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编号:CA/A29-CX-004-2013 批准:滕铁骑 财务决算工作管理办法 2013年12月9日发布 2013年12月9日实施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发布 前 言 本办法是依据《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5号)制定,是集团公司管理体系文件之一。 本办法是对原《财务决算工作管理办法》(CA/A13-CX-046-2010)的修改和替代,自本办法实施
2、之日起,原《财务决算工作管理办法》(CA/A13-CX-046-2010)废止。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起草。 本办法主要起草人:闫洪涛、王洪姝 1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合营企业)。 2 术语和定义 独立核算并编报财务会计报告的集团公司职能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合营企业),本规定简称“各单位”。 3 职责 3.1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职责 3.1.1 负责组织布置集团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3.1.2 负责组织向国资委进行财务决算相关事项报
3、备工作。 3.1.3 负责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3.1.4 负责组织开展财务决算会审,收集整理各单位财务决算报告,并向归口部门提供相关信息。 3.1.5 负责组织开展子公司决算现场交流工作。 3.1.6 负责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1.7 负责向国家上报集团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参加国家决算会审。 3.1.8 负责组织开展财务绩效自评价工作。 3.1.9 负责组织下达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批复,监督整改。 3.1.10 负责组织评价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3.2 集团公司经营控制部职责 3.2.1 负责参与布置集团公司
4、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3.2.2 负责组织开展集团公司资产清查工作。 3.2.3 负责组织财务决算重大事项报财务经济委员会审议或审批。 3.2.4 负责审核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中成本费用、债权债务、资产投资、股权管理、研发投入等相关信息。 3.2.5 负责编制一汽集团母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被投资单位相关信息。 3.2.6 负责编制国资委要求的集团公司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经营业绩考核等文件资料。 3.2.7 负责参与下达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批复,监督整改。 3.2.8 负责参与对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进行评价。 3.3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部职责 3.3.1 负责参与布
5、置集团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3.3.2 负责审核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中资金、债权性投资、筹资、担保及金融衍生品等相关信息。 3.3.3 负责编制一汽集团母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的债权性投资、筹资、担保及资金集中管理等相关信息。 3.3.4 负责参与下达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批复,监督整改。 3.3.5 负责参与对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进行评价。 3.4 集团公司管理部职责 3.4.1 负责审核集团公司年度财务决算中组织机构相关信息。 3.4.2 负责提供集团公司年度财务决算中的改制重组相关信息。 3.5 集团公司规划部职责 3.5.1 负责审核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
6、中科技支出、知识产权等相关信息。 3.5.2 负责提供一汽集团母公司年度财务决算中的知识产权等相关信息。 3.6 集团公司生产制造技术部职责 3.6.1 负责审核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相关信息。 3.6.2 负责提供集团公司年度财务决算中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相关信息。 3.7 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职责 3.7.1 负责审核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中人员及相关成本信息。 3.7.2 负责提供一汽集团母公司年度财务决算中人员及相关成本信息。 3.8 集团公司办公室职责 3.8.1 负责审核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中对外捐赠相关信息。
7、 3.8.2 负责提供一汽集团母公司年度财务决算中对外捐赠信息。 3.9 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职责 3.9.1 负责审核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中涉诉案件相关信息。 3.9.2 负责提供一汽集团母公司年度财务决算中涉诉案件相关信息,判断诉讼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 3.10 集团公司采购部职责 3.10.1 负责审核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中物资采购相关信息。 3.10.2 负责提供一汽集团母公司年度财务决算中集中采购相关信息。 3.11 各单位职责 3.11.1 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财务决算管理相关规定。 3.11.2 负责组织布置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8、 3.11.3 负责组织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年度财务决算的编制、审核、上报工作。 3.11.4 负责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3.11.5 负责参加集团公司年度财务决算会审工作。 3.11.6 负责组织编报本单位财务绩效评价报告工作。 3.11.7 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年度财务决算批复问题整改工作。 4 工作内容及要求 4.1 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基本要求 4.1.1 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业务管理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开展债权债务清理、资产损失核销、在建工程转固等工作,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财务事项及时报备或报批,避免年底集中处理,影响财务决
9、算工作进度和质量。 4.1.2 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发生的全部经济业务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效的《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企业会计准则>补充规定》等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表,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4.1.3 各单位应充分利用合并报表对账子系统,按月开展关联交易信息核对工作。 综述: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按照工作布置、资产清查、决算报告编报、决算审计与审核、决算工作总结、决算问题批复与整改的工作步骤实施。 4.2 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布置 4.2.1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组织集团公司经营控制部、集团公司资金管理部,根据财政部及国资委下
10、发的当年决算报告编报通知及集团公司当年管理要求,制定集团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方案,并报财经委员会审批。 4.2.2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组织修订集团公司财务决算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工作内容包括: a)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修订资产负债、利润、所有者权益、应交税费等报表; b)集团公司经营控制部修订成本费用、债权债务、资产投资、股权管理等相关报表; c)集团公司资金管理部修订现金流量、筹资、贷款担保等相关报表。 4.2.3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根据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组织起草并下发集团公司年度财务决算编报工作的通知,通知由集团公司主管财务副总经理签发。内容应明确当年决算工作要求,决算报告
11、编报格式、编表说明及编报时间等。 4.2.4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组织召开财务决算会议,布置集团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4.2.5 各单位落实集团公司财务决算会议精神,布置本单位财务决算工作。 4.2.5.1 各单位主管财务负责人应亲自抓好决算工作部署,相关部门分工协作,落实工作责任;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要细化工作方案,做好业务培训,确保决算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4.2.5.2 有下属单位的各级子公司,要及时开展对下属单位的财务决算布置工作。 4.3 各项资产清查工作 4.3.1 集团公司经营控制部依据财务决算工作方案组织布置年度财务决算财产清查工作。 4.3.2 各单位
12、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4.3.2.1 各单位应确定具体可行的资产清查计划,安排合理的时间和工作进度,配备足够的人员、确定实物资产盘点的具体方法和过程,做好资产清查准备工作。 4.3.2.2 各单位要对库存现金清查盘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核对银行存款、银行贷款、委托贷款、委托银行代保管的承兑汇票等余额,对未达账项逐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4.3.2.3 各单位内部银行应及时完成对账工作,不允许发生内部银行未达账项。 4.3.2.4 各单位要对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开展债权债务核对工作,进行应收款项函证,确保债权债务内外部单位划分准确、账账相符、账龄清晰。 4.3.2.5 各单位
13、采购、生产、销售等相关实物管理部门要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形成盘点情况表。财务部门要监督资产盘点情况,核对盘点情况表,做到账实相符。 4.3.2.6 各单位对于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在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验收或估价,财务部门及时转固并计提折旧。 4.3.3 各单位要加强资产减值准备管理,规范资产减值准备审批流程。资产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资产减值测试工作,并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批,财务部门要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减值证据足额计提减值准备。 4.3.3.1 各单位要对应收款项采用个别认定与账龄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要单
14、独进行减值测试,分析判断其风险程度;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只能部分收回的应收款项,采用个别认定法,按预计不能收回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4.3.3.2 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实物资产减值测试工作,执行技术鉴定、减值鉴定等程序,合理测算可收回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4.3.3.3 各单位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等相关信息逐项判断各项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合理测算可收回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4.3.3.4 各单位要根据企业内外部信息判断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减值迹象,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计提减值准备;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于每年年末进行技术鉴定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
15、备。 4.3.3.5 各单位对企业合并产生的商誉,至少于每年年末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 4.3.4 各单位要加强不良资产管理,提高资产质量。 4.3.4.1 各单位要加强逾期应收款项管理,关注债权的法律时效,落实催收责任,加大长期挂账款项的清理力度,减少资金占用,防范坏账损失;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及时取得法院裁定书、工商管理部门注销登记资料、中介机构鉴证证明等材料,并按照集团公司《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管理规定》予以核销。 4.3.4.2 各单位对于盘亏、毁损、报废的实物资产,及其他原因造成实物资产损失的,要及时分析资产损失原因,收集相
16、关证据,按照本单位及集团公司相关程序予以核销。 4.3.4.3 各单位对于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要及时清理,减少损失;对于已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和批准核销的存货,要及时进行实物资产处置,避免形成二次损失。 4.3.4.4 各单位对于多年未分红的股权投资,要加强股权投资收益管理,切实履行股东职责,保障出资人权益;对于不良股权投资,要通过出售、撤资、清算等多种方式积极处置。 4.4 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编报 4.4.1 各单位按照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统一下发的报表格式、编制说明及软件操作等要求组织编报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4.2 各单位业务管理部门按照协作分工提供编制财务决
17、算报表所需的投资规划、人力资源、科研开发、集中采购等信息。 4.4.3 各单位编报的关联交易报表数据需交易双方核对一致,如确实无法核对一致的,交易双方应以书面函证形式确认说明。 4.4.4 各合并报表单位要充分抵销内部交易,保证合并报表的准确性。 4.4.5 各单位要加强附注、专项说明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编写工作,按照集团公司下发的相关格式和内容,做到数据真实准确、情况说明详细、原因分析客观。 4.4.6 各单位依据当年权益变动情况,编报所有者权益变动资料说明,并附记账凭证和附件等证明材料。 4.4.7 各单位按照集团公司财务决算文件要求,及时上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决算相关资
18、料。年度财务决算相关资料应加盖公章,报表封面应由企业负责人、总会计师、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编制人员签字确认。 4.4.8 集团公司所属上市公司年报公告应准确适时,保证集团公司财务决算报出履行审批手续时间。 4.5 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审核与现场交流工作 4.5.1 年度财务决算外部审计工作 4.5.1.1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根据《财政部 国资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评价【2005】43号)规定,组织选聘年度财务决算审
19、计会计师事务所,并安排总体审计进度。 4.5.1.2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组织签订集团审计业务约定书。 4.5.1.3 上市公司、中外合资公司等单位,按照集团公司选聘确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自行签订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业务约定书,并在审计业务约定书签订后10日内,将其电子扫描件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备案。其中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还需经本单位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4.5.1.4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组织开展年度财务决算预审及年审工作,跟踪各单位审计情况,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的问题。 4.5.1.5 各单位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及时提供相关资料,解决发现的问题,因对《企业会计准则
20、》的理解与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不一致或需要披露的事项,及时向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报告。 4.5.1.6 各单位对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应充分交换意见,并与会计师事务所书面确认。 4.5.1.7 各单位要记录审计工作情况,在审计结束后向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反馈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决算审计情况。 4.5.1.8 各单位要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管理建议,改善财务管理工作。 4.5.2 年度财务决算内部审核工作 4.5.2.1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组织集团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会审工作。有下属单位的各级子公司组织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核工作。 4.5.2.2 各单位年度财务
21、决算报告上报前应经过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表勾稽关系是否正确,报表各项目构成及变动情况是否合理;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表附注等文字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相关指标是否衔接一致,情况说明是否详细、原因分析是否客观;财务决算数据与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内容是否一致。 4.5.2.3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收集各单位财务决算报告,依据“3.1”至“3. 10”集团公司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确定参与会审部门,并向其提供相关数据。 4.5.2.4 集团公司会审部门在收到财务管理部提供相关数据后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有疑问数据及时与各单位沟通,并督促整改。 4.5.2.5 各单位根据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等会
22、审部门审核结果及时完善年度财务决算相关信息。 4.5.2.6 在会审结束后,集团公司财务决算会审部门书面确认决算审核工作情况,其中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经营控制部和资金管理部还需要编写财务决算报告会审工作总结。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收集整理上述资料,并编写集团公司审核工作总结。 4.5.3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开展财务决算交流工作。深入现场,征求意见,协调解决问题,改进财务决算工作。 4.6 集团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编报 4.6.1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组织国资委财务决算报备工作。报备内容包括集团公司报表合并范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财务决算审计安排、以前年度问题整改情况以及
23、当年发生的改革改制、收购兼并、资产处置与转让、资产损失或资产减值准备等对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4.6.2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根据各单位审计后的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相关资料,组织编制一汽集团母公司及合并财务决算报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材料、国有资本收益报告等资料;其他集团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编制以下相关决算资料。 a)经营控制部编写一汽集团母公司被投资单位相关信息、年度经营成果情况信息,集团公司资产损失财务核销专项报告、账销案存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经营业绩责任书和清算报告及其他国资委要求文件; b)资金管理部编写一汽集团母公司债权性投资、筹资、担保及资金集中管理等决算信息; c)规
24、划部编写一汽集团母公司知识产权等相关信息; d)生产制造技术部编写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相关信息; e)组织人事部编写一汽集团母公司人员及相关成本信息; f)管理部编写集团公司组织结构及改制重组相关信息; g)法律事务部编写一汽集团母公司年度财务决算中涉诉案件相关信息; h)采购部编写一汽集团母公司集中采购相关信息。 4.6.3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组织总结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完成情况,将财务决算结果报财务经济委员会审批。 4.6.4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组织起草报国资委、财政部财务决算报告文件,集团公司经营控制部和资金管理部会签。 4.6.5 集
25、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向国家有关部门上报财务决算报告,参加决算报告会审,组织集团职能部门和各单位对国家财务决算会审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4.7 财务决算工作总结、深化数据分析应用工作 4.7.1 各单位应认真梳理财务决算工作情况,对资产清查、报表编报及管理环节中的问题和经验进行总结,形成财务决算工作总结报告,改进财务决算管理工作。 4.7.2 各单位要依据集团公司财务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开展财务绩效自评价,分析企业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和发展能力,揭示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剖析企业经营管理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注重落实整改,促进管理提升。 4.8 年度财务决算批复 4.8.1
26、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组织起草各单位财务决算批复。根据国资委及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经营控制部、资金管理部等部门在财务决算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各单位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8.2 对于各单位未报备的重大财务事项、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重大投融资和资产重组等事项,以及各单位发生的调减以前年度利润的重大会计差错,在年度业绩利润中予以扣除。 4.9 年度财务决算问题整改 4.9.1 各单位要通过财务决算工作测试内控有效性、梳理工作流程、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夯实各项基础工作,着力解决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9.2 各单位要针对决算批复中的问题提出解决
27、方案,落实整改,上报整改结果。决算批复提及的问题要在当年整改完毕,对于确属客观原因无法在短期内整改的问题,制定详细可行的整改计划,妥善解决。并及时向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及业务管理部门反馈,说明原因。 4.9.3 集团公司业务管理部门要跟踪决算批复问题,督促问题整改。 4.10 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评价 4.10.1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组织年度财务决算评价工作,依据《财务决算管理评价办法》,对各单位财务核算规范、财务报告编制及时准确、投融资业务规范有效、决算批复问题整改等方面进行评价。 4.10.2 各单位针对评价结果改进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有下属单位的各级子公司,可开展对下属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评价工作。 5 相关文件 5.1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财务事项管理规定》 5.2 《子公司设立下属公司的管理规定》 5.3 《关于规范集团公司中介机构管理的规定》 5.4 《财务决算管理评价办法》 5.5 《资产管理规定》 5.6 《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管理规定》 6 相关记录及保存期 6.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保存期 永久 6.2 《××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 保存期 十五年 6.3 《××年度审计报告》 保存期 十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