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设备报废规程1 目的为加强设备报废管理,特定此规程。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小区/大厦共用设备及公司所有设备报废的控制。3 职责3.1 设备使用部门负责提出设备报废申请。3.2 设备部门负责对报废设备的确认。3.3 财务部负责设备报废的审核及相关账务的处理。4 控制要求4.1 设备报废的条件4.1.1 设备报废必须符合一定条件a)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报废: 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或明确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已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 无法修复的设备; 业主大会决定更换的,所有权属于业主的设备。b)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考虑报废: 设备有形磨损严重,修理费接近或超过原设备价值; 设备技术陈旧落
2、后,无形磨损严重,运行效果很差; 因受自然灾害或事故损坏,修理费接近或超过原设备价值; 设备屡屡发生故障或事故,存在较严重的不安全因素,且在经济上不宜大修或改造; 已停用一年以上无使用价值的设备; 业主委员会建议进行更换的。4.2 设备报废程序4.2.1 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说明设备报废的具体原由及其处理意见,并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报设备管理部门。4.2.2 工程技术部负责进行技术鉴定,确认符合设备报废条件后,在“设备报废申请单”签署意见,转财务部进行审核。4.2.3 财务部进行审核,确认报废设备的相关手续符合财务规定,在“设备报废申请单”签署意见,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才能将该设备报废处理。4.2.4 如报废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业主,还需经过业主委员会批准。4.3 报废设备的处理4.3.1 出售。4.3.2 对设备进行拆解,可用零部件可作为备件进行保存,无用部件作废品处理。4.3.3 自有设备的处理资金交财务部作设备残值处理。4.3.4 所有权为业主设备的处理资金作为维修基金使用。4.4 报废设备的销账4.4.1 财务部凭“设备报废申请单”注销设备资产、固定资产明细账或低值易耗品财产保管卡。4.4.2 工程技术部凭“设备报废申请单”注销设备登记卡和系统设备台帐。4.4.3 使用部门凭“设备报废申请单”注销部门分台帐。5 相关文件设施设备综合控制程序6 记录设备报废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