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存货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存货是集团企业关键物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处于不停流动过程中。为了降低存货成本,提升存货质量,规范存货管理,特制订本措施。第二条:凡在盘存日,全部权属于集团企业及各下属企业(以下简称各下属企业)物品,不管其存放何处,均应作为各下属企业存货;反之,通常全部权不属于企业物品,即使存放于各下属企业,也不应作为各下属企业存货。第三条:对于各下属企业已收到但还未收到对方结算发票物资及已确定购进而还未抵达物资,各下属企业应作为存货处理;对于按销售协议要求将商品全部权上关键风险和酬劳转移给买方并已确定销售,而还未发送给买方商品,各下属企业不再将其作为存货。第四条:存货范围:存货是
2、指各下属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供销售或耗用而储存多种资产,包含产成品、半成品、委托加工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二、存货收入入账方法第五条:存货在取得时,根据实际成本入账:1.购入存货,按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挑选整理费用和按要求应计入成本税金和其它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2.商品流通性质下属企业购入商品,根据进价和按要求应计入商品成本税金,作为实际成本。采购过程中发生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挑选整理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3.自制存货,按制造过程中各项实际
3、支出,作为实际成本。 4.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存货,以实际耗用原材料或半成品和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费用和按要求应计入成本税金,作为实际成本。5. 商品流通性质下属企业加工商品,以商品进货原价、加工费用和按要求应计入成本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6.投资者投入存货,根据投资各方确定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7.接收捐赠存货,按以下要求确定其实际成本: ()捐赠方提供了相关凭据(如发票、报关单、相关协议),按凭据上标明金额加上应支付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捐赠方没有提供相关凭据,按以下次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a.同类或类似存货存在活跃市场,按同类或类似存货市场价格估量金额,加上应支付相关税费
4、,作为实际成本;b. 同类或类似存货不存在活跃市场,按该接收捐赠存货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8.各下属企业接收债务人以应收债权换入存货,根据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后差额,加上应支付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包含补价,按以下要求确定受让存货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按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和补价,加上应支付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2)支付补价,按应收债权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加上支付补价和应支忖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9.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存货,按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后差额,加上应支付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包
5、含补价,按以下要求确定换入存货实际成本: ()收到补价,按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后差额,加上应确定收益和应支付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余额,作为实际成本; ()支付补价,按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减去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后差额,加上应支付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实际成本。 10.盘盈存货,根据同类或类似存货市场价格,作为实际成本。 三、存货发出入账方法第六条:石蜡产业相关下属企业存货发出成本以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计算公式以下: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存货成本+此次购入金额)/(原有存货数量+此次购入存货数量) 此次发出存货成本=本月发出存货数量存货单位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存货单
6、位成本第七条:其它产业存货发出成本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计价方法。四、存货盘点制度第八条:各下属企业存货每三个月最少盘点一次,集团企业财务部将不定时对各下属企业存货进行盘点。第九条:各下属企业盘点由总经理直接负责安排,督导盘点工作顺利进行和异常事务处理。第九条:盘点结果假如和账面统计不符,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成。盘盈或盘亏存货,如在期末结账前还未经同意,应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汇报时先按上述要求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假如其后同意处理全额和已处理金额不一致,须按其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标年初数。 五、存货期末计价第十条:各下属企业存货应该在期末时按成本和可变现净值孰低计
7、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根据减去存货跌价准备后净额反应。第十一条:存在以下情况或若干情况时:应将存货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1. 霉烂变质存货;2. 已经过期且无转让价值存货;3. 生产中已不再需要,而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存货;4. 其它足以证实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存货。当发生上述情况时,应按存货账面价值借记“管理费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按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账面余额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第十一条:各下属企业在处理存货跌价损失时必需以书面形式上报集团企业财务部,列明处理存货名称、账面数量、账面价值及残值,说
8、明存货发生报废、毁损、丢失原因及责任,处理方法。六、存货收发手续第十二条:各下属企业之间存货收发业务,由收到货物企业保管员提供“收料确定单”传送到发货企业保管员,方便双方月末查对存货数量。第十三条:各下属企业领料业务应该完全参考金蝶系统-供给链模块处理相,同时保管员应该在手工库存台账上登记,并要求相关人员签字确定。七、存货核实第十四条:各下属企业购入原材料核实:因为结算方法和采购地点不一样,材料入库和货款支付在时间上不一定完全同时,处理情况以下:1. 对于发票帐单和材料同时抵达采购业务,材料验收入库后,应依据发票帐单等结算凭证确定材料成本进行账务处理。借记“原材料”科目,依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9、上注明(不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根据实际支付款项,贷记“银行存款”、“内部往来”或“应付账款”。2. 对于材料已经抵达并已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未到,货款还未支付采购业务,应于月末,按材料暂估价值,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一样记账凭证给予冲回。3. 采取预付货款方法采购材料,应在预付材料价款时,根据实际预付金额,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已经预付货款材料验收入库,依据发票帐单等所列价款、税额等,借记“原材料”科目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预付帐款”科目;预付款
10、项不足时,补付上项货款,按补付金额,借记“预付帐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上项多付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付帐款”科目。4. 各下属企业材料采购会计要在金蝶帐套中分类别按明细对材料购入及发出以数量金额方法进行核实,不准把同品种但不一样规格材料混在一起核实。第十五条:领用原材料核实,依据领料材料汇总表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原材料”、“包装物”等科目;假如企业将材料用于在建工程、福利部门等,应将购入材料交纳增值税转入在建工程等科目,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第十六条:半成品及产
11、成品核实:各下属企业财务部依据产品成本计算单及保管员提供产品入库单,按规格分别借记“自制半成品”或“库存商品”科目下明细科目,贷记“生产成本”;“库存商品”及“半成品”科目下按规格设置明细账,分别核实产品入库及发出数量、金额。第十七条:存货损失核实各下属企业保管员在出库时应坚持先购进材料先发出,先完工产品先出库标准。对于已过期或不符合生产要求辅料及包装物不能出库。如因保管员责任出现过期存货,由保管员负担该存货价值20-50%,如因保管不善造成存货丢失、变质,全部损失由保管员负担,造成严重损失保管员下岗处理,并由各下属企业总经理负担损失金额5-10%。发生损失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失待处理流动资
12、产损溢”,贷记“存货”,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批复后,属各下属企业负担部分借记“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等,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属责任人负担金额借记“其它应收款”,贷记“待处理财产损失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八、存货日常管理规范:第十八条:保管员应做到各项存货帐面数量和实际库存一致,月末终了,保管员和调拨员查对各项存货数量,调拨员计算出各类存货金额和成本会计查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第十九条:年末各下属企业保管员要把本年材料入库单、材料出库单、产品入库单、产品调拨单分别装订成册;九、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集团企业财务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1月1日起公布并实施,每十二个月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更行修改或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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