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标准化营业部建设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提升公司和营业部的综合竞争力,加强标准化营业部建设,建立职责明确、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奖罚分明的工作运行机制,提高营业部工作效能和科学管理水平,充分调动营业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营业部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标准化营业部建设方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操作规程等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推进实施标准化营业部建设的过程中,营业部要不断强化领导和员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执行力,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服务观念,改进和优化服务质量,确保工作协调、高效运
2、行。第三条 营业部在推广实施标准化营业部建设中,一定要积极开拓,勇于创新,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总结反馈相关经验和意见建议,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标准化营业部建设方案。第二章 考核原则第四条 实事求是、效率优先。对营业部实际工作进行分解量化,合理确定重点工作目标,通过综合考核反映和评价营业部工作风貌和工作实绩。第五条 有效有用、鼓励创新。以目标考核促工作落实,设立创新工作项目和加分项目,倡导鼓励营业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激发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第六条 奖惩结合、激励促进。考核结果做为评定先进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在营业部建立起有效有序的竞争激励机制,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凝聚力、创造力。第三章 组织体系
3、第七条 由经纪业务管理总部与相关部门联合组成标准化营业部建设考核小组,拟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标准化营业部建设评分表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标准化营业部建设评分表实施细则,并具体实施。第八条 标准化营业部建设考核对象为公司各证券营业部。营业部负责人为标准化营业部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考核结果承担责任;营业部员工在其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第四章 标准化营业部建设考核实施方案第九条 标准化营业部建设考核内容包括“营业部环境标准化建设”、“营业部内部管理”、“营业部数据统计与分析”、“ 营业部服务标准化建设” 及“营业部后台支持部门标准化建设”五个部分。第十条 标准化营业部建设按季考核;由经纪业务管理总部于每
4、季度结束3个工作日内,组织标准化营业部建设考核组对公司所有营业部进行考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牵头设立专项检查组,对标准化营业部建设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抽检。第十一条 标准化营业部建设考核年终总分数做为营业部年终考核指标之一。第十二条 标准化营业部建设考核具体实施办法:(一)标准化营业部建设考核实行打分制,总分为120分。其中基础项100分,加分项20分;最后考核得分=基础得分+加分得分(二)考核标准;根据营业部分类发展要求,制定不同分类营业部考核标准,同一分类营业部按统一标准执行。 (三)考核方式;考核采用现场考核与非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考核由标准化营业部建设考核组在考核期内考核,非现场考核由
5、营业部根据考核组要求上报相关材料,考核组根据评分标准,审核评定后确定最后得分。(四)考核结果公布;标准化营业部建设考核结果随营业部绩效考核结果下发。(五)标准化营业部建设考核组按 “公开、公平、公正”的打分原则对营业部考核,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出现打人情分、印象分等现象;(六)营业部应该积极配合标准化营业部建设考核组,按时做好考核期的考核工作。第十三条 营业部在为标准化营业部考核组非现场考核提供相关材料时,必须做到真实、详细、完整,不得弄虚作假。第五章 罚则第十四条 营业部为非现场考核提供的材料出现隐瞒、编造、夸大等与事实不符的情况,由经纪业务管理总部核实确认后,扣除该项目所有评分。第十五条 标准化营业部考核组上期考核时已提出整改意见的项目,在本期考核时营业部无正当理由仍未完成整改工作的,扣除该项目所有得分。 第六章 附则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经纪业务管理总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