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 共有人: 证件类型及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鉴于:1、 甲方系 项目的建设单位,依法享有该项目地下停车场车位的使用权。2、 乙方购买了该项目 栋 楼 号商品房,完全了解该小区车位的性质、位置、状况。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购买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守。一、车位的基本情况1、乙方要求购买使用权的车位为 项目地下停车场第 层第 号车位,车位位置图详见附件(此车位编号为方便记录所用,其最终编号、具体位置、实际面积等均以交付使用时甲方划分的状况为准)。2、车位装饰装修标准为: 3、本车位系人防
2、工程的组成部分,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应符合人民防空法、国防法相关规定。乙方购买的系车位使用权,乙方对此完全知悉和了解。二、车位使用权的转让价款及支付时间、方式1、该地下停车场车位按数量计价,不考虑车位的具体面积。乙方购买车位使用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元)。上述价款为本车位使用权的整体转让对价,不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年限的减少而调减。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车位转让价款。三、车位使用权的使用期限本车位使用权的使用期限为该项目和本车位交付使用后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如遇战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四、车位交付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价款后,于 年 月 日前将
3、本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按照本合同中载明的乙方联系地址或联系电话向乙方发出交付通知。电话通知的,视为当日送达;书面通知的,视为通知投妥后第3日送达。乙方变更联系地址或联系电话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通知不能送达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交付限期内与甲方或甲方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等第三方办理车位交接手续,自甲方通知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开始,本车位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原因导致逾期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甲方已依约完成了交付。乙方未办理交付手续,但已经实际使用车位的或使用停车场门禁卡的,均视为甲方已依约完成了交付。五、 物业服务 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为
4、本车位提供物业服务。乙方所受让车位使用权的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承担,按 元/月个收取。2、物业服务企业因检修、维护停车场设施、设备需借用本车位时,乙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3、乙方将本车位使用权赠与、转让或出租给第三人的,应事先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并对车位受让方或承租人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六、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交付车位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承担本合同转让款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交付之日。甲方逾期交付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转让款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全款付清之日。乙方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
5、乙方支付相当于10%转让款项的违约金。 3、本车位只能作为停车用途,不能用作其他任何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储存等。 乙方改变车位用途的,甲方或其关联方或物业服务企业书面通知乙方停止改变车位用途的行为后,乙方仍未纠正该等行为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30%转让款项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无息退还转让款项前将违约金扣除。甲方或其关联方或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将车位上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放射性、腐蚀性物品立即清理并自行处置。 4、乙方不得发生任何危害车位及周边车位安全、降低车位使用效能的行为,不能对车位围合、搭建,或在车位处洗车。乙方应遵守物业服务企业关于地下停车场管理的制
6、度或秩序。否则,甲方或其关联方或物业服务企业均有权采取一切措施维护相关秩序。 甲方或其关联方或物业服务企业书面通知乙方停止上述行为后,乙方仍未纠正该等行为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30%转让款项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无息退还转让款项前将违约金扣除。 5、乙方使用停车位时,不得危及小区楼宇安全和损坏公共配套设施。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30%转让款项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无息退还转让款项前将违约金扣除。 6、乙方赠与、转让、出租本车位使用权的,与第三方签订的相关合同应当体现本合同的主要内容。七、其他1、本合同有关争议,由本合同标的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