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客户项目合作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化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品牌形象,扩大企业影响力,规范公司战略合作关系的管理和运作,为公司的大客户集团化营销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城市事业部及办事处在选择、建立、深化战略伙伴关系、开展项目合作方面的活动。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一条 公共关系部作为大客户营销及项目包装的牵头方,主导公司与各大型集团的战略合作及项目合作。主要负责整合内外部合作资源,建立合作关系及合作渠道,共同策划并选择包装合作项目,在关键工作节点等重大信息的收集和传达,将战略合作关系深化落地。第二条 各城市事业部及办事处负责地方信息反馈及跟
2、进,包括提出项目合作需求、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维护的贯彻和执行、合作伙伴及项目的信息反馈等,并协助公共关系部共同将合作项目落地。第三章 合作项目包装第三条 公共关系部负责与大客户集团层面对接,将战略合作关系引导至具体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具体合作项目,大客户项目负责人对接,具体合作方案编制及谈判。第四条 各城市事业部及办事处依据上述反馈信息准备相应材料,并共同参与项目谈判过程。合作项目落地后的所有工程实施工作由城市事业部及办事处负责。第五条 公共关系部负责对大客户项目合作工作进行归纳总结,分享案例和操作要点,对事业部及城市事业部开展后续工作进行培训指导。第四章 考核要求第六条 将本年度设定的大客户合作渠道合作项目数量值列入大客户部自身及各城市事业部年度绩效任务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