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证券有限公司反恐怖融资工作应急预案(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反恐怖融资工作的管理,认真履行反洗钱义务,应对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发现的客户涉嫌恐怖融资行为,根据xx证券有限公司反恐怖融资管理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应急预案。第二章 组织机构设置第二条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反恐怖融资工作的应急处置。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合规部。第三条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指挥和协调反恐怖融资应急处置工作;(二)按照预案采取措置,应对恐怖融资行为的发生;(三)跟踪涉嫌恐怖融资的行为的应急处置,跟踪情况发展并采取相应措施;(四)分析涉嫌恐怖融资行为应急处置结果,并将结
2、果报告公司总经理。(五)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第四条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是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相关制度流程的制定和监督实施。合规部、经纪业务管理总部负责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的管理及对营业部的指导。第三章 应急处置第五条各分支机构在办理开户或其他临柜业务时,应认真履行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的职责,若发现客户申请开户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黑名单中人员一致的,反洗钱岗人员应立即向各分支机构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司合规部报告。经核实确属黑名单中人员时,应拒绝为该人员
3、开立账户,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当地人民银行。第六条各分支机构若在日常交易监控中,发现客户或者其交易对手、相关资产涉及恐怖组织及恐怖人员的,反洗钱岗人员应立即向各分支机构负责人报告,同时将该客户的账户资料、交易记录及情况说明等报至合规部,并发起限制性业务流程对该客户的账户及资产进行冻结操作。各分支机构反洗钱岗人员应在发现此类情况后,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人民银行。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省会(首府)分支机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要求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配合反洗钱调查的,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反洗钱岗人员应对相关部门人员的有效证件、正式书面通知进行核查,并发起非限制性业务流程,同时向各部门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及公司合规部报告相关情况。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积极协助相关部门的反洗钱调查,并做好保密工作。第四章 奖惩措施第八条对于在反恐怖融资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及部门,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提出奖励和表彰。第九条对于在反恐怖融资应急处置工作中违反公司制度规定,不按照应急预案操作的人员及部门,应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第五章 附则第十条 本应急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