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业影视拍摄委托合同书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进行商业摄影事项,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行: 1 、拍摄项目为:活动拍摄(录像)2、 使用设备为:xxx3 、文件类别为:乙方为甲方提供活动拍摄视频(格式为MP4) 4 、乙方需在1个工作日内拍摄出甲方原始素材。或按照甲方要求及约定的时间,全部剪辑完成共需3-5个工作日。 5 、此次拍摄服务的收费标准为: 元,该费用含拍摄及后期全程视频剪辑(片头片尾包装)。 6 、此次拍摄及处理片子的基础数量共 不限 个镜头以内每个镜头拍摄 不限 张以上,在1 日内完成拍摄,超出基础数量时
2、双方另行商议费用。 7 、每批次拍摄前甲方须向乙方支付 总费用50%定金,甲方在拍摄结束后即向乙方付清全部服务费用。 8 、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使拍摄质量达到甲方的合理要求,如甲方对乙方的拍摄效果不满意,可以要求乙方不多于两次的后期处理,不得延迟或拒绝支付乙方的本次的拍摄服务费用。 9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其所要拍摄的商品、场地,必要时提供拍摄电源以及相应的道具等设施。 10 、所拍摄作品的著作权由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将所拍摄的作品用于宣传、展示等,但需在用于宣传、展示的图片上添加甲、乙双方的LOGO标识,但是乙方在行使著作权时应当充分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拥有所拍摄作品的终身使用权,甲方因工作
3、需要,有权展示、复制、修改所拍摄作品。 11 、乙方无偿为甲方保存本次拍摄的作品原片一个月,在此期间甲方如需要乙方重新提供拍摄的原片,可向乙方预约索取,乙方不得收取任何的保管费用。 12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如因天气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拍摄),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13 、本合同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内容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悖,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注: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如进行修改或补充,可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