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容提要:行政执法是行政法制最关键步骤之一。现在在行政执法中存在一系列突出问题和矛盾,严重制约着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不利于法治目标实现。产生这些问题原因甚多,最根本在于对执法步骤中行政权力行使缺乏深刻认识和有效监督,权力和责任脱节。努力推进行政法文化革新,大力培育现代行政法理念,从法律制度、政策、方法等诸方面加强和改善对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制约,立即形成科学高效执法监督新机制,乃是改善行政执法、实现依法行政关键制度保障。专题词: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监督机制问题对策依法行政是实现依法治国策略关键,这项宏大社会系统工程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包含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执法监督等很多
2、步骤;而怎样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提升执法水平,乃是最关键一个步骤。所谓行政执法,也即广义行政处理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维护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实现行政目标,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具体行政行为,包含行政许可、确定、检验、处罚、强制等多个行为方法。行政执法面广量大(现行法律80%有赖行政机关实施),包含很多利益原因,是产生具体行政行为最关键步骤,也是研究依法行政一个关键课题。故行政执法水平高低成为衡量某个国家或地域法制健全是否一个关键尺度,假如没有强有力行政执法,那么立法方面一切努力全部将成为徒劳。现在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即由传统计划经济转向现代市场经济,正从人治走向法治轨道,所以
3、各方面矛盾大量涌现和相互交织,这对公共行政管理尤其是行政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从实际情况看,行政执法即使比过去有很大进步,但仍不适应客观要求,存在一系列突出问题,已成为中国行政法制一个关键微弱步骤。而加强和改善这一微弱步骤关键或曰基础对策,在于要加强和改善执法监督,形成科学有效监督机制。鉴于此,笔者拟对目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突出问题及其原因进行调研分析,并就怎样完善监督机制,改善行政执法,实现依法行政,形成若干对策提议。一、社会转型期行政执法中若干突出问题及其原因分析突出问题改革开放二十年来,中国行政执法从总体上看取得了很大成绩和进步,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发展;不过,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滥用职
4、权等现象至今仍程度不一样地在很多地方存在,而且多年来在社会转型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新矛盾和问题,亟需认真加以研究处理。其中比较突出问题有:1.执法依据缺位或发生矛盾和冲突问题。这在高新技术产业、金融证券业、房地产业等新兴领域和行政管理交叉领域行政执法中比较突出,给执法工作造成很大困难,使得行政执法难以保持连贯性和一致性。比如,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和建设部在房地产领域制订规范就存在很多冲突。2.执法主体不合格问题。这在治安管理、卫生监督等方面尤其突出,表现为随意委托、聘用不合格组织和人员实施行政执法等等。在机构改革和调整以后,一些不再负担行政职能和未得到授权组织仍变相实施检验、处罚等执法行为,亦属
5、这类问题。3.执法不严、不作为和放弃职责问题。这类问题关键表现为执法者对相对人违法行为视而不见、不敢管理、处理过轻或简单地以罚款了事,和执法者对相对人寻求权益保障要求应作为而不作为,随意放弃职责等等。从现实情况看,在房地产业、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领域中这类问题尤其突出。另外还存在一些行政机关对于行政执法中碰到含义模糊和有争议规章条款拒绝推行职责加以解释,致使相对人无所适从现象。4.不依程序执法、随意性大问题。这类问题在中国行政法制领域中长久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现象情况下显得尤其突出。比如,1995年发生在四川省夹江县曾轰动全国彩虹驱蚊药片包装盒打假案就因执法程序问题而发生很大争吵。在交通违章处
6、罚、食品卫生处罚、城市计划执法中,随意性大问题尤其突出。5.野蛮执法、滥用职权问题。这也是现在比较普遍存在,严重影响政府和人民群众关系问题。据报载,深圳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10余名执法人员在处理违章悬挂户外广告行为时,冲入违章企业办公场所挥舞铁棒大打出手,造成该企业数名职员伤害严重后果,就是近期一个比较经典案例。6.执法不公、以权谋私问题。其表现形式甚多,比如,在中央三令五申果断整理“三乱”背景下,一些行政执法部门便改换方法,凭借手中行政权力强行向行政相对人大量“划”款“借”物或收取确保金、押金,并长久占用不退还、不付利息;又如一些行政执法部门以多种借口将确定、盖章、验照、答询等很多本职员作,冠
7、冕堂皇地变成有偿服务项目,并强迫行政相对人接收其有偿服务(不仅仅是收取一定规费);等等。7.执法队伍、手段和经验不适应客观要求问题。关键表现为执法队伍力量微弱,执法机关办案经费不足、设备技术落后,和社会管理需求不相适应等等,这是现在很多行政执法领域全部存在问题。在中国计算机产业、金融证券业和城市流感人口管理,和国有资产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行政管理需求陡增领域,行政执法者知识、经验不足和手段落后问题尤为突出。8.地方保护主义作祟,跨地域执法困难问题。此问题在水利行政、环境保护行政、工商行政等领域尤其突出。比如,在黄河、长江大水系全部存在上游污染下游受害、上游滥伐下游遭殃问题,因为上游污染大户、砍
8、伐大户往往是当地关键企业、财税大户或困难企业而受到地方关键“保护”,所以下游环境保护、水利部门跨行政区域执法往往受阻,执法协调很困难。原因分析行政执法存在很多问题原因是复杂多样。大致有两个层面原因:一类在执法步骤本身;另一类在执法监督步骤中,这类原因尤为关键。1.从执法步骤来看,关键原因在于:其一,因为行政执法本身特点,即行政执法不仅范围广、数量大、任务重、执法主体多、执法依据层次和种类多,而且执法程序富有弹性,执法结果不够稳定,同时和一般公民生活和利益亲密相关等等,所以执法困难较多、纠纷较多、轻易失误,不易得到相对人很高很一致评价。其二,从宏观上看,中国正从传统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
9、(近期官方宣告中国已基础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恐怕过于乐观了,是否符合实际尚须再研讨),正由人治走向法治轨道,新思想观念、新管理体制、新法制体系、新社会关系、新市场规则等等,还未完全形成和定位,而传统习惯、观念、规则等还在发生作用。在新、旧关系相互交织、冲撞、拉锯、相持、消长和调整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很多矛盾和问题,失衡、失调、失当情况难以避免。其三,制度、政策方面缺点和弊端对行政执法消极影响。关键表现为:不合理部门利益驱动,执法程序要求不完善,考评和奖惩制度不健全,缺乏严格执法责任制等等。其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滞后对行政执法产生消极影响。关键表现为: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政治思
10、想素质、心理素质和文化素质亟待提升,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行政客观要求;人事制度改革没有完全到位,执法人员缺乏物质、安全等方面有力保障,存在后顾之忧;等等。其五,认识方面滞后性矛盾对行政执法产生消极影响。关键表现为:部分执法者缺乏“实施法律”和“为人民服务”观念,只看重“行使权力”而忽略“推行职责”,在观念上是权高于法、利重于法、人情大于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怕被复议、怕当被告、怕担责任等等。2.从执法监督步骤来看,关键原因在于:其一,执法监督体制不尽合理。关键表现为:不少监督部门缺乏应有独立性,地位偏低、权力不足、权威性差;部分监督部门职能反复、交叉过多,监督权责关系未理顺;监督
11、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对行政执法部门还未形成应有监督协力;等等。其二,执法监督制度不够健全。关键表现为:部分地域、部门监督工作还未做到常常化、制度化、具体化,对于执法者腐败渎职行为往往靠搞运动式突击检验来“紧抢救火”,追求轰动效应,但过后仍然如故;未普遍建立并认真实施监督责任制,面对执法违法行为时难免出现相互推诿、无人查究现象;等等。其三,监督不力,惩处不严。这关键表现为:部分执法监督部门力量微弱,心有余而力不足,造成很多空档;执法监督手段单一,效果差;执法监督工作中形式主义严重,部分执法监督部门热衷于做表面文章应付上级机关检验和取悦于领导;在执法监督检验中习惯于搞“既往不究、下不为例、亲疏
12、有别”,此种做法往往成为部分执法犯法、滥用职权、贪赃枉法者避风港和保护伞;一些执法监督案件因为处罚过轻,非但没能产生震慑作用,反而强化了部分行政执法人员那种“作检验难过一阵子,捞到钱舒适一辈子”,“趁环境宽松捞上一把”错误心理;等等。其四,社会监督、民主监督力度不够。这关键表现为:因为实用主义作祟,在实践中群众监督难以受到重视,所以逐步丧失民主监督主动性;舆论监督独立性不够,对应安全保障不够,对重大监督案件往往只能避重就轻地作滞后报道;社会组织监督分散和乏力且监督渠道有限;等等。二、完善监督机制、改善行政执法若干关键标准现阶段要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责任、改善行政执法,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13、法制建设要求新机制,必需在党基础路线和邓小平理论指导下,根据“从严治标、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方针,认真坚持以下标准。因为改善行政执法关键在于加强执法监督,所以这些标准关键表现在执法监督步骤。1.科学标准。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改革和法制建设,必需尤其注意坚持科学标准,这包含体制选择、机构设置、权力分配、职能划分、人员配置、规范确实立、条件创设、环境改造、动力机制和制动机制设计等等,全部必需根据现代科学管理和客观实际要求办事,而不应局限于狭隘经验或为了追求政治轰动效果而违反科学精神地在行政体制改革和法制建设上搞“穷折腾”。比如,现代行政管理要求行政管理机构和社会管理需求相适应,行政成本和行政效益
14、相协调,假如相关政策举措违反这些客观要求,比如盲目地淘汰合并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机构人员,在实践中就会事倍功半甚而遭到挫折。多年来中国机构改革一味折腾、大减大增教训,已经证实了这一点。这是一个极为关键标准。2.程序标准。现代行政强调程序行政,程序保障是最有效保障机制之一,不管行政执法还是执法监督全部必需重视程序规范制订和遵守。所以,中国现阶段应该加紧立法步伐,不停完善行政程序规范,并适时制订出专门统一行政程序法典。3.协调标准。这项标准既表现为行政法制系统内行政权力行使过程本身诸要素、诸步骤协调,又表现为行政权力行使过程和行政法制系统外部其它公共权力行使过程(如立法、司法等行为过程)协调,还表现
15、为行政权力行使过程和公民权利行使过程协调。它关键从行为结果角度来评价、衡量行政权力行使全过程。4.效能标准。现代行政管理要求高效率、高质量,不然无法适应该代社会生活快速发展、日益丰富现实。所以,在改革和调整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机制时,应在公正基础上着眼于提升其效率和确保其质量;不然,一旦失去了效率和质量,就失去了整个行政法制生命。5.高位标准。中外古今历史经验(如中国古代御史制度和瑞典议会督察专员制度和列宁相关工农检察院思想和实践等)早已说明,只有在专职监督者地位高、权力大,含有高度权威性情况下,监督工作才能收到显著成效。所以,必需经过立法,给予专门执法监督职能机构以较高地位和较大职权,以增强其
16、在执法监督工作中权威性。在行政执法协调中也应落实这一标准,比如在跨行政区域山林水土保护、河流污染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案件中,就宜由上下游共同上级国土、水利、环境保护执法部门来管理和协调(如同审判工作中对有管辖争议案件由共同上级法院决定)。6.强力标准。强有力监督手段是确保执法监督工作富有成效关键原因,也是确保依法行政、建成法治国家一个要件。从中国监督工作经验教训和现实情况看,执法监督职能机构全部应该拥有强硬、高效和完备监督手段,包含披露材料权、扣押财物权和人事处分权,司法机关更应依法充足利用人身拘留权、尤其搜查权、存款冻结权、刑事制裁权等等。7.专职标准。执法监督机构、人员、职能专职化和专门化,是
17、监督工作性质决定,早已成为政治发展尤其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基础要求。正因为如此,邓小平同志1980年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这篇关键讲话中就强调指出:“对各级干部职权范围和政治、生活待遇,要制订多种条例,最关键是要有专门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监督检验。”可见,应切实做到监督职能机构必需专属监督之职,不能兼司她职,以免分散精力、顾此失彼。8.独立标准。历史经验教训证实,要避免不应有外部干扰,尤其是避免受到来自被监督者牵制和影响,标准上监督机构应以垂直领导为主,在人、财、物等方面含有必需自由独立性,确保有较为充足人事权和办案经费,能够依法独立行使监督职权,决不能因为人、财、物等方面原因而受制于被监督者。9.
18、网络标准。毋庸讳言,众多监督组织职责不清、关系不顺、相互之间缺乏协调、各自为战,是长久以来行政权力、腐败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一个关键原因。在深化改革进程中,应采取有效方法,将各个监督力量愈加紧密地组织和协调起来(当然,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应依法保持必需独立性),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联络、组织严密、结构合理、松紧有度、协调配合网络化组织体系。在这个监督组织网络中,纲绳应坚强有力,网目应覆盖公共权力行使全部范围和全过程,方能产生最大监督协力和最好总体效益。10.民主标准。公共权力行使过程及其监督过程民主化,是法治国家推行民主政治、达成法治目标内在要求。在人民民主共和国尤其是在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国家,行
19、政权力和国家监督权力起源于人民,所以在行政执法尤其是执法监督工作中必需认真落实民主标准,“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诺内特和塞尔兹尼克也曾指出,在法律过程中民主原因含有双重意义:“法律参与扩大不只是促进法律秩序民主价值,它还能有利于提升法律机构能力。”可见,应充足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介、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多种社会组织在监督工作中特殊作用,尤其是应充足发挥各级人大和人民代表监督作用。真正实现民主监督,达成提升监督效能目标。这是尤其关键一个标准。11.责任标准。中国以往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有三条关键教训:一是执法行为偏误及其损害后果往往难被追究责任;二是监督检验
20、结果往往无人负责处理;三是对监督者本身违法渎职行为缺乏监督。鉴于民主政治是责任政治,所以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理应严格实施责任制,从制度上明确要求某一公共权力行使过程和对它监督检验到底由谁负责,监督检验结果到底由谁负责处理,责任必需具体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人员头上。假如执法者有违法、不妥或渎职行为造成损害后果,必需负担对应责任,真正做到“执法者受监督、负责任”;假如监督者有违法处理、处理显著失当或拖延不处理等违法渎职行为时,也必需负担对应责任,真正做到“监督者受监督、负责任”。这也是一个很关键标准。12.保障标准。为解除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后顾之忧,国家应该确保她们有较高社会经济地位
21、和政治地位,在她们职业、职位、政治、人身、财产、住宅安全方面(此系广义安全概念),和在薪金、福利、教育、培训、晋升、交流、保险、休假、退休等方面,有充足法律保障和政策保障。总而言之,国家要采取切实有力法律和政策方法(现阶段首要是不走样地坚持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和相关国家工作人员制度),吸引更多优异人才从事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保持一支规模合适(并非规模越小越好)、事业心强、素质高、技能强、有经验专职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队伍。同时,对于社会监督力量,尤其是主动揭露和检举腐败现象、发挥特殊监督制约作用新闻媒介和人民群众,也应有充足法律制度保障,对打击报复行为要依法严厉惩处,对维护社会公益而受到损
22、失损害者应给予对应救助。三、完善监督机制、改善行政执法对策提议针对现在中国行政执法中存在突出问题及其原因并基于上述标准,依据落实依法治国基础策略和和国际通例接轨需要并结合社会转型期实际,笔者就怎样加强执法监督、改善行政执法,立即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行政法制建设要求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新机制,从观念、制度、队伍、政策、方法等方面,择要提出以下具体对策提议,供领导机关作出改革决议时参考。1.从观念层面、制度层面、方法技术层面着手,努力推进行政法文化革新,尤其是在全社会普遍树立现代行政法观念。中国长久存在“重立法、轻执法、忽略监督”现象,这极不利于实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国家。自亚
23、里士多德以来法治观强调依法行政,认为“通常法律有明确、具体要求,全部必需严格实施;通常法律不周详地方或没有明确要求,就要根据法律原来精神,公正处理和裁决。”并指出:“法律门外汉常常认为只要制订出法律,世上一切全会发生改变。可是即使制订出了法律,若现实中不存在推行法律社会基础,现实中法律则只能部分实施、或完全行不通,即难以实现制约社会生活这一机能。法意识和法行为是最靠近依法统制社会决定性要素。”可见,我们应该在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主动改善法制环境过程中,努力深化普法教育,经过多个形式法制教育和实践,包含相对人对行政法律制度实施过程主体性参与,不停提升全体人民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
24、崇尚法治、依法办事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努力学法、遵法、使用方法和护法风尚,即形成新法观念和法行为模式。2.结合机构改革,认真清理和明确一些行政执法机关性质、职能、权限和责任,克服角色混乱、权责不清现象。应明确要求:通常比较明确专门行使行政执法权但又系自筹或部分自筹经费单位(如一些地方区县技术监督部门和专卖管理部门),以后如仍需其大量负担专门行政执法职能,应该定性为行政机关“吃财政饭菜”,不许可这类行政执法者利用职权搞营利性、强制性有偿“服务”来“挣饭钱、菜金”,或以市场监管者和竞争者双重身份进入经济领域“挣饭钱、菜金”。部分职能权责不明、相互扯皮不停行政管理领域(如城区卫生、交通占
25、道、公共设施维护等方面行政执法),则应经过职能分析和调整(增加、取消、转移、合并等等),立即明确专职管理者及其权责,通常不含有对应执法条件和权力组织应一律退出该公共管理领域。3.认真实施行政执法依据和程序公告制度。历史经验教训早已证实,因为行政法律规范面广量大,一般公民难以熟悉;而在具体行政管理活动中,假如执法依据和程序不为相对人知晓,往往又会带来很多弊端。所以,有必需根据行政民主化、规范化标准,认真实施执法依据和程序公开制度,即除了法定保密范围和内容以外,行政执法人员在作出处分行为前,必需将执法依据、理由和程序明确地通知相对人;行政执法机关则应以多种形式公开执法依据和程序要求,而且应该便利相
26、对人知晓,并为相对人无偿提供相关查询和咨询服务(提供书面资料时按成本收取一定规费除外)。在这方面,很多地方和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系统全部在主动探索,并取得很多成功经验,值得重视和总结。4.设置专门人大监督委员会。地方人大作为权力机关,负担着宪法给予对“一府两院”进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职能;但其长久实施由各委、室“分兵把口”监督体制,却存在着职能易被忽略、整体效率较低等缺点,不利于充足发挥法定人大监督作用。故提议先采取试点方法,在部分省级人大设置监督委员会,专司监督之职并牵头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执法监督工作和监督法制建设。为确保必需权威性和加强党领导,该委员会地位应高于本级人大其它专门委员会(等级高半
27、级,类似于纪委在中共组织系统内地位),其组员关键由各关键地方国家机关、政党组织和社会组织推荐并被选为人大常委责任人组成;作为过渡模式,该委员会设置常常性办事机构可和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形成“三合一”关键机构并负责牵头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监督工作(但它们基础职能应明确分开且监督关键应有所不一样),以达成监督机构健全、精简、统一和高效机构改革目标。从职能角度看,人大监督委员会应切实加强对包含行政立法在内抽象行政行为(尤其是在地方行政实务中起着广泛作用且存在问题尤其多大量非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5.设置人大监督专员。监督专员制度是当今部分市场经济发达民主法治国家监督体制中一个关键组成部分,其经验教
28、训值得重视。现在国务院已向数百家大型国有企业派出了稽察特派员(此系行政系统内部监督性质专员),在专员制度方面迈出了一步。在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法治发展要求探索新监督体制过程中,应以大胆改革、主动探索精神,尝试设置人大监督专员,作为完善现行监督体制尤其方法之一,以拓展监督方法和救助渠道。在具体操作上,可先在若干地域试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有选择地向部分行政区域和特殊地域、机关派出监督专员(正式实施后也不是按行政区划和系统逐一派出,而是跨区域和有选择地派出),由其对对应区域、机关行政权力行使过程实施一个比较立即、直接和有超越性、权威性尤其监督制约。因人大监督专员是一个独立性很强高级职位,由全国
29、人大常委会派出并接收其工作指导,拥有相关调查事实、人事处分和权益救助等多方面通报权、提议权及临时处理权,故设置该职位有利于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和“说情风”对监督工作干扰,能很好地满足一些特殊条件下加强执法监督客观需要。这种人大监督专员职位设置,是对常规监督体制一个补充。6.建立对关键行政执法机关首长人民代表信任制度。因为行政首长对本机关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而一些领域行政执法行为(如交警、物价、城管执法等)对社会经济活动尤其是老百姓切身利益有着很直接和广泛影响,其执法偏差带来社会影响也尤其大,所以有必需在现行人民代表评议制度基础上,深入试行人民代表信任制度。即由任免机关定时或不定时地组织人民代表对这些
30、关键行政执法机关首长进行信任投票,假如本行政区域内多数人民代表对其表示不信任,则应立即采取警告、停职等方法,以促其廉政、勤政,并取信于民。而且,在中国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到一定阶段,还可逐步推行一些形式公民信任投票,即:任免机关可委托部分专门社会调查机构,采取科学合适抽样调查方法进行公民信任投票,并由任免机关将信任投票结果和其它评价结果(如人民代表对该首长评议结论等)结合起来作为对评价结果处理依据。7.相关键地推行特定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有效性即使早已为现代法治国家实践所证实,但因为多方面原因,在中国推行这项制度却并非易事,实际效果也并不理想。故提议采取关键突破措施,现
31、阶段着重以经济管理和行政执法机关首长和具体行使审批、许可、征收、处罚等行政权力执法人员为对象,认真实施财产申报制度,以积累经验加以推广。8.认真实施经济管理和行政执法机关首长离任审计制度。这项制度是促进公职人员廉政、勤政关键方法,其适用对象关键应是经济管理和行政执法机关首长(各级各类财务人员无疑应该接收定时和专题审计,此不讨论)。应要求:通常未经审计或审计不合格者,一律不得调离原岗位并须对其作出对应处理;而审计结果表明其工作成绩尤其优异者,应以审计监督提议等方法提请相关部门给予奖励。9.深入完善公民申诉制度。现行行政管理广度和深度是前所未有,失误和不尽人意之处也在所难免;而任何一个行政救助方法
32、全部有其不足,所以不停拓展行政救助渠道和完善行政救助制度乃是客观要求(如有地方实施企业向政府投诉制度正是在这方面进行主动探索)。尽管中国已实施行政复议、诉讼等制度,但实践中最终受到行政复议、司法审查行政处罚行为仅占行政处罚事件万分之一左右,而且无法经过复议、诉讼得到救助情形仍然不少。所以,为适应该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管理民主化和纳税人需求多样化新形势,愈加好地表现人民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提议在坚持和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信访、公开电话、行政执法和监督机关责任人接待日等制度基础上,主动探索、拓展救助渠道和形式,如人民代表定时接待选民和原选举单位人员并负责为之申诉怨情和争取救助
33、制度等等,并努力实现各项公民怨情申诉制度系统化、规范化、简便化和高效化,以愈加好地填补行政执法失误和不足,切实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正当、合理、合情。10.提升对公务员法律素质要求。这包含在公务员资格考试内容中加大法律知识所占比重,采取多个方法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不停更新法律知识和增强法制观念,就任行政执法机关领导职务前必需经过对应部门行政法律、法规知识综合测评。具体要求是:对于关键行政执法部门公务员资格考试内容而言,法律知识比重现在最少应占二分之一以上(现在远未达成,而在部分法治国家,这一比重约占三分之二)。这是因为,依法行政是对公务员最基础要求,而以往出现不少行政违法行为和一些重大行政失误,关键原因
34、之一就在于行政人员法律素质低,缺乏基础行政法律知识所致。简言之,首先应在行政执法队伍入口就把好法律素质关。因为行政法律规范面广量大,而且相对来说变动较快,这就要求有行使执法权公务员不停更新法律知识,熟悉相关现行法律要求。更新法律知识路径是多方面,如增大业务学习内容中法律知识所占比重,脱产到行政学院参与短期培训等。因为现代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假如不熟悉和本行政部门直接相关法律规范,是难以胜任行政领导工作;尤其是对于物价、工商、税务、海关、技监、城管、交通、交警、公安、卫生、环境保护等关键经济管理和行政执法机关来说,其机关首长(包含其关键业务部门责任人)法律素质怎样,对该项行政执法水平高低有着直接
35、影响。鉴于此,宜明确要求:凡拟就任行政执法机关领导职务人选,必需经过行政学院对应培训,只有经过了以现行部门行政法律法规为关键考试内容专门和综合测评者,方有任职资格。11.调整、充实施政执法和监督队伍,严禁不含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顶岗执法。现在,政府机构、人事发展很不平衡,首先存在冗职冗员问题,其次又存在一些执法部门(如公安、交警、城管、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卫生监督等部门)人手担心问题。故应实事求是地按发展市场经济和加强法制建设要求,妥善处理人员调整、分流、补充问题,确需加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部门应该加强。尤其是在整理行政执法队伍后,在人员配置上如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则应保质保量地立即充实施政执法队
36、伍,保持必需行政管理和调控能力,而不要“因减人而废政”。鉴于临时人员(指未经培训、未取得执法资格和证件人员)顶岗执法弊端甚多,既严重影响到行政执法机关形象,又增大了社会成本(行政违法行为首先损害相对人权益,首先又因行政败诉须由国家赔偿,从而造成国、民两亏),故应深入严格整理行政执法队伍,果断严禁行政执法机关随意授权给不含有执法资格组织和临时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12.制订和完善相关行政(执法)程序地方性法规、规章,更有效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程序规范不完备和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是现在行政法制一个重大缺点。故除了国家立法应深入重视行政程序问题,应适时颁行统一行政程序法以外,地方也应抓紧
37、制订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要求和当地实际行政(执法)程序法规,作为当地域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执法行为补充性程序规范。 13.加强和改善法规、规章解释工作。实践证实,不管怎样加紧行政立法和地方立法步伐,全部不可能完全满足不停扩大社会管理需求,总是存在法规、规章“空域”,所以经过法规、规章解释来适应依法行政客观要求,就显得很必需。故应采取有力方法,加强和改善解释工作,努力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要求法规、规章解释制度。14.深入加大对公务人员犯罪刑事制裁力度,这是一个强有力责任机制。尤其是对于行政执法机关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贪赃枉法者,不仅应给予严厉党纪政纪处分,且
38、已触犯刑律者必需受到严厉刑事制裁,决不能搞“党票、官职抵刑期”,以维护法纪尊严和权威。15.大力改善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监督机关设备技术条件,充足确保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监督机关业务经费,以适应执法工作和监督工作现代化客观要求。尤其是在交通工具、通讯设备、调查取证工具、检测分析仪器、强制实施手段、资料档案管理设施等方面,应予充足保障,并保持一定优异性。这是一个不可减免行政成本和法制成本,必需按需付出。现在很多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监督机关全部存在缩减服务范围、大量积压案件问题,其原因之一就是经费不足,物质技术条件不适应客观要求,其后果往往是造成“有偿服务”、“看钱办案”等弊端,实际上这反而增大了社会成本。所以,在财政能力范围内,应尽可能确保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监督机关有足够业务经费和必需物质技术条件,以提供有效服务和消亡积案,而作此必需投入所带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将是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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