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教育培训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特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纳入职工教育培训管理。第三条 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档案记录管理工作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质量部)负责组织和实施。第四条 工程部(安全质量部)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报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第五条 工程部(安全质量部)、综合部应制定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按照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部门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
2、与培训,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第六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每年安全再教育时间不少于10学时,培训内容主要是:(一)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规范性文件;(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三)重、特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五)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经验。第七条 安全生产管理相关部门负责人、工程项目现场负责人每年安全再教育时间不少于10学时,培训内容主要是:(一)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规范性文件;(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和相关
3、专业知识;(三)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五)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六)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经验;(七)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第八条 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安全再教育时间不少于20学时,培训内容主要是:(一)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规范性文件;(二)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以及防护、救护方法;(三)集团、公司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四)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五)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第九条 公司新员工必须参加安全教
4、育培训活动,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10时,每年再教育时间不少于4学时,培训内容主要是:(一)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二)公司印发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三)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及自救等安全基本知识。第十条 参加施工现场管理的新员工和转岗人员,还须参加安全质量部组织的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工程管理工作。其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教育时间不少于20学时。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与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相同。第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部门的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特种作
5、业。机动车专职驾驶员等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安全管理制度等。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安全生产管理有关部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应的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三条 政府部门、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文件、召开的安全会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管理有关部门应及时组织学习,确保贯彻落实,并做好记录。项目现场管理部还应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宣传栏、召开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工程部(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