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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M2M业务代理协议(代理商)模版.docx

1、中国xxM2M业务代理协议合同签订地: xx 甲方(委托方):中国xx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地址:x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联系人: 电话: 乙方(受托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实施xx物联网(M2M)业务市场销售和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委托代理xx业务的内容、范围和期限1.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xx业务:在中国xxxx分公司经营范围内,代理发展物联网(M2M)通道型业务、应用型业务和相关增值业务。1.2代理项目:代理 公司M2M业务1

2、.3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注:与 公司M2M物联网业务合作协议期相同,正式合同请删除此备注。)第二条 代理酬金结算标准、办法2.1代理酬金标准套餐描述优惠后价格佣金比例返佣期限(月)套餐值的 %按优惠后价格实付费用的 %12/24/36/48/602.2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上级单位业务调整业务资费和代理酬金结算标准,调整前应事前公开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如无异议,双方按新的标准执行,乙方如有异议应于5日内书面提出,双方均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不为此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2.3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本合同费用。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甲

3、方每月 15 日前将乙方上月代理酬金情况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后 5 日内书面确认并将上月酬金发票报甲方审核,甲方在次月 20 日前,向乙方支付酬金。2.4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酬金为含税价。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2.5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15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4、。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2.5条第一款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第2.5条第一款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2.6本合同费用总额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银行转账付至乙方。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如下:甲方信息如下:开户银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乙方信息如下:开户银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2.7乙方如对酬金结算和考核结果有异议,应在提交上月酬金发票前书面提出,甲方在10日内予

5、以回复;乙方如对酬金结算和考核结果无异议,则视作对该结果的确认和认可。 第三条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数额和支付方式 3.1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0000元或不低于代理项目(多项目需累计)合同总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用于保证本合同正常履行,协议到期后返还乙方。保证金单号: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时,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赔偿,且乙方应及时补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3.2 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减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时(包括合同终止后服务工作遗留问题)应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0日内补足保证金。乙方未及时缴纳或补足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

6、方造成的各项损失。3.3 合同终止时,若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没有违约违规行为,或乙方退出代理的,在乙方提供保证金收据原件的情况下,甲方于合同终止后60日内将相应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第四条 代理xx业务服务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代理xx业务服务和质量标准按通信行业主管部门、甲方及上级公司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及技术业务条件变更等调整代理业务服务和质量标准等业务管理规范,但应事前将修改后的标准公开通知乙方(国家法律和法规变更除外)。乙方如无异议,双方按新的标准执行,乙方如有异议应于5日内书面提出,双方均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1委托乙方在本合

7、同约定的范围和内容内,以甲方的名义和业务品牌从事物联网业务的销售和服务,并承担国家规定的委托乙方代理业务所应承担的相应民事责任。 5.2依据国家的通信政策、法律法规、通信行业的其他各项规定、甲方最新的代理商管理办法以及本合同约定,对乙方代理行为进行日常规范指导和监督考核;有权向乙方提出保证xx服务质量的各项整改意见,对于拒不整改或虽经整改但不能长期有效保证服务质量的,甲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5.3乙方或乙方所属销售和服务人员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保证xx利益的各项整改和处罚意见,根据情节轻重,甲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5.4跟踪检查乙方工商、税务、劳动用工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内部

8、管理状况,对乙方上述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以保持其代理xx业务的资质要求;对乙方代理xx业务出现的服务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出具考核及整改意见。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5.5向乙方支付代理酬金,享有乙方代理的服务性工作所产生的或可能产生的所有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收益)。5.6向乙方提供代办xx业务所需的票据、单册及业务宣传资料等。5.7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业务和技术培训,为乙方代办xx业务提供业务和技术支撑;定期或不定期地(或者应乙方要求)向乙方通报、提供代办xx业务所必需的各类业务资料和信息。5.8拥有乙方代理业务行为所涉及和产生的所有用户、业务资料的所

9、有权。5.9甲方有权自发现乙方虚假受理等情况之日起,立刻终止代理协议,并向乙方追回全部经济损失,乙方还应按甲方经济损失的双倍支付违约金;以上费用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费用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6.1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代理酬金。6.2 对甲方做出的酬金结算和考核结果有权提出异议,对甲方做出的代理商资格升降级决定有权提出异议,但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提出。6.3严格遵守双方有关代理xx业务内容和范围的约定,严格遵守甲方价格授权体系方案。除另有约定外,不得代理其他第三方的xx业务;乙方代理发展的xx用户业务及资料须真实,全部营业资料必须按照甲方有关管理规定及时

10、送甲方归档,如有资料缺损、丢失等情况,按甲方有关规定予以考核。6.4乙方不得将本协议下的物联网卡销售到公共市场或者低于合同签订价格进行二次销售,扰乱物联网业务市场,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利扣罚双倍佣金并终止已开业务,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乙方支付相应违约金,同时保留追索损失赔偿的权利;不得虚报项目规模申请高比例佣金,在执行过程中未达到合同约定业务量,一经查实后降低到相应的佣金比例标准,并双倍扣罚已支付的佣金。不按照企业实名制要求提供准确真实的客户资料,一经发现取消代理费。6.5遵守相关政策、法律法规、通信行业的其他各项规定、甲方代理商管理办法以及合同约定,接受甲方的日常规范指导和监督检查;按甲方

11、提出的各项保证xx服务质量的整改意见整改,在约定期限或长期不能保证服务质量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予配合并退出代理xx业务。6.6承诺遵守国家有关工商登记、税务、保险、劳动用工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各项规定,保持xx业务代理商所应具备的资质要求,独立承担违反上述各项规定后所引发的所有法律责任;保证其所招用的业务人员已经与乙方建立了合法的劳动用工关系,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支付工资等,因乙方未尽劳动用工义务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6.7承诺代理xx业务的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关于xx服务标准的有关要求和本合同双方的约定,在乙方xx服务质量出现问题后,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整改,

12、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从履约保证金或酬金中等额赔偿甲方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如有不足乙方仍应赔偿。 6.8要求甲方按约定支付代理酬金,乙方无权主张其他代理xx业务的经济收益。第七条 保密责任 7.1本合同保密信息,是指任何一方对于在合作过程中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商业秘密和其他信息(甲方制订的各类流程、标准、规范、规程、管理办法和制度等均包括在内,下合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客户通信数据、双方合同和往来信函、技术数据或资料、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 7.2一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严格管理对方的保密信息。除非已征得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或该保密信息已由对方公开,否则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非因履行

13、本合同之需要,也不得向其所属人员透露上述保密信息,也不得将上述保密信息用于与本合同履行无关的地方。 7.3除本合同及其规定的工作需要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删改、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或擅自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 7.4本条规定的保密责任,在本合同终止后五年内仍然有效。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8.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30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

14、明。8.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8.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30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承担相关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纠正,如在合理时间内甲方仍未纠正,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2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乙方在合理时间内未予以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9.3甲方逾期支付酬金,则应从逾期支付之日起,每迟

15、延一天方支付应付酬金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甲方逾期支付款项的5%。9.4乙方代理业务过程中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纠正并扣除履约保证金或者直接取消乙方代理资格、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及按照合同总额(指甲方累计已向乙方结算的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1)乙方解散、注销、破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等; (2)违反代理合同关于排他性代理条款的; (3)代理合同未到期擅自中止代理合同的; (4)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将代理资格转让给第三方,或擅自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代理业务的; (5)违反甲方有关业务管理规定,进行虚假宣传,欺骗用户或损坏xx公司形象,给甲方

16、、用户或第三方带来形象、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的; (6)违反甲方业务管理规定,诱导或欺骗用户离网后重新入网、提供虚假受理资料、虚开号,以套取佣金,进而利用甲方给予最终用户的各种补贴政策和让利获取不当利益或采用降价等手段恶意竞争、扰乱市场的;或擅自向用户做违规承诺,对用户资料登记不准确造成甲方损失的; (7)乙方擅自改变业务受理对象范围和要求,超越或滥用代理权限办理业务的; (8)乙方有其他违约违规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经甲方书面通知15日后仍不予纠正的;(9)由于服务问题被媒体曝光,并造成一定影响;(10)泄露xx公司商业机密和用户资料,给xx公司造成损害;(11)出现信息安全问题,以及违反相关

17、法律法规和管理的行为;(12)出现利用业务和技术漏洞,套取酬金的行为。9.5投诉处理(1) 乙方发展的用户出现有理由投诉,扣减从发展之日起该用户代理酬金,直至问题解决;(2)乙方发展的用户出现有理由投诉并退费的,除扣减代理酬金外,按照所退费用的两倍扣罚代理酬金;(3)乙方发展的用户出现群体性投诉,视情节严重程度,扣罚代理酬金和保证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代理资格;(4)乙方存在损害中国xx和物联网分公司利益和形象的其他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扣罚代理酬金和保证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代理资格。 9.6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果因其实施行为发生侵犯他人权利的情形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乙方应承担全部

18、责任,并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如发生甲方先行赔付之情形,就上述发生的各项费用及赔偿额,甲方有权在应付酬金及/或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将甲方要求之款项付至甲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的其他一切损失。上述条款所指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或者侵犯他人商业秘密、通信秘密或隐私等民事权益; (2)非因甲方原因,引发劳动纠纷,致使甲方被乙方的申请仲裁或被起诉的; (3)在代理甲方义务过程中造成第三方财产或人身损害的

19、; (4)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而转代理的;(5)因乙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及其工作人员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在营业场所或户外、广场、会场等公共场所组织的相关营销、客户答谢等活动);(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实施的其他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0.1合同期内,甲方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10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乙方原因致甲方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额(指甲方累计已向乙方结算的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2 如遇政府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调整,导致甲方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条件,甲方应提前30

20、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并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0.3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在5日内将代收各类资金资料、代售的各类物品以及甲方提供的其他物品交还甲方,甲方应在接收完毕后60日结清应支付给乙方的代理酬金及履约保证金。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凡因本合同所引发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争议解决方式: 向 甲方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1.2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2.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即形成合法的业务委托代理

21、关系,乙方之投资人、合伙人、员工、劳务派遣人员等与甲方之间不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 12.3乙方或乙方的实际控制人、经营人不得为甲方员工,否则,本协议不生效,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12.4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12.5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12.6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12.7本合同通过附件、补充合同或备忘录等形式约定损害甲方利益或减轻乙方责任的条款无效。12.8 本合同一式 4 份,甲乙方各执 2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签字盖章页)甲方:中国xx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11页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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