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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费用支出管理制度模版.docx

1、 费用支出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内部管理,规范财务报销行为,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结合集团经营活动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集团内各公司费用支出实行预算管理,各部门费用支出应严格根据费用预算限额进行。第三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费用支出主要是指会计核算计入管理费用的各种行政管理费用。其他没有特别规定的费用支出可参照本制度执行。第二章 费用支出报销基本规范第四条 各项费用的的经办原则上必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参与或执行,并互相监督和共同承担相关责任。当事人应充分取得费用的相关单据,如:合约或协议、合法的票据等,如因未能取得合法(被税务机关认可)的票据而被财务部门剔除的部分支出,公司

2、原则上不予以承担,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第五条 费用发生完毕后,当事人应及时将收集到的费用单据加以整理归类,规范填制“费用支出报销单”,如单据较多可先行粘贴在“小型凭证粘贴单”上,在粘贴过程中应区别费用性质(如: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招待费、办公费等)分类粘贴,便于归类计算和整理。 第六条 当事人在填写“费用支出报销单”时,应遵照“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将费用的发生原因、发生金额、发生时间等要素填写齐全,并签署自己的名字,交共同参与的人员复查,并签署其姓名。“费用支出报销单”的填写一律不允许涂改,并要保证费用金额的大、小写必须一致,否则无效。第七条 报销审批程序按货币资金支付审批流程进行

3、。第八条 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采购报销(一)综合部根据计划统一采购、验收、入库,根据发票、入库单报销。(二)各部门急需或特殊的办公用品,经批准,可自行购买,购买后,提交发票、实物,经综合部查验后入帐报销。第九条 车辆使用费报销(一)车辆使用费包括汽油费、维修费、路桥费、泊车费、驾驶员补贴。(二)油费报销,需由驾驶员在发票背面注明行车起始路程,由综合部相关负责人根据里程表、耗油标准、加油时间、数量、用车记录进行复核,并签字确认。(三)路桥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综合部相关负责人根据派车记录复核,并签字确认。(四)车辆维修前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和预计费用,报销时在发票上列明详细费

4、用清单,由综合部相关负责人根据车辆维修情况复核,并签字确认。(五)驾驶员行车补助按加班标准计算,每月在工资中列支发放。第十条 差旅费报销(一)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误餐补助。1、交通费:指乘坐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订票费);2、住宿费:指在外地住宿于宾馆、旅店的单纯住宿费用(不包括在旅店发生的通讯费、餐费和其他另行收费的其他费用,如有此类费用发生须在发票中单独列示或提供宾馆收费清单);3、伙食补助:指在出差期间的就餐补助(不包括在此期间的业务招待等费用);(二)交通费用的报销:1、出差人应根据时间和任务要求的实际情况,本着尽量降低综合开支的原则,自行选择交通工具,交

5、通费用根据车票、船票实报实销(其中车票是指火车硬卧、硬座车票或汽车客车的卧铺、座位车票或快班大巴车票、出发地目的地市内交通工具车票;船票是指三等舱以下船票),乘坐公司自用车的不能报销车费。2、乘坐飞机或火车软卧时,需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或授权,否则不与报销。(三)住宿费用的报销:出差或外出办事如当天不能返回,需在外住宿的,应本着节约的原则选择宾馆住宿,住宿费用实报实销。(四)误餐补助报销:出差期间误餐补助报销限额为,早餐10元/人.餐;午(晚)餐30元/人.餐,限额以内的据实报销,限额以外的自行负担。第十一条 电话通讯费报销(一)移动通讯费: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员工的手机费用的报销采用与

6、岗位相关制,即依据不同岗位,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职位不同设定不同的报销标准。(二)固定电话费: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必须的固定电话,并由公司统一支付话费。不鼓励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私人电话。(三)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初(10日前)将本月员工手机费执行标准(含特批执行标准)交财务部。 (四)固定电话费由综合部指定专人按办理报销手续,若遇电话费异常变动情况应到电信局查明原因,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示处理。第十二条 业务招待费报销(一)根据公司对外接待办法文件中规定的接待标准接待。(二)应酬应事先申请并得到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三)原则上不允许先斩后奏,因特殊原因无法事先办理的,事后须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四)应酬一般

7、在定点酒店、宾馆进行。一般在签单卡签字后按月结算,不得擅自在它处或用现金结算。第十三条 培训费报销为了便于公司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此费用由指定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有培训需求时应及时报送指定部门。指定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第十四条 资料费报销各部门在购买资料前必须先填写有关审请表,在报销前必须到公司综合部进行登记。第十五条 其他费用:根据实际需要据实支付。第十六条 相关费用支出需事前借款事后履行报销手续的,借款按以下规定进行:(一)公司员工一律不得因私借款,借款遵循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基本原则。(二)借款: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三)审批支付:按货币资金支付审批流程进行。(四)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单为依据,按相关费用报销规定据实报销,除周转金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 (五)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款者从工资中扣回。(六)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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