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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拆除综合项目工程安全关键技术标准规范new.doc

1、中国行业标准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safety of demolishing and removing of buildingsJGJ*同意部门:中国建设部实施日期: 月 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北京前 言依据建设部建标104号文件要求,规范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中国外科研结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订了本规范。本规范关键内容是:1、拆除工程施工准备;2、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管理;3、拆除程安全技术管理;4、拆除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解释,由北京*集团有限责任企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目 次1 总则 2

2、拆除工程施工准备 3 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管理 3.1 人工拆除3.2 机械拆除3.3 爆破拆除3.4 静力破碎及基础处理3.5 安全防护方法4 拆除工程安全技术管理 5 拆除工程文明施工管理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 条文说明 1 总 则1.0.1 为了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确保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中安全和健康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建筑拆除工程特点,制订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地下工程、房屋隶属设施拆除及其它拆除工程施工安全及管理。1.0.3 本规范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计划

3、部门批文单位;本规范所称施工单位是指已取得爆破和拆除工程资质,可负担拆除施工任务单位。1.0.4 建筑拆除工程必需由含有爆破和拆除专业承包资质单位施工,严禁将工程整体转包。1.0.5建筑拆除工程安全除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2 拆除工程施工准备2.0.1拆除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签署施工协议时,应签署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安全负检验督促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安全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2.0.2 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拆除工程相关图纸和资料; 2、拆除工程包含区域地上、地下建筑及设施分布情况

4、资料。 2.0.3建设单位应负责做好影响拆除工程安全施工多种管线切断、迁移工作。当建筑外侧有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时,应和相关部门取得联络,采取防护方法,确定安全后方可施工。2.0.4施工单位应全方面了解拆除工程图纸和资料,进行实地勘察,并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安全技术方法。 2.0.5 施工单位应对从事拆除作业人员依法办理意外伤害保险。2.0.6拆除工程必需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抢救援预案,成立组织机构,并应配置抢险救援器材。2.0.7 当拆除工程对周围相邻建筑安全可能产生危险时,必需采取对应保护方法,并应对建筑内人员进行撤离安置。2.0.8 拆除工程施工区应设置硬质围挡,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

5、 m,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当临街被拆除建筑和交通道路安全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需采取对应安全隔离方法。2.0.9 在拆除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检验建筑内各类管线情况,确定全部切断后方可施工。2.0.10在拆除工程作业中,发觉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采取对应应急方法,保护现场并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汇报。3 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管理3.1 人工拆除3.1.1 当采取手动工具进行人工拆除建筑时,施工程序应从上至下,分层拆除,作业人员应在脚手架或稳固结构上操作,被拆除构件应有安全放置场所。3.1.2 拆除施工应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孔洞应封闭。3.1.3 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不得采取掏掘或推倒方法

6、。楼板上严禁多人聚集或堆放材料。3.1.4 拆除建筑栏杆、楼梯、楼板等构件,应和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3.1.5 拆除横梁时,应确保其下落有效控制时,方可切断两端钢筋,逐端缓慢放下。 3.1.6 拆除柱子时,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使用手动倒链定向牵引,采取气焊切割柱子三面钢筋,保留牵引方向正面钢筋。3.1.7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需查清其残留物种类、化学性质,采取对应方法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3.1.8 楼层内施工垃圾,应采取封闭垃圾道或垃圾袋运下,不得向下抛掷。3.2 机械拆除3.2.1 当采取机械拆除建筑时,应从上

7、至下、逐层、逐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对只进行部分拆除建筑,必需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再进行分离拆除。3.2.2 施工中必需由专员负责监测被拆除建筑结构状态,并应做好统计。当发觉有不稳定状态趋势时,必需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方法,消除隐患。3.2.3 机械拆除时,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供机械设备使用场地必需确保足够承载力。作业中不得同时回转、行走。机械不得带故障运转。3.2.4 当进行高处拆除作业时,对较大尺寸构件或沉重材料,必需采取起重机具立即吊下。拆卸下来多种材料应立即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严禁向下抛掷。3.2.5 拆除框架结构建筑,必需按楼板、次梁、主梁、柱子次

8、序进行施工。3.2.6 桥梁、钢屋架拆除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先拆除桥面隶属设施及挂件、护栏。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选定机械设备及吊装方案进行施工。不得超负荷作业。 3、采取双机抬吊作业时,每台起重机载荷不得超出许可载荷80%,且应对第一吊进行试吊作业,作业过程中必需保持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 4、拆除吊装作业起重机司机,必需严格实施操作规程。信号指挥人员必需根据现行国家标准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要求作业。5、拆除钢屋架时,必需采取绳索将其拴牢,待起重机吊稳后,方可进行气焊切割作业。吊运过程中,应采取辅助绳索控制被吊物处于正常状态。3.2.7 作业人员使用机具时,严禁超负荷使用或带故障运转

9、。3.3 爆破拆除3.3.1 爆破拆除工程应依据周围环境条件、拆除对象类别、爆破规模,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分为A、B、C三级。爆破拆除工程设计必需经当地相关部门审核,做出安全评定同意后方可实施。3.3.2 从事爆破拆除工程施工单位,必需持有所在地相关部门核发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负担对应等级或低于企业等级爆破拆除工程。爆破拆除设计人员应含有负担爆破拆除作业范围和对应等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证。从事爆破拆除施工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3.3.3 爆破拆除所采取爆破器材,必需向当地相关部门申请爆破物品购置证,到指定供给点购置。严禁赠予、转让、转卖、转借爆破器材。 3.3.4 运输

10、爆破器材时,必需向所在地相关部门申请领取爆破物品运输证。应根据要求路线运输,并应派专员押送。 3.3.5 爆破器材临时保管地点,必需经当地相关部门同意。严禁同室保管和爆破器材无关物品。 3.3.6 爆破拆除预拆除施工应确保建筑安全和稳定。预拆除施工可采取机械和人工方法拆除非承重墙体或不影响结构稳定构件。3.3.7 对烟囱、水塔类构筑物采取定向爆破拆除工程时,爆破拆除设计应控制建筑坍毁时触地振动。必需时应在坍毁范围铺设缓冲材料或开挖防震沟。3.3.8 为保护临近建筑和设施安全,爆破振动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相关要求。建筑基础爆破拆除时,应限制一次同时爆破用药量。3.3.9

11、 建筑爆破拆除施工时,应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和遮挡防护,覆盖材料和遮挡设施应牢靠可靠。3.3.10 爆破拆除应采取电力起爆网路和非电导爆管起爆网路。必需采取爆破专用仪表检验起爆网路电阻和起爆电源功率,并应满足设计要求;非电导爆管起爆应采取复式交叉封闭网路。爆破拆除工程不得采取导爆索网路或导火索起爆方法。装药前,应对爆破器材进行性能检测。试验爆破和起爆网路模拟试验应选择安全部位和场所进行。3.3.11 爆破拆除工程实施应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领导下成立爆破指挥部,并应按设计确定安全距离设置警戒。3.3.12 爆破拆除工程实施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3节要求外,必需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要

12、求实施。 3.4 静力破碎及基础处理3.4.1 静力破碎方法适适用于建筑基础或局部块体拆除。 3.4.2 采取静力破碎作业时,灌浆人员必需戴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孔内注入破碎剂后,严禁人员在注孔区行走,并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3.4.3 静力破碎剂严禁和其它材料混放。3.4.4 在相邻两孔之间,严禁钻孔和注入破碎剂施工同时进行。 3.4.5 拆除地下构筑物时,应了解地下构筑物情况,切断进入构筑物管线。3.4.6 建筑基础破碎拆除时,挖出土方应立即运出现场或清理出工作面,在基坑边缘1m内严禁堆放物料。3.4.7 建筑基础暴露和破碎时,发生异常情况,必需停止作业。查清原因并采取对应方法后,方可继续施

13、工。 3.5 安全防护方法 3.5.1 拆除施工采取脚手架、安全网,必需由专业人员搭设。由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时,各工位间应有一定安全距离。 3.5.2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应有验收统计。 3.5.3 作业人员必需配置对应劳动保护用具,并应正确使用。3.5.4 在生产经营场所,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安全标志GB2894要求,设置相关安全标志。4 拆除工程安全技术管理 4.0.1 拆除工程开工前,应依据工程特点、结构情况、工程量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爆破拆除和被拆除建筑面积大于1000拆除工程,应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被拆除建筑面积

14、小于等于1000拆除工程,应编制安全技术方案。4.0.2 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应由技术责任人审核,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应经原审批人同意,方可实施。 4.0.3 项目经理必需对拆除工程安全生产负全方面领导责任。项目经理部应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检验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方法。 4.0.4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需配戴安全帽。凡在2m及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防护设施时,必需使用安全带。在恶劣气候条件下,严禁进行拆除作业。 4.0.5 当日拆除施工结束后,全部机械设备应停放在远离被拆除建筑地方。 施工期间临时设施,应和被拆除建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4.

15、0.6 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由施工单位负责。从业人员应办理相关手续,签署劳动协议,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4.0.7 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需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0.8 拆除工程施工必需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含下列内容: 1、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2、安全技术交底; 3、脚手架及安全防护检验验收统计; 4、劳务用工协议及安全管理协议书; 5、机械租赁协议及安全管理协议书。 4.0.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需根据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相关要求实施。夜间施工必需有足够照明。 4.0

16、.10 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必需装设漏电保护器,其保护零线电气连接应符合要求。对产生振动设备,其保护零线连接点不应少于2处。 4.0.11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当发生重大险情或生产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排除险情、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向相关部门汇报。 4.0.12 施工单位必需依据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划定危险区域。施工前应发出通告,通报施工注意事项,并应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方法。 5 拆除工程文明施工管理 5.0.1 清运渣土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清运渣土车辆应封闭或采取苫布覆盖,出入现场时应有专员指挥。清运渣土作业时间应遵守相关要求。 5.0.2 对地下各类管线,施工单位应在地面上设置显

17、著标志。对检验井、污水井应采取对应保护方法。 5.0.3 拆除工程施工时,设专员向被拆除部位洒水降尘。 5.0.4 拆除工程完工后,应立即将施工渣土清运出场。 5.0.5 施工单位必需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明确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5.0.6 依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应制订对应消防安全方法;并应确保充足消防水源,配置足够灭火器材。 5.0.7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必需推行用火审批手续,经现场防火责任人审查同意,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时间、地点作业。作业时应配置专员监护,作业后必需确定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作业地点。5.0.8 拆除建筑时,当遇有易燃、可燃物及保温材料时,严禁明火作业。5.0.9 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道,并应保持通畅。本规范用词说明1 为便于在实施本规范条文时区分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一样用词说明以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么做不可: 正面词采取“必需”,反面词采取“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么做:正面词采取“应”,反面词采取“不应”或“不得”;3)表示许可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么做:正面词采取“宜”,反面词采取“不宜”;表示有选则,在一定条件下能够这么做,采取“可”。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它相关标准实施写法为“应符合要求”或“应按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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