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某些 合同书 发包人(全称)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她关于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
2、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畴 承包范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天。 四、质量原则 工程质量原则: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万元 六、构成合同文献 构成本合同文献涉及: 1、本合同合同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纪要、合同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投标书、招标文献和中标告知书 6、施工图纸 7、原则、规范及关于技术文献、技术规定 8、工程预算书 双方关于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合同或文献视为本合同构成某些。 七、本合同书中关于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某些《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定义相似。
4、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商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商定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她应当支付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商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5、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6、 年 月 日 第二某些 通用条款 此某些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某些 通用条款》 第三某些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献 2.合同文献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献构成及解释顺序:
7、 3.语言文字和合用法律、原则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不使用 语言文字。 3.2合用法律和法规 3.2.1需要明示法律、行政法规:
8、 3.2.2本合同合用法律和法规不限于上述明示法律法规。本合同订立时国家及相应部门颁布其他法律法规同样合用。 3.3合用原则、规范 合用原则、规范名称: 发包人提供原则、规范时间:
9、 国内没有相应原则、规范时商定: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4.2发包人对图纸保密规定:
10、 4.3使用国外图纸规定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普通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 监理单位委派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职权:
11、 需要获得发包人批准才干行驶职权:
12、 5.2发包人派驻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13、 5.3不实行监理,工程师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证号:
14、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商定期间和规定完毕如下工作: ⑴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规定及完毕时间: ⑵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时间、地点和供应规定:
15、 ⑷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提供时间: ⑸由发包人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名称和完毕时间:
16、 ⑹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规定: ⑺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⑻协调解决施工场地周边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17、 ⑼双方商定发包人应做其他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商定期间和规定,完毕如下工作: ⑴需由设计资质级别和业务范畴容许承包人完毕设计文献提交时间: ⑵应提供筹划、报表名称及完毕时间:
18、 ⑶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责任和规定:
19、 ⑷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规定: ⑸需承包人办理关于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20、 ⑹已竣工程成品保护特殊规定及费用承担: ⑺施工场地周边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规定及费用承担:
21、 ⑻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规定:
22、 ⑼双方商定承包人应做其他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筹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筹划时间:
23、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方审核时间: 10.2群体工程中关于进度筹划规定: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商定工期顺延其她状况:
24、 四、质量与验收 16.工程验收: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单位,组织各有关部门按施工图纸规定及国家颁布关于工程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16.1本工程质量规定达到 原则。 17.1双方商定中间验收部位:
25、 五、安全施工: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安全教诲和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节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拟定。 ⑴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涉及风险范畴: 风险费用计算办法: 风险范畴以外合同价款调节办法: ⑵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节办法:
26、 23.3双方商定合同价款其她调节因素:
27、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比例: 扣回工程款时间、比例: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竣工程量报告时间: 26.工程
28、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商定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29、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商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⑴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⑵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级别与一览表不符: ⑶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材料: ⑷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30、 ⑸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⑹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⑺工程开工前依照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筹划,及时报送甲供材供应时间筹划表及规定。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结算办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商定:
31、 八、工程变更 1、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工程变更规定,作为变更根据,告知监理和承包人,变更需经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工程变更意见,经发包方、监理订立确认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商定:
32、 32.6 中间交工工程范畴和竣工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详细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商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
33、4款商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商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商定发包人其她违约责任: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详细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商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工期违约):
34、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商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商
35、定承包人其她违约责任:
36、 37.争议 37.1双方商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用第 种方式解决。 ⑴请双方主管部门调解; ⑵商定向
37、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批准承包人分包工程: 39. 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商定:
38、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商定投保内容如下: ⑴发包人投保内容: ⑵承包人投保内容: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商定担保事项如下: ⑴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作为本合同附件。 ⑵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9、 作为本合同附件。 ⑶双方商定其她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商定合同正副本份数: 47.补充条款:
40、
41、
42、 第四某些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
43、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有效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订立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关于管理规定及双方商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畴涉及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商定其她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详细质量保修内容双方商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
44、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依照国家关于规定,结合详细工程商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本工程和主体构造工程为 ;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规定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屋面防水工程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及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6、住宅社区内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她项目保修期限商定如下:
45、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畴和内容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告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商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她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告知后,应及时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对于涉及构造安全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及时向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用安全防范办法;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备相应资质级别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行保修。 在国
46、家规定工程合理有效期限内,承包人保证地基基本工程和主体构造质量。因承包人因素致使工程在合理有效期限内导致人身和财产损害,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补偿责任。 4、质量保修完毕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一种月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四、质量保修金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普通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5%,本工程商定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 。 五、质量保修金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一种月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她 双方商定其她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订立。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