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共青团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系统推动xx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整体水平,在公司转型升级和改革发展中创新团的工作、发挥组织作用,更好地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坚定信念、担当使命,结合中国交建团委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考核评价对象为公司所属各单位团组织。第三条 指导思想:坚持党建带团建的方针原则,深度融入企业生产经营中心,推动共青团工作与公司的战略同步升级,全面加强共青团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活力和凝聚力,以实效作为
2、检验工作的标准。第四条 考核评价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务实简便的原则,做到项目细化、考核量化、结果公开,重在系统提升基础工作、有效发挥组织作用、突出导向引领功能、集中检验工作实效。第五条 考核评价工作周期为一年(从1月1日至12月31日)。以日常考评为基础,期末考评为重点。第六条 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各单位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实效评定评级的标准和评先选优的重要条件。第二章 考核评价的内容第七条 各项考评评价内容详见附件x公局共青团和青年工作自评与核查表(试行)。第八条 考评评价内容的“履行程序”(附件第6-1项)中关于“按照规定任期时间,及时召开团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条款
3、,既是评分项,也是强制否决项。未按规定执行时,扣除该单项的全部分值,且取消奖励表彰的资格。第九条 考评评价内容中的“活动报道”(附件第6-2项),按照以下标准为基本考核指标: 各单位机关一级团委,每季度上报信息不得少于2条,所属各团支部每个季度上报信息不得少于1条。第三章 考核评价的方法第十条 采取分值量化考核的方式,由强制否决、考核评分和奖励加分三部分组成。 第十一条 强制否决部分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该单位集体奖励申报资格。(一)年度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重大情况不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二)发生有损共青团形象的事件且情节严重的;(三)连续三次以上不参与工作组工作和活动的;(四)团组织建
4、设不健全,没有经选举产生团的委员会;届满后超过2年没有举行团代会进行换届选举的;(五)未按时完成团费收缴工作的。 第十二条 考核评分部分 考核评分由本单位团组织自评、上级团组织核查两项分值组成,最终得分为两项分值的平均分。(一)本单位团组织自评。各单位团组织每年按照附件中的“自评考核项目”进行自我评价,逐项对照检查,并打出自评分。(二)上级团组织核查。公司团委根据各单位团组织年度工作的完成情况,对“非自评考核项目”进行评分。对“自评考核项目”,公司团委每年组织一次,安排核查组对各单位团组织的实际工作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情况做出评分。核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检查基础资料、调阅工作记录等方式。为强化
5、自评的严肃性和客观性,作为罚则性规定,当自评分与核查分出现严重不符,偏差分值超过5分时,将对该单位的自评分按照偏差分值的2倍予以扣减。第十三条 奖励加分部分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团组织,在考核中予以加分,加分可以累积,但最高不超过5分,并仅限于当年。(一)获奖情况。获得团中央、中央企业、中国交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授予的集体表彰的; (二)创新特色。深度融入中心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特色工作,对于激发组织活力、突出工作实效上做出重大创新,且具有推广价值贡献的;(三)承担任务。承担工作组轮值任务,担任执行书记单位的;承办全公司范围内共青团重大活动的;(四)理论贡献。发表或提交对于企业共青团和青年工
6、作具有重大影响的文章或团青工作的思想政治研究成果的。第四章 考核评价的组织第十四条 本单位团组织在每年12月开展自评工作,同时要及时向本单位党组织汇报考核评价工作,并在12月底前将自评成绩上报公司团委。第十五条 上级单位团组织核查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公司团委将根据工作安排,直接组织成立或授权工作组成立核查组,对各单位团组织在考核期内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具体方案由公司团委委员扩大会商议决定。第十六条 公司团委授权工作组对成员单位进行上半年的工作交流和督导,督导组成员构成及具体安排由工作组联席会议商议,具体工作由工作组执行书记负责,并将督导评价结果报公司团委备案。第十七条 针对“非自评考核项目”的执
7、行情况,公司团委将在年中进行提示和督促,指导各单位团组织开展工作。第五章 考核评价的结果第十八条 公司团委根据考核评价得分,对各单位团组织进行评级,分为AA、A、B、C四级。其中:AA级为优秀(90分以上);A级为良好(80-90分);B级为合格(60-80分);C级为警告(60分以下)。第六章 考核评价结果的公布第十九条 年度考核评价的最终结果,经公司团委委员扩大会议通过后,在次年的3月底前正式公布。第二十条 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由公司团委上报公司党委,并及时抄报各单位党组织。考核成绩将作为公司对各单位党建工作考核中“共青团工作”的得分值。第二十一条 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将在公司网站的“青年专栏
8、”上予以公示。第七章 考核评价的奖惩第二十二条 对考核评价获得“AA”级的团组织,由公司团委给予通报表扬;对其中考核成绩名列前三名,且未出现强制否决项的,由公司团委授予其年度“优秀团组织”的荣誉称号,并具有申报上级团组织评优评先的优先权,在评选公司团青工作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增加分配名额。第二十三条 对考核评价为“C”级的团组织,取消其下一年度内申报各种集体类表彰的参评资格。第二十四条 对连续两年被评价为“C”级的团组织,公司团委应向公司党委汇报,并建议该单位党组织调整该团组织的负责人。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团委负责制定和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x公局共青团工作考核评价办法(x公局团字xx4号)同时废止。附件:x公局共青团和青年工作自评与核查表(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