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一般安全防火规定、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动火要求及记录要求。(公司为一般防火单位)(三)权责1.总经理: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2.综合部: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及其组织工作;3.各部门、部门:负责所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4.安全管理员:在综合部领导下,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的具体管理和教育培训及监督工作。(四)内容1.公司成立志愿消防队,由保安人员及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队长由安全主要负责
2、人担任,副队长由安全管理员和保安队长担任;2.志愿消防队由灭火抢险组,安全警戒组,疏散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及医疗救护组等组成;3.志愿消防队要定期培训,熟悉应急业务,熟练掌握消防应急器材的使用;4.公司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消防演习,以检验消防队员及员工的突发事件应变能力;5.部门内严禁吸烟、携带火种;严禁违规用电,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6.严禁在工厂内吸烟,需要吸烟的,应到指定地点才能吸烟;7.禁止在公司内焚烧杂物和垃圾;8.易燃场所动火要办理动火手续;9.禁止在危险场地动火,对需动火的部位应与危险物品保持安全距离;10.高处焊、割作业要采取防火花飞溅的措施;11.危险场所(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和成品仓
3、库)的照明、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并使之保持清洁、干燥和绝缘良好;12.因临时需要安装电气设备的,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生产、综合部办公室审批后要按正式线路要求安装,使用完好后要立即拆除;13.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施工、安装、验收标准和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电源线路下方严禁堆放可燃物(如:布料、半成品或成品旅行箱)。(五)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及按“谁主管谁负责” 的消防工作原则,做好工厂消防器材设施(公司消防器材主要是灭火器、消防栓、消防砂、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灯光指示标志等)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要求:1
4、.工厂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到部门后,由各部门分配到所属班组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保养工作;2.各单位分管的消防器材设施的检查工作,班组每日一次,部门每周一次,工厂每月一次,并认真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消防器材设施保持清洁,保持消防器材设施随时处于完整好用状态;3.放置消防器材设施的地方必须保持道路畅通,严禁堆放任何杂物堵塞消防通道;4.灭火器材应按规定贴上标签,做好各类台帐的登记手续;5.因灭火需要使用过的消防器材,应在24小时以内报告安全办公室,并及时充药或更换;6.检查发现消防器材重量不足(指针在区)时,要及时报告安全管理员处理;7.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器材设施的完整好用,严禁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设施用于非消防灭火之用,无故动用、损坏消防器材,应照价赔偿及处一百元以下罚款,同时因此造成发生火灾时能正常使用的,根据火灾的性质及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六)处罚方式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或造成工厂火灾事故、扰乱正常安全管理秩序的部门主要责任人或个人按公司安全责任考核及奖惩制度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