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酬金发放相关说明
一、论文答辩的相关费用标准
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专家酬金按照*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酬金标准调整的通知》执行,具体见表1。
表1 *大学学位论文答辩费标准
类别
专家人数
酬金(元/人)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
5
200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
7
400
答辩委员会秘书
1
70
二、研究生培养费的报销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相关费用报销应在相应工作完成后,按照学校财务管理政策报销。
1. 论文答辩工作完成后,报销相关费用。
2. 具体步骤与要求:
①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整理好1份《研究生论文校外答辩专家明细表
2、 》(见附件1)和1份《研究生论文校内答辩专家明细表》(见附件2)。
②酬金发放。校内答辩专家酬金、校外答辩专家酬金由答辩秘书在学校财务系统及时办理报销支付,流程如下:
a登录个人信息门户;
b进入“财务综合”的“网上申报系统”;
c点击“校内人员酬劳发放”和“校外人员劳务申报管理”部分;校内人员输入工号即可,不再赘述,后主要针对 校外人员酬劳发放进行说明。
d进行“校外劳务人员信息采集”;
e进入“校外人员劳务申报录入”;
f“摘要”填写为“20**年**月***等*名研究生论文答辩酬金”;
g财务项目选择公共账号0000-000000000;
h逐个输入专家身份证号及发放
3、金额,提交前请确认发放项目为“答辩费”;
i打印纸质附件材料(附件1-2)到8108核对、更改财务项目账号,并登记备案;
j找学院对应主管领导(一般为行政副院长,在8教2楼)签字;
k纸质附件材料(附件1-2)、项目号更改处均需盖学院章;
l携带报销单和纸质附件材料(附件1-2)送财务报销;
m 报销一周内在财务系统中跟进酬金发放情况,确定发放成功后,短信或者邮件告知校外专家,注意查收。若财务办理不顺,需及时与财务沟通,如需要学院协助,可直接联系学院财务秘书8220办公室胡华杰老师。
注意:
“校外人员劳务发放表”中“经办人”由答辩秘书签字、“主管人”由学院行政副院长签字。
4、
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电话68772339或者Q咨询研究生教学办老师。
附件1
《研究生论文校外答辩专家明细表》 制表人:
序号
学生类别
学号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专家姓名
专家职称
专家所在单位名称
1
2
3
4
附件2《研究生论文校内答辩专家明细表》 制表人:
序号
学生类别(硕/博)
学号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专家所在院系名称
专家姓名
专家职称
专家工号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