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xx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差旅费管理,保证公司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本着科学合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差旅费是指本公司员工(含借调)因公境内外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含市内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及其他费用。 第三条 所属各公司可结合自身实际,在不超过本办法规定标准范围内制定各自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二章 出差申请、审批、备案 第四条 出差人员根据工作安排,在出差前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申请单上应列明所有出差人员姓名。部门负
2、责人签字后报办公室审核,经分管领导、总经理同意,将出差申请单妥善保管。特殊情况下不能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的,可先口头申请,经公司领导同意后事后补填。申请单正本待报销差旅费时作为报销的行为依据,复印件交党群及人力资源部考勤员保管,做员工出勤记录登记。 第五条 差旅费借支申请程序。原则上差旅费用不予借支,若由于出差时间较长或人员较多而需要垫支较大金额出差费用的,需借支,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批准后,凭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据,向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借支差旅费的数额不得超过往返路费+出差天数×(每天住宿标准+伙食补助+交通费)之和。借支数额超出实际数额的,需单独说明原因。
3、 第三章 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及住宿标准 第六条 出差人员乘坐的交通工具、住宿标准严格按下表执行: 单位:元 项 目 职 务 交通工具 住宿费标准 飞机 火车 轮船 国内一线城市 国内一线城市以外的省外城市 省内地州城市 公司领导班子 经济舱 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二等舱 800 600 400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经济舱 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二等舱 600 500 300 其余人员 经济舱 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
4、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二等舱 500 400 300 本办法所称的“一线城市”是指: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 (一)出差人员乘坐飞机从严控制,公司领导、部门正、副职,可以乘坐飞机;其余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因出差路途较远或时间、任务较紧的,在不突破当年部门经费预算的情况下,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乘坐飞机,标准按上表执行;所有因个人原因造成误机改签、退票的,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二)到国内一线城市出差,除由主办方统一安排住宿的,按会议通知或培训通知凭票据报销住宿费;住宿超过标准的,提供合理的情况说明,事先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可据实报销。 第四章 出差伙食补助
5、标准 第七条 出差期间按照地区标准发放出差伙食补贴,省外每人每天120元,省内(指离开昆明主城区及高新区、经开区、呈贡区)每人每天100元。在昆明五城区(含呈贡新区)参加会议、培训等,不发放补贴。如因业务接待需要,除领导事前批准产生的接待费外,其他接待费不再予以报销; 第八条 到特殊地区,因接待单位安排等原因伙食费支出超过限额标准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凭有效票据据实报销。 第九条 公司员工经批准因公参加15天以内(按照出差日历天数计算)的短期培训班、学习班,按出差补贴标准补助;公司员工经批准参加15天以上的培训、学习班,按实际在校天数,每人每天补贴20元。 第五章 市内交通
6、费 第十条 出差人员离开或到达目的地当天,往返车站、码头、机场的交通费用(包括乘出租车、机场大巴、公交车、地铁等发生的费用),按每人每天50元的标准凭据报销,可按实际出差天数汇总计算。出差期间由公司提供随行车辆的,则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六章 因公临时出国(境)差旅费 第十一条 因公临时出国差旅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国际旅费,是指出境口岸至入境口岸旅费。 国外城市间交通费,是指为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发生的,在出访国家的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交通费用。 住宿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外发生的住宿费用。 伙食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
7、外期间的日常伙食费用。 公杂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外期间的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必要的小费等费用。 其他费用主要是指出国签证费用、必需的保险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 第十二条 因公临时出国发生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按本办法规定的乘坐标准、凭票据据实报销。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按财政部和外交部2013年12月24日印发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住宿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住宿,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予以报销。 (二)参加国际会议等的出国人员,原则上应当按照住宿费标准执行。如对方
8、组织单位指定或推荐酒店,超出费用标准的,须事先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方可据实报销。 第十四条 伙食费和公杂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可以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包干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二)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我公司出国人员的,出国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 (三)出国人员境外费用已经由主办方承担,出国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 (四)出国人员通过旅行社等形式出国,境外费用暂由其垫支,回国后由我公司支付该费用。如果该费用已含伙食费和公杂费,出国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 (五) 出国签证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
9、费用等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根据到访国要求,出国人员必须购买保险的,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 第七章 报销管理 第十五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等级及相应的车票、船票、机票等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乘坐交通工具的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规定标准报销。 自备公务用车出差可凭票报销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汽油费等。 第十六条 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时可购买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如公司已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员工,不再进行重复购买。 第十七条 出差期间发生的行李托运费、行李物品寄存费、行李打
10、包费等可凭票据报销。 第十八条 报销差旅费必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连同出差申请单、往返交通票、住宿发票、市内交通票等正规票据报销。参加会议、培训、公司统一组织举办活动等发生差旅费的,须同时附有通知、发函或内部文件等作为附件。 第十九条 差旅费报销流程一般为:由出差人员或部门经办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但报销人处需填写本次出差人员姓名,严格按公司报销流程逐级签批后完成差旅费报销。 第二十条 报销差旅费时,如果报销人有差旅费备用金借款,报销时先结清备用金借款,差额部分多退少补。 第二十一条 财务管理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的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11、 出差当天往返的,按规定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二十二条 出差人员归来后应及时完成差旅费报销,月度25日以后发生的差旅费,可以次月报销,其余原则上不得跨月报销。跨年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 第八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三条 非客观原因在出差期间绕道等发生的差旅费,以及未按规定标准开支差旅费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四条 出差期间发生的培训费、会议费、接待费等非差旅费范围的费用,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另行按日常费用报销,不在差旅费报销范围。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管理部会同办公室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