门风险管理团队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申请部门负责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部门盖章)风险管理部审查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有权审批人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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