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 诺 函致: 律师事务所贵所接受 公司之委托就 公司(下称“本公司”)及 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为此目的,本公司应贵所的要求,向贵所提供有关文件资料、披露有关信息。本公司特此出具如下承诺与保证:1. 本公司提供给贵所的文件上的有关签名、印鉴都是真实有效的且取得了应当取得的授权;2. 本公司提供给贵所的本公司制作的文件的原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3. 本公司提供给贵所的所有文件复印件均与其原件一致;4. 本公司提供给贵所的本公司制作的文件所陈述的情况与事实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重大遗漏、误导情形;5. 本公司向贵所做出的陈述、说明、确认和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重大遗漏、误导情形;6. 本公司向贵所提供的非本公司制作的其他文件资料,均与本公司自该等文件资料的初始提供者处获得的文件资料一致;7. 本公司已向贵所提供目前本公司全部重大合同及尚未履行完毕的所有合同;8. 本公司的劳动用工情况已全部如实向贵所披露,并且员工工资奖金及社保均已按期足额缴纳不存在任何拖欠情况。本公司保证上述承诺与保证均是依据事实,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向贵所作出,本公司愿为上述承诺与保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承诺与保证自本公司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