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园区领军天使基金组建方案
(建议稿)
为优化园区领军创投基金使用方式,借助专业基金管理人的资源和服务优势,助推以园区科技领军人才企业为重点的科技型、创新型小微企业加快发展,xx工业园区领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军创投基金)拟与江苏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拟与园区领军创投基金合作,发起设立xx工业园区领军天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军天使基金或基金,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具体方案如下:
一、 合作方介绍
(一) 公司名称:江苏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 公司地址:xx工业园区。
二、 资金来源:领军创投基金、xxx出资的资金来
2、源为注册资本金;沈玉将以个人自有资金出资。
三、 具体情况:
(一) 合作模式:由领军创投基金与xxx共同发起
设立。基金存续期为7年,其中投资期2年、培育期3年、回收期2年。如有必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存续期可延长1年。
(二) 设立规模
1、领军天使基金的出资总额为5000万元。xxx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出资250万元,占基金出资总额的5%,沈玉将担任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沈玉将个人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出资250万元,占基金出资总额的5%;领军创投基金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出资4500万元,占基金出资总额的90%。
2、注册地:xx工业园区。
3、出资:首期出资为基金总额
3、的20%,其余部分根据项目投资进度实施出资,出资期限不超过2年。
(三) 投资方向
1、投资地域:所有投资项目位于xx工业园区。
2、投资阶段: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
种子期科技型企业应是注册在园区、设立时间不超过2年且符合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的企业,经认定,对部分特殊行业企业设立时间可适当放宽。
初创期创业企业是指在园区注册成立,主要从事新兴产业相关领域的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成立期限在5年以内的非上市创新型企业,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在10%以上;
(2)净资产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下,每年用于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的经费占销售收入的
4、5%以上。
3、投资行业:纳米技术应用、信息技术、生物医药、
云计算、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
4、投资重点:重点投资园区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同兴
财富承诺基金投资园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基金总额的70%,且投资园区科技领军人才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基金总额的70%、
5、投资方式:权益性投资为主。
6、投资限制:
(1)不得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不得从事抵押、担保、资金拆借、贷款和其他金融业务,但不包括对所投资企业1年以上的可以转换为所投资企业股权的债券性质的投资;
(2)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证券、期权、期货或任何金融衍生工具,但所投资企业
5、上市后,基金所持股份及配送股份不在此列;
(3)原则上,单个企业的投资额不超过750万元;
(4)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基金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投资活动可不受上述限制。
(四) 经营管理
1、基金的具体投资管理业务由xxx作为管理人进行管理。基金成立后,全体合伙人共同委托xxx作为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基金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包括投资项目筛选、立项、组织实施、投资后监督管理及投资项目退出工作。
2、托管:基金在有托管业务资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托管,签署托管协议。
3、决策委员会: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基金的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由普通合伙人、领
6、军创投基金分别委派代表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委派2人,领军创投基金委派1人。领军创投基金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时,必须全程列席。
上述所决策的事项必须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半数通过生效,领军创投基金委派代表拥有一票否决权。
(五)费用及收益分配
1、管理费:基金支付给xxx的管理费为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累计管理费不超过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10%。
2、收益分配:
(1)向所有有限合伙人之间分配,直到所有有限合伙人均收回其全部实缴出资额;
(2)可分配收入如有余额,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到普通合伙人收回其全部实缴出资额;
(3)可分配收入如有余额,向所有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各有限合伙人实缴出
7、资额的年投资收益率达到8%;
(4)可分配收入如有余额,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年投资收益率达到8%;
(5)若按上述顺序分配后仍有剩余,领军创投基金、xxx、沈玉将按照54%:33%:13%的比例进行分配。
3、止损:
基金发生亏损时,由xxx、沈玉将以其认缴出资金额为限,首先承担亏损;基金对外投资亏损金额达到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30%,终止基金的投资行为。
(五) 项目储备:xx依斯倍化学环保装备有限公司、
xx昊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xx康悦联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
(六) 风险控制:
1、顾问委员会:设立顾问委员会,由园区科技局、中
小企业服务中心、沈
8、玉将组成,听取xxx关于领军天使基金运作情况的汇报,提出下一步投资意见和建议。
2、参与知情权:领军创投基金有权全程参与拟投资项目的筛选、决策和在投项目的投后管理。
3、定期报告:每半年度,xxx应向领军创投基金提供基金运作报告。
4、专项审计:领军创投基金可以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对领军天使基金进行专项审计。
(七)收益预测
根据xxx以往管理基金的收益情况,预计该基金在存续期内应该会取得超过5倍以上的投资收益。
四、实施计划
建议由律师事务所对xxx进行法律尽职调查,确认xxx管理人资质、管理能力、投资业绩。在完善基金合伙协议后,领军创投基金将合作方案报决策委员会决策。决策通过后,由领军创投基金实施对领军天使基金的出资。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一四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