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7 ,大小:22.53KB ,
资源ID:2871530      下载积分:6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2871530.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格投资者风险揭露制度模版.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精****】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格投资者风险揭露制度模版.docx

1、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格投资者风险揭露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投资者风险揭示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私募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向投资者提供的产品或相关服务,适用本制度、本公司其他业务规则及相关行业自律组织有关投资者风险揭示管理的规定。本公司可按照本制度的规定, 制定具体产品或服务的投资者风险揭示管理指引。严格投资者风险揭示管理,坚持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一)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 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单位; 2、

2、金融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 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视为合格投资者: 1、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 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 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3、。 但是, 符合第(1)、(2)、(4)项规定的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的, 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第三条 投资者风险揭示的实施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 也不会降低产品或服务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 本公司可对参与的投资者设置准入条件。 投资者准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证券投资知识水平、投资经验等方面的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者准入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公司业务规则另有规定外,本公司向投资者提供产品或服务,应当履行以下投资者风险揭示义务: (一) 对

4、于投资者,应当全面履行本制度规定的投资者风险揭示义务; (二) 对于本制度投资者,应当履行揭示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与合格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 。 第六条 本公司投资者应填写私募基金投资者风险调查问卷 ,按照财务状况、证券投资知识水平、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等情况,成为合格投资者 。 第七条 本公司设计投资者风险调查问卷, 应确保问卷结果与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调查问卷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 投资者基本信息,其中个人投资者基本信息包括身份信息、年龄、 学历、 职业、 联系方式等信息;机构投资者基本信息包括工商登记中的必备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 财务状况

5、,其中个人投资者财务状况包括金融资产状况、最近三年 个人年均收入、 收入中可用于金融投资的比例等信息;机构投资者财务状况包括 净资产状况等信息; (三) 投资知识,包括金融法律法规、投资市场和产品情况、对私募基金 风险的了解程度、参加专业培训情况等信息; (四) 投资经验,包括投资期限、 实际投资产品类型、 投资金融产品的数 量、参与投资的金融市场情况等; (五) 风险偏好,包括投资目的、风险厌恶程度、计划投资期限、投资出现波动时的焦虑状态等。 第八条 投资者要求本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 本公司认为该产品或服务超出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的,应当向投资者警示风险。 第九条 本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6、规章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公司的投资者风险管理制度。 第十条 本公司对履行投资者风险揭示管理职责进行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引导公司强化投资者风险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本公司开展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揭示,引导投资者重视风险、理性投资。 第十二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制度或细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进行修改时,由董事会提出修正案,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五条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制度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十六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内”,均含本数;“以下”、“过”、“低于”等均不含本数。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及本制度规定与法律、 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制定或修改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 1月 30日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