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职员岗位调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标 为深入规范企业职员人事调动,完善内部人员配置,给职员营造一个公平、竞争、共同发展、能上能下工作气氛,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适用于企业全部正式职员及集团行政部、储运部职员。 第三条 调动类别 企业职员岗位调动分为晋升、降职、调岗、借调和轮岗。 第四条 调动标准 企业本着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以公平、公正、公开为标准开展职员调动工作。 第二章 调动程序 第五条 晋升 1.定义:指企业依据职员绩效考评、工作业绩,考察其能力、知识和品格,当达成晋升标按时,调升其岗位或调升其薪酬等级。 2.晋升具体
2、条件 (1)连续三个季度绩效考评分数在95分以上,可进入晋升程序; (2)年度绩效考评105分以上,审议经过后可晋升; (3)个人成绩尤其突出,工作能力较强者,可给予晋升; (4)有其它突出贡献,企业高层研究决定给晋升者; (5)六个月之内无被企业行政处罚统计; (6)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在原工作岗位上工作六个月时间(含试用期),部门主管级或以上,在原岗位上工作时间十二个月(含试用期)能够申请晋升。 3.晋升程序管理 (1)年度绩效考评以后,由用人部门责任人依据职员绩效考评结果决定该职员是否能够晋升,并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职员晋升申请。晋升人数百分比不能超出
3、部门年度人员编制范围。 (2)人力资源部依据职员晋升原因,并参考企业相关制度对职员晋升职位、薪资给出建设性意见。 (3)用人部门和晋升职员面谈,确定晋升职位、薪资,并填写《职员调动审批表》,由相关部门责任人署名确定后,报总经理审批。 (4)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将晋升名单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5)晋升公告公布当日内,人力资源部开具《调动通知》。晋升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在3-10天内和所在部门责任人进行协商工作交接事宜,并填报《工作交接表》,相关部门责任人署名确定。 (6)晋升职员持《调动通知》到新部门报到当日,由新部门责任人署名确定后交由薪酬关系主管作为薪酬
4、调整依据。 第六条 降职 1.定义:职员因工作不努力,思想作风差,或因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不能担任现职员作,或因不服从工作安排、组织结构精简调岗者,可给予降职。 2.降职具体条件 (1)连续三个季度绩效考评分数在60-70分之间,进入降职程序; (2)年度绩效考评在60-69分之间,进入降职程序; (3)因不能担任现职员作,经数次培训仍不能胜任本职员作者; (4)数次违反企业相关要求,经企业高层研究决定给降职者; (5)因为组织结构调整或组织结构精简,从而进行人员分流调岗。 3.降职程序管理 (1)由用人部门责任人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职员调职,并出具降职
5、依据和相关证实。 (2)人力资源部审核用人部门提供职员降职依据和相关证实,确定符合降职条件后,通知用人部门约见职员谈话,并依据企业要求对职员降职后职位、薪资给出建设性意见。 (3)用人部门和降职职员面谈后,确定降职后职位、薪资,并填写《职员调动审批表》,由相关部门责任人署名确定后,报总经理审批。 (4)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和降职职员进行谈话,就相关事宜给通知,并进行工作鼓励。 (5)降职职员在收到人力资源部开出《调动通知》后,在3-10天内和所在部门责任人进行协商工作交接事宜,并填报《工作交接表》,相关部门责任人署名确定。 (6)降职职员持《调动通知》到新部门报到当日,由新部门
6、责任人署名确定后交由薪酬关系主管作为薪酬调整依据。 (7)假如被降职职员对降职处理不满,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未经核准前不得离开新职位或消极怠工,不然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 调岗 1.定义:企业内部出现岗位空缺,或因机构调整和业务需要,可安排职员调岗。调岗可由企业相关部门提出,也可由职员本人提出。 2.调岗程序管理 (1)企业相关部门提出调岗,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取得调入和调出部门责任人同意后,填写《职员调动审批表》,并按步骤报总经理审批。 (2)职员提出调岗,由本人提出书面调岗申请,填写《职员调动审批表》,在取得所在部门责任人及调入部门责任人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参考职员聘
7、用审批程序办理。 (3)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发出《调动通知》。调岗职员在接到人力资源部开具《调动通知》后,在3-10天内和所在部门责任人进行协商工作交接事宜,并填报《工作交接表》,相关部门责任人署名确定。 (4)调岗职员持《调动通知》到新部门报到当日,由新部门责任人署名确定后交由薪酬关系主管作为薪酬确定依据。 第八条 借调 1.定义: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可将职员借调到集团内其它单位或企业其它部门工作。 2.借调程序管理 (1)用人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借调申请,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调出部门及职员本人协商取得一致。 (2)由提出借调申请部门填写《职员调动审批表》,并按步骤报总经
8、理审批。 (3)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发出《调动通知》。借调职员在接到人力资源部向开具《调动通知》后,在3-10天内和所在部门责任人进行协商工作交接事宜,并填报《工作交接表》,相关部门责任人署名确定。 (4)借调职员持《调动通知》到新部门报到当日,由新部门责任人署名确定后交由薪酬关系主管作为薪酬确定依据。 第九条 轮岗 1.定义:为完善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使职员能力得到愈加好地发挥,培养合格管理人才,经相关部门责任人申请,在本部门或相关部门同一等级岗位上调动。 2.轮岗程序管理 (1)本部门内轮岗,用人部门需和调岗职员协商取得一致,填写《职员调动表》,按审批步骤报企业总经理同意。
9、2)跨部门轮岗,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调出部门及职员本人协商取得一致,由提出轮岗申请部门填写《职员调动审批表》,并按步骤报总经理审批。 (3)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发出《调动通知》。轮岗职员在接到人力资源部向开具《调动通知》后,在3-10天内和所在部门责任人进行协商工作交接事宜,并填报《工作交接表》,相关部门责任人署名确定。 (4)轮岗职员持《调动通知》到新部门报到当日,由新部门责任人署名确定后交由薪酬关系主管作为薪酬确定依据。 第三章 附则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并负责修订。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全部。 第十二条 本制度施行后,凡有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