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风险保障预案及应急处理预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防范代销金融产品业务风险,切实做好迅速有效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代销金融产品投资风险对产品持有人造成的损失,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34号)、xx证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管理办法、xx证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工作指引、xx证券客户信访与投资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公司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方案。第二条 代销金融产品风险事件是指在由公司代销的金融产品存续期间,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代销金融产品本息偿付的、
2、产品存续和产品交易的、需要立即处置的重大事件。主要包括:产品风险、销售风险以及技术设施风险等。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部门、证券营业部人员开展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公司及相关部门业务人员应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第二章 保障体系第四条 经纪业务事业部负责牵头成立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简称应急小组),具体负责各种异常情况的处理和落实。应急工作小组由公司分管经纪业务事业部的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经纪业务事业部、信息技术部、清算部和行政管理部以及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相应部门的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为应急第一负责人并应指定一名成员作为应急
3、联系人,配合部门负责人做好本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小组人员明确专业分工和各项应急工作任务,责任明确,建立健全完善的组织保障体系。第五条 各营业部成立由营业部负责人、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相应岗位人员、风控岗人员、电脑主管、财务主管组成的突发紧急事件应变处理小组,全面负责营业部突发紧急事件处理的应急计划执行,定期演练突发事件的处理,事件发生时启动各项应变处理措施,全面实施营业部层面应变处理事项。各营业部负责人作为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突发紧急事件应急处理小组的第一责任人。第六条 公司各相关总部及证券营业部要建立异常情况处理岗位责任制,逐级分清责任,熟知相关责任人的联系方式,保证及时处理各种异常情况。第七条
4、 公司建立科学的异常情况分析、预测、监控体系,用科技手段控制和预警异常情况发生。公司建立异常情况报告制度,异常情况发生后,各营业部除按照应急处理措施处理同意,应及时报告业务应急小组。重大情况立即上报经纪业务事业部和办公室。第八条 经纪业务事业部按照相关规定和约定,督促金融产品委托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第九条 公司对业务人员加强风险教育,开展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执业水平。加强对各级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应急处理意识的教育和业务培训。相关总部及各营业部在开展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前,应针对各种异常情况进行模拟演习,使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训练有素,在异常情况来临时能沉着应对
5、,及时处理,及早恢复正常运转。第三章 保障预案第十条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异常情况包括:金融产品异常情况、突发事件、系统异常情况、不可抗力等四个方面。第十一条 异常情况的处理分三个阶段:事前、事中和事后。(一)事前必须做好制度、组织、处置预案、人员等各方面的准备;(二)事中要按照规程处理及时、得当,并对客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三)事后要总结经验教训,尽快解决在异常情况中发现的问题,并完善制度。第一节 金融产品异常情况及处理第十二条 金融产品异常情况包括:金融产品管理公司、托管人、注册登记人等金融产品当事人发生人事变动、企业分立、合并、重大资产重组、解散、破产以及重大诉讼、仲裁等重大事件,从而引发金
6、融产品市场出现异动,并导致出现客户群体性风险。第十三条 为切实预防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的风险事件,相关部门在代销业务环节应加强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在白名单环节,经纪业务事业部应建立产品立项标准和流程,产品项目人员根据立项标准,在初步调查及评估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提交销售建议,包括产品委托人基本情况、基本财务指标、金融产品发行方案等内容。销售建议必须经过评委会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立项,进入公司白名单。(二)在尽职调查环节,评委会专业评估人员应建立尽职调查标准和流程,编制标准的尽职调查问卷,通过各种有效方法和步骤对融资方、委托人进行充分调查,掌握委托人的发行资格,融资方的
7、资产权属、债权债务等重大事项的法律状态和企业的业务、管理及财务状况等,对企业的还款意愿、还款能力以及担保方能力做出判断,对融资方的内外部增信措施进行合理判断。形成尽职调查报告,以合理确信企业所提交的备案材料及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三)在机构人员设置环节。经纪业务事业部财富管理部产品开发岗负责委托人及产品的引进,并按照公司相关准入标准进行初审后申请销售;评委会委派专业人员开展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小组组成人员为研究发展部专业人员与经纪业务事业部产品评估岗及其他评估人员,对发行机构及发售产品进行尽职调查与风险评估,并出具相关意见报告;评审会议表决通过立项申请,产品引入人员可以作为产品汇报人
8、参加但不得参与表决。(四)在评审环节,公司评委会在内部审核中应重点关注以下事项:1.融资方公司的股东背景与股本结构;2.融资方公司的企业资质情况;3.融资方对已发行的金融产品或者其他债务是否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态; 4.融资方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对评审会议中提出的异议,应要求产品经理解答,不能当场解答或解答未获认可的,应补充调查后修改备案材料,并将修改后的备案材料提交内核成员重新审核。(五)在持续跟踪和评估环节,经纪业务事业部应遵循勤勉尽责、审慎判断、及时预警、稳妥处置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代销金融产品存续
9、期的产品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1.产品存续期间,经纪业务事业部指定专人持续关注融资方和提供增信服务的机构(若有)的情况,通过委托人及时了解融资方风险状况及偿债能力,督促融资方按有关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2.在产品存续期间,经纪业务事业部至少半年出具一次评估报告。如发现融资方和提供增信服务的机构(若有)出现可能影响偿债能力情况的,应及时报告总部负责人和评委会组长,并采取相应措施。3.产品存续期间,经纪业务事业部信息披露专员负责相关信息披露事宜,与融资方和委托人建立紧密沟通 ,督导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第十四条 经纪业务事业部须设立产品预警信号,并会同合规部启动预警机制。预警信号包括但不
10、限于以下情况:(一)单只金融产品的净值连续3个月低于投资成本的80%,且亏损情况无明显改善的趋势。(二)单只金融产品于元旦、春节和国家其他重要事件期间到期,到期前1个月的净值低于投资成本的80%。(三)单只金融产品合同约定的提前终止条件被触发,造成到期价值低于投资成本的80%。(四)金融产品的投资交易对手或其他信用关联方发生重大信用违约事件,可能会造成金融产品重大亏损。(五)对单只金融产品的投诉人数累计达到或超过30人。(六)对单只金融产品的发行金融机构被诉讼的案件,原告人数累计达到或超过10人。(七)对单只金融产品相关金融机构被诉讼的案件中,相关金融机构终审败诉。(八)媒体机构对一家或数家金
11、融机构发行的同类型理财产品进行大量负面报道。(九)其他重大风险预警信号。第十五条 营业部要向应急小组快速反映此类异常现象,经纪业务事业部及合规部应在日常工作中建立预警监测体系,设置代销金融产品的预警信号,并加强跟踪、监测。根据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中介机构审计及其他渠道所获信息及时对代销金融产品的相关机构的风险状况做出判断,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触发预警信号的应急处理方案:(一)各营业部应第一时间与客户做好沟通工作,及时做好对客户的宣传、解释工作,与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宣传主管部门等机构取得联系。同时,应在当地政府的组织协调下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置。(二)要求事发金融机构及时通报问题金融产品的新增
12、投诉数量及已有投诉的处理情况。(三)当代销金融产品的投资交易对手或其他信用关联方发生重大信用风险时,要求事发金融产品机构及时通报债权或股权处置情况。(四)当代销金融产品由于市场风险发生重大损失时,要求事发金融产品机构及时通报金融产品亏损幅度以及相关市场风险的变化情况。第十六条 公司制定代销金融产品业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一)应急处理原则和报告路线经纪业务事业部负责对代销金融产品风险事件的日常监控和识别,一旦发生风险事件,经纪业务事业部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向工作小组组长报告,并报告公司行政管理部;工作小组应向公司总裁办报告。代销金融产品业务风险事件发生时,公司将及时向辖区内证监局、代销金融产品
13、委托人所在地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如有必要,还应向公安部门报告。公司协同委托人和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应坚持快速响应、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的原则。(二)代销金融产品业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理1.代销金融产品业务风险事件包括以下情形:(1)金融产品出现到期兑付违约的;(2)金融产品委托人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的;(3)金融产品融资方涉及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或重大金融违约等诉讼和仲裁案件,或结算账户被海关、法院、税务等执法部门查封;(4)其他将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代销金融产品本息偿付的情形。2.代销金融产品风险事件处置预案代销金融产品业务风险事件处置预案,包括以下内容:(1)公司在获知风险事
14、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管理预案。经纪业务事业部应督导委托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事件相关信息,并协助金融产品委托人做好对外沟通解释工作。公司对外的新闻发布工作由总裁办负责。(2)经纪业务事业部协助代销金融产品委托人组织召开产品持有人会议。(3)经纪业务事业部协助委托人共同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方案应包括:风险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协调小组会议的讨论意见以及协调处置的方式、方法和所要采取的具体措施等;(4)公司及时向交易所、辖区证监局、产品委托人所在地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方案。(5)经纪业务事业部应组织其他中介机构,在相关部门指导下,积极协助委托人并实施应急处置方
15、案,包括以下措施:预计金融产品委托人不能兑付本息时,要求融资方追加担保,或者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融资方不能兑付本息时,根据协议启动法律程序维护投资者利益;其他保护投资者的措施。3.其他事项(1)公司在业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及时对事件的发生、处置过程、处置结果以及损失进行全面评估和总结,完善应急管理预案,并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交应急处置报告。(2)风险事件结束后,经纪业务事业部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评估处置方案的实施效果,对本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第二节 突发事件异常情况及处理第十七条 突发事件异常情况包括营业场所的设备、线路以及不可抗力导致的灾情。第十八条 各营业部须向应急小组
16、快速反映下列异常现象,并根据公司xx证券营业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xx证券营业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引与下述方案进行及时处置:(一)停电营业部突发市电停电,应首先确认UPS工作状态是否正常,确保营业部核心信息系统设备、网络通讯设备、打印机等能正常使用,同时向营业部负责人及应急小组及时汇报情况。通知营业部各相关部门关闭不必要的电脑或显示器,个人工作电脑全部关闭。营业部应迅速与公司行政管理部或当地供电部门联系,确认停电原因。如果停电原因不确定、停电时间较长或UPS后备时间不足时,应准备发电车,以防万一。(二)营业场地遭到破坏营业部遇到火灾、水灾、发生案件等导致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不能正常开展。此类情况
17、发生时,营业部应立即报告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同时报警,并提出处理方案。如无法及时恢复正常营业,得到经纪业务事业部批准后需公告暂停业通知。(三)通讯故障,发生通讯故障有两种情况:1.营业部的电脑通讯联系发生故障,导致代销金融产品相关数据无法正确传输和代销金融产品净值无法获得。遇有此类情况,营业部应上报应急小组,加紧恢复通讯,同时启用备份通讯线路。2.电话委托、网上交易及手机交易的通讯线路出现故障,当客户无法通过电话委托、网上交易及手机交易进行金融产品交易时,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营业部应立即通知客户进行应急交易方式:(1)建议客户到公司营业部办理代销金融产品业务;(2)建议客户拨打金融产品委托人客户服务
18、热线进行;第三节 信息系统异常情况处理第十九条 应用系统的数据备份策略(一)公司采用九桥公司的ISTREAM DDS作为公司的数据备份恢复系统。该系统可以对ORACLE数据库进行同步备份。公司代销业务主服务器采用热备方式进行备份,同时与本地温备服务器、灾备中心备份服务器在开市时做实时同步,每日清算后,做完全备份。(二)公司的重要业务数据,除了灾备机房的异地备份数据外,对本地业务数据定期加密压缩刻录光盘保存,数据介质专人负责,同城异地保存,灾备异地保存,光盘至少保存20年。第二十条 故障应急处理方法公司对系统、应用、网络等方面采取了冗余备份的设计措施,保障业务的连续性,同时建立了灾备中心。采用集
19、中监控系统从网络设备、线路情况、业务系统应用等各类设施进行7X24小时全方位监控,在故障发生的第一时间发现,及时做出应急处置响应。公司制定了详细的信息系统应急预案和详尽的操作手册,每年至少组织3次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不断的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确保业务系统持续、稳定运行。详见信息系统应急操作手册、xx证券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信息技术部技术事故管理办法。(一)通信线路故障总部与营业部的通讯连接采用不同运营商SDH专线的线路备份方案,一条与公司北京中心机房连接,一条与灾备中心进行连接,当与北京中心机房的通讯线路中断时,与灾备连接的线路自动接管,通过北京中心机房与灾备机房的通讯线路实现营业部与北京
20、中心机房的自动备份。此外,xx证券还专门实施了营业部与总部的3G VPDN链路的备份,当两条地面线路都中断的情况下,通过3G VPDN进行自动备份,实现了地、地、天的备份方式,确保营业部与公司总部通讯的安全可靠。金融产品代销系统采用总部集中部署方式,总部与金融产品发行公司通过证通线路和临时采用拨号连接的方式进行通讯。在拨号线路有问题的情况下,可采用发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确保业务的连续性。(二)总部数据库服务器故障金融产品代销系统总部采用群集(CLUSTER)技术,两台服务器进行热备份,共享群集里的数据源。当主服务器停机时,另外一台服务器自动获得群集的使用权,自动接替主服务器。除了两台主服务器以
21、外,还有本地的温备服务器和灾备的服务器进行备份,与主服务器实时同步。(三)中间件故障公司的通讯中间件和业务中间件均采用了群集组的部署方式,6台通讯中间件和8台业务中间件中任何一台服务器故障,其他设备自动接管。第四节 不可抗力造成的异常情况处理第二十一条 社会重大异常事件、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金融产品市场的运行,并可能导致金融产品资产的损失。第二十二条 各营业部应根据经纪业务事业部通知宣布暂停办理金融产品代销业务,并根据公司营业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与报告。第四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公司遇到重大事件,需要向公众、媒体公开或解释时,由公司总裁办统一负责。各总部、各营业部需向有关部门汇报或向客户解释情况的,按照公司发布的统一口径进行。第二十四条 对应急处理不当引发重大突发事件当事人,以及突发事件处置不力相关责任人员,由公司依据责任追究相关文件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经纪业务事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