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人广告业务经纪合同甲方: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地址:_乙方:_,艺名:_身份证号:_地址:_鉴于: 1. 甲方系注册于_且专门从事广告及经纪等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愿意接受委托、开展合作。 2. 乙方系专职影视演员/歌手,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委托甲方作为其广告业务的经纪方。 3. 本合同构成甲乙双方就约定范围事务的委托合作关系。为此,甲乙双方于_年_月_日在_市_区订立条款如下: 1. 合作方式: 1.1 乙方现将其演艺事业中的广告业务委托给甲方管理、经营及代理。 1.2 甲方根据本合同取得授权后独家负责乙方的广告业务,甲乙双方按照约定分配收益。 1.3 甲方取得授权后,甲方作为乙方广告业务领
2、域的独家经纪方、代理人,处理和管理本合同约定范围的事务,可以自己名义对外商谈广告业务,经乙方确认后可签署相关协议,安排乙方参加完成广告业务相关活动或事项。 2. 合作范围: 2.1 业务范围:乙方委托和授权甲方独家经纪活动限于下列范围(该范围内有关活动均称为广告业务),具体包括: 2.1.1 乙方有偿担任国内外厂家、品牌、商业或公益活动的广告代言人而使用乙方的姓名、肖像。 2.1.2 乙方有偿拍摄国内外有关厂家、品牌的商业广告及其他公益广告。 2.1.3 其他因企事业单位因商业广告目的而以其他方式使用乙方的姓名、肖像。 2.2 合作期限: 2.2.1 本合同项下的合作期限为_个月,自本合同签署
3、之日起算。 2.2.2 如有必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合作时间。本合同终止时,仍有在有效期内签署、确定的相应事务未履行完毕或未结清时,由相应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有效期予以延续并对此类事项继续具有约束力;但在延续的期限内,甲方不再签署、安排新的事务、业务。 2.2.3 甲方在对外广告经纪活动中,应确保广告业务不超出上述合作期限并应在上述合作期限届满时对外终止广告业务,除非经过乙方事先书面同意。本合同终止时,甲方亦应终止对外合作并配合乙方衔接、移交好未完成的事项。 2.3 合作地域: 2.3.1 双方合作区域为_。 (1) 中国大陆。 (2) 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 (3) 全世界各个国家、地区
4、。 2.3.2 如境外有关国家、地区对广告业务经纪的法律规定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限制或障碍时,经乙方事先确认,甲方可通过其他方式签署和履行有关合同。 3. 合作内容: 3.1 合作报价 3.1.1 甲方应对外保持统一口径报价,所报价格范围应按乙方事先确认的价格范围执行,具体由甲方负责对外报价。 (1) 广告业务的报价标准,由双方商议确定,第一个年度确定一次报价标准,第二个年度起每半年商议一次报价标准。 (2) 一旦双方确认报价标准,甲方有权在价格范围内自行对外报价且该报价如被客户接受则对甲乙双方都有约束力且可据此与客户签约。 (3) 如需对报价进行调整,乙方另行通知甲方进行商议后确定。 3.1.
5、2 甲方作为乙方广告业务的经纪人并且代表乙方与有关广告业务接受方或邀请方签署广告业务合同时,乙方确定广告业务各项条件后再由甲方签署合同。 3.2 合作机会: 3.2.1 甲方通过其各种资源、途径向乙方推荐、提供乙方广告业务机会,并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通报乙方,经乙方同意接受或愿意承担广告业务任务后,再由甲方与有关方签署合同,乙方按照甲方所签署合同的约定完成广告业务。 3.2.2 在甲方推荐、提供广告业务机会的同时,乙方亦可通过其自身资源、途径寻找广告业务任务,向甲方通报有关广告业务信息,甲方与有关广告业务组织方、邀请方商谈和签署有关合同。 3.2.3 乙方确保对其确认的广告业务,能够安排乙方
6、满足广告业务需要的工作时间。 3.3 合作收益: 3.3.1 甲方对进行市场开拓和与此相关的形象宣传、推广等产生的成本均由甲方承担,并作为本合同双方的合作对价。 3.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从乙方的广告业务收益(包括因广告业务而获取之酬金、现金形式的馈赠)中提取其经纪报酬: (1) 对于因甲方开发和提供的广告业务,甲方提取佣金的比例为广告业务报酬金额的_%;扣除甲方佣金后,其余收入全部归乙方。 (2) 对于因乙方介绍和提供的广告业务,甲方提取佣金的比例为广告业务报酬金额的_%;扣除甲方佣金后,其余收入全部归乙方。 (3) 本合同约定分配给甲方的佣金中已包含甲方进行成功或未成功经纪活动的的
7、交通、运输、通讯、法律服务、中介等费用;如甲方的经纪活动未能成功或经纪活动产生亏损,均与乙方无关,乙方无义务为此支付费用或报酬;但甲方如有代为乙方垫付的其他费用,甲方可从毛收入中扣除并告知乙方。甲方承担能否取得经纪报酬及多少的风险。 (4) 任何一方取得广告业务收益款项后_个工作日,应按约定比例向对方进行分配。在本合同终止时,仍有未结清广告业务款项,则甲方仍应按约定予以处理或按双方协商的其他方式结清。 4. 相关安排: 4.1 甲方为乙方提供广告业务机会,并承担经纪广告业务所涉及的策划、包装、规划、安排及实施;对外谈判、签约、收益的获得、法律事务代理、行政顾问等业务;以及对属于约定范围内的各种
8、权益的转让和权利行使独家代理和管理权。 4.2 对于确定的广告业务,除非不可抗力或者因伤、病等突发事件以及乙方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以外,甲方应安排乙方参加。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或合作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法律责任。 4.3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乙方联系、安排广告业务时,应按下列要求执行: 4.3.1 甲方为乙方确定或签署的每一项广告业务,甲方应提前_日通知乙方并经双方确认时间后,甲方方可就该项业务的确切日期、行程等事宜在乙方知情并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做合理安排。 4.3.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行使和处置与广告业务的相关权利,进行广告业务安排及与第三方签署任何协议。 4.4 甲乙双方
9、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在合同期内,如甲方发现乙方有任何严重损害乙方自身名誉或者形象的违法行为,乙方应自负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 4.5 甲方可依据乙方自身条件及特点制定有关经纪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应充分尊重乙方意愿,友好协商。 4.6 甲方应尽全力维护和捍卫双方的荣誉,当乙方名誉受到损毁时,甲方应尽全力维护其名誉,并提供相应的协助,尽可能保护其不受侵害。 4.7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严格按照合约规定,全面实施为自己进行的经纪业务活动;并且乙方须遵守本合同关于广告业务的约定及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进行的相应安排。 4.8 乙方在甲方违反本合同有
10、关规定时,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相应赔偿直至要求依法解除合约。 4.9 鉴于乙方为国内一线影视演员,因此而具有广泛片约,双方对此知情并对时间紧急及具有可变性有充足考虑,故在本合同业务活动中,需要双方通力配合并充分考虑和尽量配合乙方的工作安排。 4.10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任何事项的安排、确定和协议签署,均应事先经乙方确认后方可安排、确定、签署。乙方可将其已确定的非广告业务和非本合同合作范围的事务、个人事务的行程、时间安排,事先通报甲方,甲方则在前述已确定的行程和时间安排中,不再安排与其产生冲突的本合同约定的事务。 4.11 鉴于国家相关规定对演员从事广告业务具有约束且须对消费者承担一定的法律责
11、任,故甲方在提供广告经纪业务时,须对广告业务涉及的产品或服务、企业进行充分了解和调查,并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或停止此类广告业务。 4.11.1 广告业务涉及的企业和产品或服务均为合法经营企业和产品,不存在涉及传销等犯罪或严重欺诈等问题。 4.11.2 广告业务涉及的企业系合法存续的企业且具有其广告业务涉及的经营或从业资质。 4.11.3 广告业务涉及的产品或服务,均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合格证或服务业务许可、认证。 4.11.4 广告业务涉及的企业和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严重社会诚信危机或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严重人员伤亡等公共事件或已遭受社会公众批评、质疑的情形,或者已遭受政府主管部门
12、查处或通报批评的情形。 4.12 在完成甲方提供的经纪业务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最新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乙方联络并发出通告。 4.13 在乙方时间安排允许的情形下,乙方有义务参加每半年一次的甲方举办的面向社会的推介会(但不包括以企业或其产品推广宣传为目的的商务活动、现场活动),推介会由甲方策划,可由第三方承办。 5. 其他事项: 5.1 违约责任: 5.1.1 甲方对外透露乙方不实资讯,造成乙方声誉严重受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其相应损失。 5.1.2 乙方违反合同的独家排他特性,未经甲方书面允许,直接或间接与第三方进行广告业务合作或直接签署
13、广告业务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 5.1.3 合同一方在获知合同对方违约后可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改正。违约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3日内未能改正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要求依法解除本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责任,同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5.1.4 如本合同与本合同履行及根据本合同签署的有关经纪广告业务发生争议或分歧,双方均应先协商解决;在争议未通过协商或司法程序解决前,双方均不应以不履行本合同及根据本合同签署的有关广告业务向另一方提出要挟或条件,否则视为其违约并须承担违约责任。 5.1.5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未提供双方约定的合作服务,致使乙方受到严
14、重影响的; (2) 甲方对外透露乙方不实个人资讯,造成乙方声誉严重受损的; (3) 甲方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被责令停业; (4) 乙方的广告业务未达到年收益额_元或者本合同签署后_个月内仍无广告业务收益。乙方因上述情况解除本合同的同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受到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5.1.6 如因甲方对广告业务涉及的企业或产品未尽约定调查义务,发生或可能影响乙方权益或声誉的情形,则乙方可立即要求甲方停止此类广告业务和解除相关协议,并由甲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及对乙方的违约责任。如甲方已尽约定调查义务,仍发生此类情形,则甲乙双方协商予以紧急处理并按照双方商议意见执行。 5.2 争议解决: 5.2.
15、1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5.2.2 如协商不成,按照第_种方式解决。 (1) 将争议提交_仲裁委员会依照其最新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 向_地(如: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或本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3 联络: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 甲方指定联系人:_,电话_,传真_,手机_,电子信箱_,通信地址_,邮编_。 (2) 乙方指定联系人:_,电话_,传真_,手机_,电子信箱_,通信地址_,邮编_。 5.4 合同生效与文本: 5.4.1 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5.4.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甲方: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乙方:_签字: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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