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服务协议协议编号:_XX商家账号:_门店名称:_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地 址:开户银行:公司账户:公司账号: 乙 方:xxx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地 址:x邮 编:x 邮 箱:x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为达到共赢目的,一致同意基于甲方经微信认证的微信公众号基础上建立“XX服务”的合作关系,“XX服务”包括电子会员,预订,电子券,微信企业号功能,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接入“XX服务”业务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信守。一、服务概述:乙方向甲方提供基于互联网线上环境运行、与甲方场内使用的线下管理系统打通的“XX服务”,其功能包括电子会员,预订,电子券,微信企业号。帮助
2、甲方实现XX服务直通,提升甲方KTV用户的消费体验。二、服务费用: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XX服务”,自2017年1月1日起甲方按自然年向乙方支付3800元/年的产品服务费用,甲方需将该服务费用在每年1月10日前打入乙方指定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XX服务”。三、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从 起至 止 。 四、特别约定:1、甲方保障甲方用户在“XXAPP”和“商家微信公众号”上的相关功能能正常使用。2、根据XX服务平台实际运营的需要,乙方有权对甲方在XX商家服务平台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处理。3、乙方保证甲方相关数据在乙方平台的安全性。五、双方的权利
3、义务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身份资料及经营内容等资料,如甲方的经营内容中有需要行政前置审批内容的,则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已通过该前置审批的文件,上述资料发生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应承担因上述资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及时和不完整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邮寄地址无法送达、网络不通、不能联系导致的业务不能开展、乙方不能识别甲方新的身份发送的指令从而不执行甲方指令或执行错误)。若因甲方不具备经营所需资质,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所有损失,并有权终止甲乙双方签署的所有合同。2、甲方独立承担因甲方与甲方用户之间的交易违约或XX商家服务平台上的交易信息虚假、陈旧或不详实
4、造成的投诉、退货、纠纷、处罚等责任,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需向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甲方应向用户如实描述“XX服务”软件系统的内容,并准确引导甲方用户进入“XX服务”软件系统完成线上相关服务,不得以甲方名义为他人获取乙方服务。甲方承诺,未经乙方书面确认,甲方不在乙方提供的服务类型以外的其他平台上使用乙方的服务,不将乙方提供的服务、安全协议及证书等以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4、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能擅自破解乙方相关软件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线下管理系统、XX商家服务平台,亦不能将乙方相关软件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线下管理系统、XX商家服务平台植入到未经乙方授权的第三方系统中,一旦乙方发现甲方存
5、在或企图对乙方提供的相关软件系统进行破解,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甲乙双方签署的所有合同,并向甲方追偿所有损失。5、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在法律、法规、政府监管部门和(或)乙方实现“XX服务”所必须的银行合作基础要求的情况下将其相关信息提供给乙方的合作银行、政府监管部门进行核查,具体需要核查的信息以乙方合作银行、政府监管部门的要求为准。6、甲方承诺,甲方与用户之间的交易行为及甲方在使用“XX服务”时应遵守乙方公司公布的相关管理规则和运行中的相关规定。7、甲方理解并同意在其KTV经营场所内部的各系统(包含但不限于操作系统及乙方已授权使用的线下管理系统)存在不安全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操作系统崩溃、网络瘫痪、线下
6、管理系统中毒、人为破坏)可能影响到乙方或甲方会员利益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消除不安全因素。若在得到乙方通知后甲方仍不消除该不安全因素及停止侵害,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甲乙双方签署的所有合同并不承担其他任何赔偿及法律责任。8、甲方需妥善保留线下管理系统发生的与“XX服务”交易有关的一切凭证。9、甲方应在本服务开通后合理期限内与乙方开展安全合作,具体内容双方另行约定。甲方有义务采取相关措施预防和防范销赃、第三方欺诈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须对甲方的异常交易实施分析与监控、配合乙方进行交易协查、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交易中的相关信息。10、乙方负责“XX服务”软件系统的建设、运维和管理,确保甲方用
7、户实现微+服务的各项优质服务与体验。11、乙方负责受理涉及“XX服务”软件系统本身问题的投诉并处理因此产生的纠纷。12、乙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有权不经甲方同意对第三方开放微+服务功能接口。13、乙方有权根据风险防范需要随时中止(终止)向甲方提供微+服务渠道。六、除外责任:1、为有效提供线上微+的优质服务,XX商家服务平台、线下管理系统、“XX服务”软件系统将不时进行维护与升级,对此乙方将提前在XX商家服务平台上进行公告,因此产生的服务中断或不稳定状态,不视为乙方违约。2、因通信公司有线或无线通信系统、设备的检修、维护或不稳定,或黑客攻击,或电力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或银行方面的问题等原因,导致乙方服务中断或不稳定,不视为乙方违约,但乙方应当尽商业上的合理努力争取尽快恢复正常服务。七、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甲方:业 务 联 系 人:业务联系人电话:签署人:(盖章)签署日期:乙方:福建xx科技有限公司 业 务 联 系 人:业务联系人电话:签署人:(盖章)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