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X物业公司消防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所辖区域的消防管理,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发生。2.适用范围适用于各城市物业公司物业服务中心消防管理。3.职责3.1物业公司法人代表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经理授权专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落实和监督总结,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度。3.2物业服务中心协助专人负责者落实和监督消防工作,督促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3.3项目经理为本部门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消防工作的具体实施、培训、演习、检查、完善消防设施,组织和建立义务消防队,制定和实施灭火方案。3.4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消防管理员为责任人,负责防火宣传及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熟悉周围环境,及时制止、纠正
2、违章行为,参加现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场灭火救灾工作。3.5物业服务中心全体员工都是义务消防队中的一员,有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定期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每半年组织一次全体的消防演习。4.方法及过程控制4.1总则4.1.1消防工作方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4.1.2每位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与灭火的义务。4.2消防组织4.2.1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全面负责本部门消防工作,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度,明确岗位防火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有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定期进行检查,保存相关记录,并协同工程部进行计划性检查及随即抽查,每年组织2次有员工、业主或使用人参加
3、的消防演习。4.2.2安全主管负责制订灭火方案。4.2.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巡视,定人、定时、定措施消除隐患,落实各项措施并与业主签订治安消防责任书。4.2.4安全主管负责组织消防宣传,定期组织训练,演习。4.2.5工程主管负责管理并安排人员维修消防设施、器材,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并在有效期内,确保安全使用且严禁挪作它用。4.2.6负责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防火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负责指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4.2.7负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4.2.8负责协助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4.3消防紧急集合4.3.1项目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消防紧急集合,控制中心有
4、公司内部,外部的紧急联系方式。紧急集合人员以本部门安全员为主(在岗安全员可不在紧急集合之内)。4.3.2须准确记录每个人员在接到紧急集合命令后赶至指定地点的时间及携带灭火装备情况,并在紧急集合情况记录表上予以记录。4.3.3物业服务中心紧急集合的指定地点及所需要时间由负责召集负责人核定。4.3.4对紧急集合中不能到达要求的人员在月度考核中予以体现,对紧急集合中无故缺勤、拖延人员要予以严肃处分。4.4消防演习4.4.1消防演习前1周制定演习方案,并报部门经理审批。4.4.2每半年物业服务中心必须组织1次演习,(演习时须实际使用消防水带、灭火器、湿毛巾)。4.4.3演习后应有相应的图片记录,并将演
5、习情况记录在消防演习计划及情况记录表上。4.4.4物业服务中心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专业人员对辖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保存相关记录。4.4.5设置消防宣传专栏,每年2次的消防安全培训,没半年至少1次消防知识的普及和宣传。4.5火灾预防4.5.1按以下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安全标志。4.5.1.1过道、配电室、消防中心、发电房、厨房、仓库、车库等重要部位应配置相应的便携带式灭火器。4.5.1.2小区应有地面层消防设施平面图,并悬挂于物业本体的显著位置,图中应标注灭火器、消火栓、水流结合器等消防设施图标,并与实际情况相符。4.5.1.3物业服务中心应存
6、有小区的地下煤气管网图。4.5.1.4小区内挖刨地面必须得到部门经理同意方可动工。4.5.1.5保证消防楼梯、通道畅通。4.5.1.6员工宿舍应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4.5.1.7消防控制中心应有小区平面图、地面层消防设施平面图。4.5.2定期组织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对消防设施、器材等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建立防火档案。记录每次检查情况(灭火器月检、消火栓季检、消防设施设备月检)。4.5.3按照有关电力技术规范的规定,定期对公用电器设备、开关、线路和照明灯具等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老化要及时维修或更换。4.5.4定期检查煤气管道、仪表、阀门和接头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4.
7、5.5所有消防设施不得任意改装或挪作它用,消防给水系统需停水维修时,应作好消防预防措施。4.5.6禁止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禁止的配件。4.5.7每位员工应熟悉自己的岗位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熟悉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具体摆放位置,懂得消防器材的具体使用方法,控制中心负责人负责监督消防器材设备的维护保善工作。4.5.8严格用火用电作业和危险品管理,安全管理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消防水带,物业服务中心在人员考核中必须包括相应的消防知识。4.5.9积极协助消防机关对消防工作的检查和指导,针对本物业的特点每年3月和10月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宣传。4.5.10禁止在有火灾、爆炸危险隐患的物业场所使
8、用明火。因特殊原因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4.5.11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4.5.12对顾客装修的消防管理4.5.12.1在防火范围内,办公或在商铺装修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由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审批。超过50平方米的应报消防机关审批,经批准后方可施工,装修采用防火材料,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须经消防机关批准,进行防火处理。4.5.12.2顾客在进行室内装修,在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或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后物业服务中心方可批准,物业
9、服务中心必须要求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措施,严禁乱挂、乱接临时电线。4.5.13举办社区文化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物业服务中心应制定灭火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4.5.14对危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销毁必须按危险品管理程序执行。4.5.15设备房配置的消防设施应功能完好,并可随时启用,燃油(气)罐储备应进行隔离管理,区域内严禁烟火,并在附近配置充足的灭火器材。4.5.16消防通道畅通,无阻碍物和无不符合消防规定的门等设施。5.附则5.1本指引由XXXXX物业管理部品质督导组负责解释及修订。5.2本指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6.支持性文件6.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6.2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定7
10、.相关记录7.1治安消防安全巡查记录表 CRWH-WY-PZ-LV2-024-F37.2消防栓检查记录表 CRWH-WY-PZ-LV2-027-F4治安、消防安全巡查记录表编号:CRWH-WY-PZ-LV2-027-F3 版本:A/0 表格生效期:2013年1月1日受检部门检查日期检查项目检查情况记录纠正期限确认人验证人验证情况消防管理防火制度和落实、消防设备器材的布置和管理、人员业务熟悉程度及消防战斗力等。(24小时值班情况、值班登记情况、灭火器完好、消防道路、消防接合器有无水等)治安管理安全中工作和装备状况、防盗设备的布置和运行状况、治安管理人防及技防措施、应急措施、相关质量记录。停车场车辆及交通管理岗位工作情况、交通路线、标识、设备及设施的合理性、完好性,应急措施,相关质量记录等。检查部门 意见检查人: 日期:消防栓检查记录表编号:CRWH-WY-PZ-LV2-027-F4 版本:A/0 表格生效期:2013年1月1日位置: 年 月 编号: 项目水枪水带消防栓门检查人日期备注:正常用“”表示,此表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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