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制度参考申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核发业务,企业需要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市药监局石景山分局提供一些制度模板,仅供企业参考。企业可以按照模本,结合自身特点制定自己的管理制度。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2、经营场所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4、经营场所要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 5、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6、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等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
2、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具备体检资格的医疗机构或CDC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5、在岗员工应
3、着装整洁,佩戴胸卡,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6、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两年. 采购制度1、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2、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如有必要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3、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4、索取并留存所经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从经营企业购进的,还应索取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购入进口保健食品应索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4、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复印件;5、 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6、 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进货验收制度1、凡采购的保健食品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验收,核实产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并建立验收记录;2、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
5、品品名、批号、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内容,验收记录至少保存有效期后2年;3、对验收不合格的保健食品直接存入不合格区,报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才可办理退货或销毁处理并做好登记;4、进货台帐和索证资料不得涂改、伪造。储存及库房保管制度1、保管员要按照产品储存要求做好养护,保证产品不变色、不变质;2、保管员对储存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上报负责人并放入不合格区;3、保管员应在专用货架摆放产品;4、保管员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5、库房要做到干净整洁,符合库房码放要求。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1、对质量不合格的保健食品不得采购、上架和销售;
6、2、不合格保健品须与合格产品分开存放,并挂有红牌警示标志,设专人、专帐管理;3、对验收中发现质量可疑的保健食品,验收员应拒绝接收,并向负责人报告,不得擅自退货;4、对储存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要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放入不合格区,并向负责人报告;5、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报损和销毁要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培 训 制 度1、定期学习保健食品有关法律、法规及所经营产品的专业知识;2、对新录入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3、做好培训档案工作。销 售 制 度1、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2、销售人员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3、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