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验资事项声明书X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并XX注册会计师: 本公司(筹)已经XX审批部门XX字XX号批文名称批准,由XX(以下简称甲方)、XX(以下简称乙方)共同出资组建,于XX年X月X日取得XX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正在申请办理设立登记。现已委托贵所对本公司(筹)申请设立登记的截至XX年X月X日止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为配合贵所的验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1、本公司(筹)全体股东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并保证不抽逃出资,本公司(筹)对全体股东出资资产的安全、完整负全部责任。2、本公司(筹)已提供全部验资资料,并已将截至验
2、资报告日止的所有对审验结论产生重要影响的事项如实告知注册会计师,无违法、舞弊行为。本公司(筹)及全体股东对所提供验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3、用以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已按国家规定进行评估,其价值是合理的,且已经全体股东确认。4、本公司(筹)股东在出资前对其出资的非货币财产拥有所有权,不存在产权纠纷,未设定担保,已经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且已移交本公司(筹)。5、本公司(筹)承诺将在公司成立后依法建立会计账簿,并按照注册会计师的审验结论对有关事项作出适当会计处理。6、本公司(筹)保证按验资业务约定书规定的用途使用验资报告。 其他需要声明的重大事项。全体股东签名并盖章: XX公司(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