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并购咨询服务协议甲方: 乙方: 乙方一: 乙方二: 乙方三: 乙方四: 乙方五: 以上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乙方五统称为乙方 丙方: 鉴于:甲方系中国境内合法经营的有限公司,乙方有对外出让其所持甲方股权的意向;丙方可依靠自身资源向甲乙双方提供有意向收购甲方股权的主体,并提供相应投资咨询专业服务。现三方就甲方被收购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一、 服务内容甲乙双方委托丙方寻找有意向收购甲方全部股权的主体;丙方代表甲乙双方促成并购交易,为甲乙双方提供专业服务。经甲乙双方确认,丙方为本委托事项的独家受托方,全权代理本次并购事宜。根据丙方提供的专业投资咨询服务,甲乙双方将向
2、丙方支付服务费用,作为丙方的咨询服务报酬。二、 费用及支付2.1、如未促成交易,则丙方不收取服务费用。2.2、完成并购是指并购交易执行完成,即:2.2.1、并购的情形下以按照届时乙方与收购方签署的正式协议里约定的工商变更完成之日。2.2.2、现金并购的情形下以款项交完成时点。2.2.3、现金加换股的情形下以甲按照届时乙方与收购方签署的正式协议里约定的工商变更完成之日。2.2.4、并购方对甲方进行增资或与甲方及乙方进行合资合作的情形下以完成工商登记为完成时点。2.2.5、如有两种及以上情形同时进行的,则以最先完成的情形作为整个并购交易执行完成时点。2.3、在甲乙双方与收购方完成交易后的 ( )日
3、之内,甲乙双方应当向丙方支付服务报酬。2.4、甲乙丙三方确认,丙方服务报酬的金额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收取:(1)甲方总估值小于等于人民币【 5.8 】亿元(大写人民币 伍亿捌千万元整 )的,甲乙双方以总估值的佰分之 ( %)向丙方支付服务报酬。(2)甲方总估值大于人民币【 5.8 】亿元(大写人民币伍亿捌仟万元整)时,甲乙双方确认【 5.8 】亿元按照佰分之 ( %)向丙方支付服务报酬,以及大于【 5.8 】亿元部分按照佰分之 ( %)向丙方支付服务报酬。 注:投资咨询服务报酬全部折算为现金形式。2.5、总估值包括:1、现金部分;2、换股部分(股权价值按照并购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与发行
4、数量确定,折算成现金);3、并购方的增资或合资合作所投入的总金额;4、其他甲乙双方认可的对价支付方式。2.6、甲乙双方基于本协议而支付给丙方的相关费用,乙方按照所持有甲方股权比例支付相应咨询服务费用,乙方应当支付到以下账户: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三、权利及义务3.1、甲乙双方应当向丙方充分披露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所有背景信息,并邀请丙方共同召开有关之会议,如丙方无法出席则协调甲乙双方提供会议纪录及相关信息,并向丙方提供必要协助,提交丙方办理相关事务所需要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3.2、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的合理要求及时处理委托之事项,遵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勤勉尽责地为甲
5、乙双方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投资咨询服务。 3.3、甲乙双方私自与收购方(包括但不限于其关联方)签订并购或增资合资合作协议的,丙方仍有权获得本协议列示的投资咨询服务报酬。3.4、若甲乙双方逾期 ( )日不支付投资咨询服务报酬或者本协议约定的费用,丙方有权中止或者解除本协议、并追索应付费用。同时丙方有权要求甲乙双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甲乙双方应付丙方投资咨询服务报酬的佰分之 ( )。四、保密条款 4.1协议方均应当对与本协议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本协议的签订、内容及履行等)、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信息承担严格保密义务,非经对方同意或者法定机构、人员依法要求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4
6、.2 丙方将尽专业责任保守甲乙双方所提供之任何机密数据(以标示机密文件者为准),若必要披露机密数据予第三者时,丙方将事先取得甲乙双方的同意(口头或书面同意)。另甲乙双方所提供之报告及建议均系专供丙方内部参考及使用,故除非事先取得甲乙双方之书面同意,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口头、书面、电子文件之传送)提供该数据及建议予第三者,或在任何档案中提及甲乙双方名称。五、附则条款5.1、甲乙丙三方应当按照本协议载明的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保持联系。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5.2 本协议一旦签订,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甲乙双方如果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须以本协议约定的投资咨询
7、服务报酬的总金额全部赔偿给丙方,并支付总金额 %的违约金5.3、甲乙丙三方属于自然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护照)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签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作为本协议的必备附件。5.4、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并应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5、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本页为签署页) 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年 月 日乙方(签字): 乙方一: 年 月 日 乙方二: 年 月 日 乙方三: 年 月 日 乙
8、方四(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年 月 日 乙方五(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年 月 日丙方(签字): 年 月 日客户登记确认书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乙方一: 乙方二: 乙方三: 乙方四: 乙方五: 以上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乙方五统称为乙方丙方:(签字) 现甲乙双方确认丙方已向甲乙双方推荐 、(下简称“该公司”)就三方签订的协议编号为201611001的投资并购咨询服务协议甲方股权并购项目(详见甲、乙双方签订的投资并购咨询服务协议下称“协议”)事宜中,甲乙双方与丙方根据协议举荐的拟投资并购主体具有实质性接触的意向,同意丙方为甲乙双方就前述交易提供顾问服务,该公司即视为丙方推荐客户。 本客户联系确认函具有法律效力,经三方盖章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本页为签署页)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乙方:(签字) 乙方一: 年 月 日 乙方二: 年 月 日 乙方三: 年 月 日 乙方四(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五(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丙方:(签字) 年 月 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