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8 ,大小:326.50KB ,
资源ID:2872150      下载积分:6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2872150.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房地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模版.doc)为本站上传会员【a199****6536】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房地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模版.doc

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xx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xx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2、动的管理,做好相应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与法律责任,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四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3、持本公司股份,“持有”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转让”为主动减持行为,不包括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导致被动减持的情况。 第二章 股份管理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该规定将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上述“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是指最后一笔买入时点起算6个月内卖出的;“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是指最后一笔卖出时点起算6个月内

4、又买入的。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

5、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 第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为基数,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可转让股份数量范围内转让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还应遵守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第九条 因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各种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导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所持本公司股份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 第十条 公

6、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应当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第三章 信息披露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

7、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下列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司董事会秘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或更新其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职务、身份证号、A股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详见附件一): (一)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   (二)现任及离任未满半年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2个交易日内;   (三)现任董事、监事

8、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应利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发放的CA证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时申报或更新上述个人基本信息,以上申报数据视为相关人员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按相关规定予以管理的申请。 第十四条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委托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申报个人信息后,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其申报数据资料,对其证券账户中已登记的本公司股份予以全部或部分锁定。 对存在涉嫌违规交易行

9、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上海证券交易所可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对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予以锁定。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并委托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申报个人信息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自其离职日起6个月内对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予以全部锁定,期满后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予以全部自动解锁。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前,应将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详见附件二)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拟进行买卖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

10、关风险以制止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因公司派发股份股利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的变动除外),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详见附件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在线填报等信息披露工作。相关内容包括:   (一)上年末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   (二)上年末至本次变动前每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   (三)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   (四)本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   (五)变动后的持股数量;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11、 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规定更长的禁止转让期间、更低的可转让股份比例或者附加其它限制转让条件,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还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报告和披露等义务。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买卖股票的,参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违反本办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2、》和《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二条 如本办法与国家新颁布的有关政策、法律,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则规定等有冲突时,按有关政策、法律、规则规定等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亦同。 附件一:xx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信息申报表 附件二:xx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买卖本公司股票的通知 附件三:xx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申报表

13、 xx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 8 附件一 xx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信息申报表 股份持有人 姓名/名称 在公司任职情况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证券账户 开户营业部 持股情况 持有其他股票衍生产品情况 董事/监事/高管/其他 配偶 父亲 母亲

14、 子女 兄 弟 姐 妹 受控法人 申报人(签名):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xx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买卖本公司股票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秘书: 本人特此通知您,本人有意进行公司股票的下述交易: 拟进行交易日期 拟进行交易数量 持有股票利益之性质(注1) 交易性质(注2) 注1:本人

15、持有、配偶持有、子女持有或所控制公司持有等 注2:二级市场买入或卖出、协议买入或卖出、抵押或质押 请予核查。 通知人(签名): 日期: 董事会秘书意见: 董事会秘书(签名): 日期: 附件三 xx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申报表 股份持有人 姓名/名称 在公司任职情况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证券账户 买卖类别(买入/卖出) 上年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本次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本次变动股份数量(股) 本次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6、股) 本次变动日期 成交均价(元) 变动愿因 备注 董事/监事/高管/其他 配偶 父亲 母亲 子女 兄 弟 姐 妹 受控法人 申报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