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内部控制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内部控制检查责任机制,提高内部控制水平,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及银行内部控制体系框架与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检查是指本行负有内部控制管理职责的部门,为提高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力,对有关单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遵守情况实施检查、分析、评价、处理、跟踪等程序的管理过程。 本行的内部控制检查按不同的标准可分为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检查责任制是指各级风险管理部门、
2、条线管理部门、被检查单位在内部控制检查管理过程中,因未尽职履行检查、监督、整改等职责而承担相应责任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 本行内部控制检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谁管理、谁检查。各级管理部门应按照本制度及相关管理要求,加强对本条线工作的检查力度,有效防控各类操作风险。 (二) 谁检查、谁负责。各级管理部门应按照本制度及相关管理要求,尽职履行各项检查职责,在检查过程中存在不尽职行为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 谁的隐患谁整改。被检查单位应对检查、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整改,确保各项风险因素得到及时、有效控制。 第二章 组织职责 第五条 总行风险管理表为全行内部控制检查的牵头
3、管理部门,各分行(中心支行)风险管理部为本层级内部控制检查的牵头管理部门,承担以下职责: (一) 负责内部控制检查工作的牵头管理、组织推动; (二) 负责制定本层级年度、各经营期间内部控制检查计划; (三) 负责监督本层级各条线管理部门内部控制检查工作; (四) 负责对内部控制检查总体情况进行分析,并向总行行长室或分行(中心支行)行长报告; (五) 其他与内部控制检查工作相关的职责。 第六条 条线管理部门职责: (一) 负责制定、完善本条线内部控制检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 负责制定本条线年度、各经营期间内部控制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 负责对下级条线管理部门内部控制检查工作进行监督
4、; (四) 负责监督被检查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五) 其他与内部控制检查工作相关的职责。 第七条 被检查单位职责: (一) 负责按照本行相关管理制度、内部控制检查计划对本单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自查,并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 负责对内部控制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检查整改要求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三) 其他与内部控制检查工作相关的职责。 第三章 内部控制检查的责任 第八条 各级风险管理部门、条线管理部门及检查人员应严格按照本行相关管理制度实施各项内部控制检查,出现下列情形的,应承担相应检查责任: (一) 在既定的检查期间内,检查计划明
5、显缺失或无故未按检查计划实施检查,导致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及时发现的; (二) 内部控制检查流于形式,在全面检查范围内或抽样检查样本范围内未发现检查实施日已存在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 故意隐瞒被检查单位及相关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或未要求、未监督被检查单位及时整改的; (四) 未对内部控制检查工作实施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导致检查计划未得到有效执行的; (五) 其他应承担内部控制检查责任的情形。 第九条 被检查单位应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内部控制检查的配合与整改落实工作,出现下列情形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一) 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事项未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的; (二) 经过整改的内部控
6、制环节又频繁出现违法违规事项的; (三) 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欺骗检查人员的; (四) 对检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五) 其他应承担内部控制检查责任的情形。 第四章 内部控制检查的管理要求第十条 检查计划的制定。 (一) 总行条线管理部门应针对本条线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及风险易发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检查计划,加强检查监督,有效防控风险; (二) 总行风险管理表、条线管理部门在制定检查计划时,应充分做好沟通、协调,合理安排检查项目,统筹确定检查时间,保障内部控制检查的全面性和高效性; (三) 总行条线管理部门应于每年 1 月 20 日前完成本条线年度内部控制检查计划的制定工作,并经分管行领导审批同
7、意后,报总行风险管理表。 总行风险管理表应于每年 1 月 30 日前完成全行年度内部控制检查计划的制定工作,并经总行行长室批准后实施; (四) 总行条线管理部门每半年应至少安排一次内部控制检查工作(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并在年度经营期间,根据监管要求、本行管理需要,相应增加各类检查的频次,经分管行领导审批同意后,报总行风险管理表备案。 第十一条 检查工作的实施。 (一) 总行条线管理部门应严格按内部控制检查计划实施。内部控制检查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将内部控制检查的相关材料(包括检查报告、检查整改意见书、整改报告等)报总行风险管理表备案; (二) 总行风险管理表、条线管理部门应建立专门的内部控制检
8、查工作档案。 第十二条 检查工作的监督。 总行风险管理表、条线管理部门应按季组织对内部控制检查计划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保障各项检查计划的有效实施。 第十三条 检查工作的日常管理。 (一) 总行条线管理部门应重点加强对内部控制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业务或事务领域的后续跟踪检查,并相应调整相关制度及流程。 (二) 被检查单位应重点关注内部控制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业务或事务领域,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第五章 罚 则 第十四条 对违反本制度有关管理规定,造成本行重大风险损失或重大风险隐患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减少或取消相关授权、扣减奖励薪酬等处罚。 第十五条 对违反本制度有
9、关管理规定,造成本行重大风险损失或重大风险隐患的相关责任人,按照银行员工尽职调查与问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银行负责制定、解释与修改。 第十七条 分行、中心支行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并予以具体实施。 附录:内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跟进表 风险合规制度汇编 附录: 内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跟进表 检查实施部门: 监测日期: 年 月(季) 序号 检查时间(年月)检查项目 检查发现的问题 被检查单位 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 整改状况 (1、已整改;2、整改中;3、未整改;4、无法整改) 是否属于制度缺失或不完善问题,如是,请详细说明 备注 备注:1、同一问题不同单位发生的,应分别列示; 2、上月(季)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应列入下月(季)“整改跟进表”持续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