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3 ,大小:17.37KB ,
资源ID:2868511      下载积分:5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2868511.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银行职工薪酬核算办法.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银行职工薪酬核算办法.docx

1、银行职工薪酬核算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行的职工薪酬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及对应的应用指南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职工薪酬,是指我行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员工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第二章 确认原则 第三条 与我行相关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职工薪酬,计入当期业务及管理费用。 第四条 在建工程过程中发生的我行相关人员的职工薪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累计,待在

2、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第五条 针对于我行的软件系统外购或者开发时所产生的职工薪酬的确认,应参见《银行无形资产核算办法》相关规定。 第六条 因我行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职工薪酬: · 我行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并即将实行; · 我行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第七条 对于内部退休的员工,由于这部分职工不再为我行带来经济利益,我行应于职工内退的当月,将依据内退协议未来需支付给内退员工的相关支出,确认为当期业务及管理费用。 第三章 核算办法及账务处理

3、第八条 我行计提应付职工薪酬时,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对各职工项目进行计提。其中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 对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我行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例如:我行设立的用于员工的日常医疗报销和大病医疗报销的补充医疗保险金,按照每季职工工资总额的4%于季末计提,作为福利费计入业务及管理费。 第九条 对于在职员工为我行工作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在会计年度末一年以后给付的,我行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应付职工薪酬折现后的金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业务及管理费用;应付职

4、工薪酬金额与其折现后金额相差不大的,也可按照未折现金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业务及管理费用。 第十条 我行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核算应计入业务及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 第十一条 我行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将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当期损益中的业务及管理费科目进行核算,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第十二条 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当期损益中的业务及管理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第十三条 我行辞退员工时,应严格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

5、 对于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应当按照辞退计划条款规定的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数量、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标准等,计提应付职工薪酬。 我行对于自愿接受裁减的建议,应当预计将会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根据预计的职工数量和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标准等,计提应付职工薪酬。 付款时间超过一年的辞退福利,我行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第十四条 对于内退的员工,我行应将自职工内退次月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我行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费用,采用恰当的折现率折现后,将折现额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计入当期业务及管理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我行应对该折现额进行复核,因

6、估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等因素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整资产负债表内所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 第十五条 应付职工薪酬计提的具体账务处理 (一)计提应付职工薪酬 借:业务及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 向职工支付应付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其他应付款 银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借:其他应付款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支付相关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

7、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划转补充医疗保险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 (二)无偿向职工提供住房等固定资产使用的 借:业务及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借: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贷: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三)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 借:业务及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在建工程(租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租金) 支付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所发生的租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四)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或内退人员福利 借:业务及管理费用――职工薪酬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职工的补偿或内退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银行会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本办法实施前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内容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