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福利与工资核算办法2016年1月 修订一、全勤奖与迟到扣款规定1、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2、每天早上9:00到考勤机处签到。3、全勤奖每月200元4、迟到扣款:(一个月两次五分钟内不算迟到) 第一次迟到扣20元 第二次迟到扣50元 第三次迟到取消一个月全勤奖 5、除工作原因外,因个人原因每月迟到三次则取消全勤奖 6、一个月迟到四次(含)以上取消全勤奖且罚款100费用7、临时请假需在当天早上8:30之前告知行政人员。8、有突发情况的,需在当天下班前告知行政人员具体原由,回到公司后仍要签到。8、上班途中,员工因遇到如台风等严重自然灾害等因
2、素造成迟到的,由本人提出说明及证明(如拍照、拍视频),行政人员核实后作特殊情况处理。二、请假假规定1、员工填写请假单交于行政人员,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行政人员备案。2、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3、超假期(两周以上)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4、请假半天,可按半天计算薪资与扣款三、病假1、申请病假需提供医院相关证明,没有相关证明的按事假计算。2、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 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
3、资70计发; 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3、当月病假大于2天的,全勤奖中扣100元4、当月病假大于3天的,取消全勤奖四、事假1、按照事假当月计薪日计算日工资,并扣除全额日工资以及当天补贴。2、当月事假大于2天的,全勤奖中扣1003、当月事假大于3天的,取消全勤奖五、补贴 1、通讯补贴50元/月享受话费补助者保证通讯通畅,部门经理级及以上人员24小时开机,其他享受通讯补贴者早7:30至晚10:00不得关机。2、 餐(午餐)补贴12元/天在事假、病假、法定假期、年假等休假日无当
4、天餐费补贴。3、 交通补贴5元/天在事假、病假、法定假期、年假等休假日无当天餐费补贴。六、加班1、补贴(1)夜班(超过7点):误餐费18元/次(2)宵夜(超过10点):误餐费及交通补助20元/次2、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且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3、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在加班时间计算时应以多少小时为基础的问题上,劳动部在关于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中明确规定: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一律以每周40小时为基础计算。4、周休日:国务院关
5、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规定我国劳动者每周休息二日,即星期六、星期日。且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5、劳动法第44条规定:(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不得以调休的方式代替。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七、 带薪假期 1、法定节假日(1)第一类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中规定(一)元旦,放假1天(每年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
6、当日 ) (四)劳动节,放假1天 (五)端午节,放假1天 (六)中秋节,放假1天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2)第二类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还有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4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3)第三类逢年过节的日子或不是法定节假日的特殊日子、天气恶劣等自然原因,当天可由行政人员向总经理申请,得到批准可提前12小时下班。2、 带薪年假*在确定年休假期的天数时,依据的是劳动者自参加
7、工作以来的累计工作年限,而非在现单位的工作年限。*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的假期*年休假在1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夸年度安排。单位因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1、婚假(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2、产假与看护假根据2014年3月27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4次修正的最新条例规定,职工实行晚婚
8、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具体休假安排如下: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6、晚育的,增加1
9、5天;7、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八、公积金1、单位缴费比例:缴纳费用大于等于缴费基数乘以5%,小于等于缴费基数乘以20%.2、个人缴费比例:缴纳费用大于等于缴费基数乘以5%,小于等于缴费基数乘以20%,可根据个人情况上调个人缴费比例.3、缴存比例限制:50人以下的单位统一实行一种缴存比例,50人以上的,可实行三种或以下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15002000250030005%7510012515010%15020025030015%2253003754
10、5020%300400500600九、社保 比例城区户口农村户口外资/民营/个体/经济养老保险计费工资2408.002408.002408.00单位12.00%288.96288.96个人8.00%192.64192.64工伤保险计费工资2408.002408.002408.00单位0.60%14.4514.45个人0.00%0.000.00农民工失业保险计费工资1130.000.001130.00单位0.50%0.005.65个人0.50%0.005.65失业保险计费工资2075.002075.000.00单位0.50%10.380.00个人0.50%10.380.00综合基本医疗保险计费工
11、资2356.002356.002356.00单位6.50%153.14153.14个人2.00%47.1247.12补充基本医疗保险计费工资3927.003927.003927.00单位0.50%19.6419.64个人0.00%0.000.00单位合计486.57481.84个人合计250.14245.41应缴金额736.71727.25十、计算方式1、每月3日前由行政人员统计考勤汇总交于会计核算工资请假扣款=基本工资/当月计薪日*请假天应发工资=基本工资+补贴+全勤奖-迟到扣款-请假扣款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个人社保-个人公积金 惠州市三木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工资单姓名: 时间: 计薪天数:30天 病假: 天 事假: 天基本 工 资奖金通讯补贴交通补贴餐费补贴全勤奖迟到扣款病假扣款事假扣款应发工 资个人社保个人公积金实发工资2、会计核算工资、制作工资表由总经理审核后、8日发放工资 惠州市三木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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