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经营系列任职资格培训考核委托协议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双方经协商,就设立全国经营系列任职资格 培训考核辅导站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全面负责培训考评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审核乙方提交的申办资料。2.监督乙方执行全国经营系列任职资格培训考评管理办法。3.向乙方提供教学计划、培训教材及招生简章。4.审核乙方招生公告及监督学员注册管理。5.审核乙方提交的聘用师资人选名单及学员申报资料(报名表、学历、职称复印件)。6.进行考试命题并监制试卷,选派考试、论文答辩的巡考人员。7.对成绩
2、合格的学员进行资格初审并负责上报。8.对乙方的培训考评工作进行抽查,经查不合格将取消辅导站资格。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指定专人负责培训考评工作,保持与甲方的沟通与联系。2.制定培训考评教学实施方案,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同时有效。3.按照甲方规定负责授课师资资格和报考学员资格的初审并报给甲方。4.乙方的公开宣传广告、招生公告等应于正式发布前提交甲方审核,经确认后方可发布。5.按照以下要求设置培训课程,安排考试时间:高级经营师:(1)专业课( 课时);(2)专业讲座( 课时);(3)论文辅导、答辩( 课时)。经营师、助理经营师:(
3、1)专业课(经营师 课时、助理经营师 课时);(2)专业讲座( 课时);(3)论文辅导、答辩( 课时)。(助理经营师作调研报告的辅导,没有答辩要求)6.理论考试时间均为 小时。考试、阅卷须在甲方监督指导下进行。理论考试单人单桌。考试开始时向学员展示密封试卷并当场拆封,监考人和阅卷人不得借、聘与学员经常接触的工作人员。考试结束后,阅卷开始前方可拆封标准答案,甲方视情况对各考场进行抽查。7.聘请的授课教师应以当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专家、教授为主,聘请的授课教师应遵守甲方制定的授课教师守则。8.乙方需建立培训学员档案,内容包括:学员报名表、考试试卷、成绩汇总表和培训总结等。每期培训结束后 周内将当
4、期培训总结及合格学员资料袋(学员申报表、身份证复印件、成绩单和获证学员证书编号等)报甲方进行评审。9.乙方最迟在开班后 周内将考评管理费 元/人(大写: )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10.培训考核辅导站扣除办学成本,其收益部分由乙方与甲方按 比例分配。11.乙方提供 为教学场所,不得随意变更。三、违约责任1.协议签订后,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时开班,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2.协议签订后,乙方若违反上述条款,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相关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委托合同。四、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五、其他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签补充协议;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以办班资格年检截止。年检合格后重新签约。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附件一:培训考评教学实施方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