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材料管理工作规程1 目的对工程材料的采购、进货、检验、储存及使用各项环节进行控制,以保证材料质量和工程质量。工程材料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材料验收规范的合格的各种建筑材料。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开发项目中使用的工程材料的管理。3 职责3.1 材料设备部负责在杭项目类甲供或甲定乙供材料供方的选择、评价和考核;参与在杭项目类、外地项目公司类甲供或甲定乙供材料供方的选择、评价。3.2 项目工程部现场专职材料管理人员负责甲供材料的验收和保管。3.3 项目工程部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对材料进行抽检,并监督和检查施工及监理单位对甲定乙供材料和乙供材料的进货检验。4 工作程序4.1 进货及检验4.1.1
2、 甲供材料4.1.1.1 甲供材料供应商的评价、选择、控制及采购合同的签订流程具体参见物资采购控制程序有关规定执行。4.1.1.2 项目工程部负责编制材料供应计划,此计划需明确所需材料规格、数量、质量等级和进场时间等具体要求。4.1.1.3 材料设备供方必须提供供货清单和材料出厂合格证,工程现场专职材料管理人员根据清单负责检查产品规格和数量,各专业工程师负责产品的外观质量检查,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参加。4.1.1.4 甲供材料的复试由项目工程部委托施工单位到具备相应资质的试验部门进行,监理单位派专人见证。4.1.2 甲定乙供材料4.1.2.1 甲定乙供材料供应商的评价、选择程序具体参照物资采
3、购控制程序有关规定执行。4.1.2.2 甲定乙供材料的单价若招标文件中明确需由双方协商确定的,采购时施工单位事先需取得项目工程部和工程成本管理部门对材料单价的认可。4.1.2.3 甲定乙供材料的进货检验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派专人监督,项目工程部随时检查其执行情况。4.1.3 乙供材料乙供材料进货检验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派专人监督,项目工程部随时检查其执行情况。4.1.4所有材料必须检验合格才能使用,各种检验报告由项目工程部统一保管、存档,并由分管人员填写检验、试验报告检查表。4.1.5 对进场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一律退回厂家或供货单位,对甲供或甲定乙供材料项目工程部需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材
4、料设备部。4.2 各种材料进场后,必须合理堆放,妥善保管。对不同规格、牌号及检验和未检验材料要做好标志、防止混用。4.3 材料堆放场地需硬化,并根据不同要求采取防潮、防晒、防腐蚀保护措施。易燃材料需做好防火隔离措施,周围设警示标志,严禁在易燃品周围使用明火。项目工程部和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执行,对违规情况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4.4 对由于各种原因而发生变质和损坏的材料,经设计单位认为可以降级使用的,必须得到监理单位和项目工程部的认可,否则严禁使用。项目工程部在现场施工管理中需对这些材料加强跟踪检验。4.5 材料的场内运输需制定合理计划并应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一部分统一考虑,现场施工必须按照计划执行。4.6 各施工单位每月底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库存情况上报甲供材料本月使用情况和下月供应计划,由项目工程部审核后提交材料设备采购部门。5 相关/支持性文件5.1 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5.2 物资采购控制程序5.3 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程6 质量记录6.1 采购计划表(GT/QR12-01)6.2 检验、试验报告检查表(GT/QR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