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资争议仲裁申请书申请人: 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 第三人: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 此致人资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附:本申请书副本 份。注:1、申请书应用钢笔、毛笔书写或打印。、申请书副本数,应按被申请人,第三人人数提交。、请求事项应简明扼要地写明详细、明确的要求。、事实与理由部分页面不够使用时,可用同样大小纸张续加中页。5、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民族、户口性质、出生年月日、住址、确认有效的通讯住址和邮政号码、电话等;当事人为用人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性质、住所地、确认有效的通讯住址和邮政号码、电话、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