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 告 合 同版号:2.0合同编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代表人: 乙方:上海兆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一、甲方通过乙方使用危险关系剧照,主演 章子怡 之剧照,作为甲方 产品推广使用。乙方提供 章子怡 肖像照片5张只可做为甲方产品平面、企业形象宣传专用。1.1合作期限(以交付照片之日起):自2016年 月 日至2017年 月 日止。若本合同期届满而甲方无意再续约,甲方需在合同到期后一周内将带有乙方肖像的广告宣传品完全撤离市场,库存包装箱于贰个月内消化完,不得继续使用。否则属于甲方违约。1.2广告发布及使用范围:本广
2、告的投放区域为中国大陆。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平面广告宣传范围:甲方企业内部的海报、产品包装、彩盒、宣传画册、宣传单张、VI手册、专卖店店内(不得用于商场、超市、大型建材城的店面布置)、灯箱、吊旗使用;该平面广告不得作为动漫制作使用或做为电视台媒体上的图片播放,禁止甲方以任何形式通过互联网展示,包括微博等通讯渠道,同时甲方在任何场合不得写形象代言或形象大使等字样。1.3广告合作费用 每个品牌费用人民币50万。 本合同签订当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50%即人民币 作为订金,乙方将三个工作日内提供(符合平面使用)照片5张的当天,甲方需当天给清合同全额余款即人民币 。二 、肖像权:提供该广告之5
3、张照片作品中的 章子怡 肖像在本合作期限内属于甲方规定范围使用;甲方不可将此图片挪作任何其它产品使用,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双方约定违约金赔付乙方。(违约赔偿金为所签定合同双倍金额)此肖像为乙方通过渠道获得,现提供给甲方以合同规定范围使用,如遇肖像之侵权问题,与甲方无关。三、甲方权利及义务:3.1本广告合作期满,如甲方仍需继续使用,则应在合作到期前贰个月与乙方商议签署第贰期使用合同。如发布期满后甲方没有与乙方签署续约合同而甲方继续使用本广告之乙方演员的肖像权,则甲方应向乙方按双方约定违约金额给与赔偿。(违约赔偿金为所签定合同双倍金额)四、 付款方式:邓婷:6226220285884481中
4、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五、违约责任:4.1本合同签署之后,双方应该本着友好的态度相互协助,严格履行协议。六、保密条款:5.1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向其它方透露本合同条款中的任何商业信息。七、合同效力:6.1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及盖章后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的约束力。6.2若本合同需要任何形式的修改,须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6.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6.4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一切意愿均列明本合同中,除此合同外,双方并无其它口头协议。6.5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若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无效,双方协商以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