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字201214号XX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制度,形成公平竞争、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推动学校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鲁人发2007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完善岗位设置和宏观管理,适应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需要,建立符合教学、科研规律和特点,与学校发展和改革需要相适应,能够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发挥各类人员作用的岗位分类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我校管理体制
2、,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我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二、设岗原则(一)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岗位的设定要与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相适应,要根据学校的发展战略规划,统筹考虑各级各类岗位设置,确保政策的平稳过渡和制度的正常入轨。(二)坚持总量控制、突出重点的原则。学校对人员编制和岗位设置实行总量控制和结构控制,岗位设置总量、各类各级岗位设置比例严格控制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数以及岗位结构比例之内。在充分保证教学和科研需要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重点学科和重要岗位的需要。(三
3、)坚持按需设岗、岗责对应的原则。按照教育部生师比的合格标准和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以人为本,合理设定岗位总量。确保每个岗位均应有各自独立的工作任务和明确的职责权限及任职条件并制订岗位职责说明书,做到岗位结构合理、职责明确。(四)坚持稳定骨干,优化结构的原则。有计划调整队伍结构,为优秀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储备适量的岗位;突出教学科研主体岗位,合理配制人力资源队伍,稳定和激励各类骨干力量,优化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建设一支高水平的专业技术、管理和工勤技能人员队伍。(五)坚持和谐稳定、有序推进的原则。学校尽可能保证现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按照现有职务或岗位聘任到相应等级岗位。现
4、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任数量,根据学校的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情况逐步调整到位。(六)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充分考虑学校现状,做好政策衔接。此次岗位设置,关系到学校的稳定与发展,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竞争上岗、择优聘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三、实施对象和范围我校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四、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一)岗位总量根据枣庄市编委核批的我校教职工编制总量,结合我校事业规模、现有人员结构特点以及工作需要等综合
5、因素,确定我校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等三类岗位总量为900个。(二)岗位类别我校的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大类,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1、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指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为辅助岗位,主要包括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图书资料(档案)、新闻出版、医疗卫生和会计(审计)等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高等教育的规律和特点,符合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要适应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实力的需要。2、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是科级(含科级,下同)以上干部
6、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校机关管理人员,教辅部门及教学单位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设置要有利于增强学校运转效能,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3、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有利于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有利于提升服务水平,有利于满足教学科研、日常运行和师生生活服务的实际需要。(三)岗位等级1、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为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
7、一级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省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2、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学校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国家事业单位三至十级职员岗位。3、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分别对应国家事业单位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四)岗位结构比例根据枣庄市人力资源与社会劳动保障局核定的标准,专业技术岗位占学校总岗位的77,其中主系列62,辅助系列15;管理岗位占
8、学校总岗位的20;工勤技能岗位占学校总岗位的3。1、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 ,岗位设置数量一般不超过高级岗位的7% ;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岗位设置数量一般不超过高级岗位的28%;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岗位设置数量一般不超过高级岗位的41%;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岗位设置数量一般不超过高级岗位的24%;十三级岗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置。2、管理岗位结构比例管理岗位的结构比例,根据枣庄市编委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设置。3、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五、岗位任职条件(一)三类
9、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以及校规校纪;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或技能;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的岗位,应符合国家对职(执)业资格的要求;6、近三年或五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二)岗位聘用条件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不同类型、不同等级岗位的实际情况,参照现行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要求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有关规定,综合业绩与资历、教学科研与学科建设、个人发展与团队建设、平稳过渡与长远建设需要等因素,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要求,分别制定各类各级岗位的聘用条件。各岗位级别的应聘条件原则
10、上以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教学、科研项目和成果为依据。(三)被聘用人员必需同时满足基本任职条件和岗位聘用条件。六、岗位聘用及程序(一)组织机构为保证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在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成立XX学院岗位设置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的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成立岗位聘用争议调解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聘用争议的调解申请并作出裁决。1、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胡小林副组长:曹胜强、曾宪明、高庆喜、李进京、颜世昌成 员:章上泉、刘书银、明清河、田素安、张宗海、郑付海张世军、闫志佩、李目海、王明振、董业明、徐 玲、韩建侠、王 兵、韩学政、田贵才、刘雪静、王洪凯、赵全科、谢旭东、李
11、 永、李鲁祥、李 苏、徐 虹、吴明君、于瑞华、徐明忠、盛清银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承办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的日常工作,章上泉兼任办公室主任。2、工作小组在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管理与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部。负责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工作。组 长:胡小林、颜世昌副组长:田素安、章上泉成 员:王明振、马伟、王维忠、周玉亮、王丽、纪委工作人员1名。专业技术主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专业技术主岗位八级以上聘用工作。组 长:曹胜强、曾宪明副组长:章上泉、刘书银、明清河成 员:李目海、周峰岩、杨全顺、李涛、王明高
12、、安 涛、周玉亮、于瑶瑶、尹鸿涛、纪委工作人员1名专业技术辅助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辅助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工作。组 长:曾宪明、李进京副组长:章上泉、张世军、闫志佩成 员:侯宗华、张建勇、王明振、周玉亮、尹鸿涛、纪委工作人员1名。二级学院及教师外系列人员较多的教辅部门成立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八级岗以上的人员推荐工作,九级及以下岗位的聘用工作。工作小组由党、政、工、团和教师代表组成,单位行政负责人任组长。3、岗位聘用争议调解领导小组组 长:高庆喜副组长:郑付海、王燕鸣成 员:章上泉、张宗海、刘书银、田素安、明清河、李目海、艾衍辉负责受理教职工岗位聘用的投诉与
13、申诉,对反映问题进行收集、汇总、整理、调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监察处。(二)聘用程序 学校岗位聘用本着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采用双向选择、竞聘上岗等形式择优聘用。聘用的基本程序是:1、公布岗位 根据上级批准的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设置并公布各类各级岗位数量以及各类各级岗位的具体聘用条件。2、个人申报 教职工根据岗位设置方案、聘用条件及自身情况,向相关的聘用工作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与相关材料,填写应聘岗位申请表。3、资格审查 各聘用工作小组,对申报人员的聘用资格和业绩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在对申报人员综合评议的基础上,向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具体推荐意见。4、学校审批对
14、各工作组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审批。5、校内公示公示拟聘结果。公示期5天,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向学校岗位聘用争议调解工作委员会申诉与举报。6、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公示期满,召开校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聘用各类各级岗位人员名单。7、聘用审批聘用结果上报上级职能部门审批、备案。8、签订合同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聘用岗位兑现岗位工资、津贴待遇。(三)聘期和聘后管理 1、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专业技术岗位的四级以上聘期5年,五级以下聘期为3年,管理岗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工勤岗位聘期为3年。聘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聘用合同自然终止。2、聘期内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聘用后执行新聘岗位相
15、应级别的最低等级。3、根据聘用协议,按有关规定和权限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分年度考核和聘期期满考核,年度考核主要考核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进展或绩效情况。聘期期满考核主要考核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的情况,重点是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聘期期满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晋级和调整岗位的重要依据。聘期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将低聘或解除聘用合同。考核意见另文下发。七、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一)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是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学校事业可持续发展,同时又涉及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学校各单位要
16、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岗位设置和全员聘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二)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对弄虚作假、违反聘用规定者,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责任。 (三)外出进修学习人员,所在部门负责通知本人参加竞聘,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职能部门反映,如无故不参加岗位聘用人员,按自动离职处理。(四)时间安排1、部门调研,细化方案(1月2日至2月5日)。2、学校党委会讨论研究方案(2月6日至10日)。3、征求各方意见,修订方案报校党委会研
17、究审批(2月12日至2月29日)。4、公布岗位和竞聘方案、宣传动员(3月2日至3月5日)。5、专业技术主岗位教授三级、四级;专业技术辅助岗位四级;管理岗位五级(正处级)申报竞聘(3月6日至3月7日交申报材料,3月8日至3月11日工作小组核审,3月12日至3月16日公示。6、专业技术主岗位副教授五级、六级、七级、讲师八级;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八级;管理岗位六级(副处级)、七级(正科级)、八级(副科级)申报竞聘(3月12日至3月13日交申报材料,3月14日至3月18日核审确定岗位,3月19日至3月20日公示。7、专业技术主岗位九级及其以下岗位、辅助岗位九级及以下,工勤岗位申报竞聘
18、(教师系列由各教学部门负责聘用,辅助岗位及工勤岗位由相关业务部门牵头。3月13日至3月14日申报竞聘,核审3月15日至20日公示,3月20日报人事处)。8、签订合同,上报备案(3月21日至3月28日)。八、岗位聘用有关问题的说明(一)关于“双肩挑”人员的岗位聘用“双肩挑”人员是指本身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了专业技术职务,因工作需要现在管理岗位上工作,并且仍继续承担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各类聘用人员原则上只允许一人一岗,但考虑到学校现状和历史原因,对于已评聘了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在首次聘用时暂作如下规定:现双肩挑人员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可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任选其中一
19、个岗位,也可选择双肩挑。专业技术业绩达不到聘用基本条件的双肩挑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若选择专业技术岗位,可直接聘用至现专业技术职务对应档次的最低岗位,享受对应的岗位津贴,不再追加考核;若选双肩挑岗位,暂聘用至现专业技术职务对应档次的最低岗位等级,一年后需进行教学、科研业绩考核(教师外仅考核科研业绩)达到要求的可继续按双肩挑管理,达不到要求的,只能选择管理岗位;若选择管理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可直接聘到相应的岗位等级。教学单位院长(主任)、副院长(副主任),原则上应从事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工作,属于双肩挑人员,主岗位为管理岗位;其他部门的双肩挑人员主岗位也为管理岗位。双肩挑人员实行双岗考核。双
20、肩挑人员的教学工作量在学校核定的教学工作量基础上适当减免,正职减免三分之二,副职减免二分之一。双肩挑人员的工资和岗位津贴可就高选择。处级以下行政管理人员不再安排双肩挑,享受专业技术职务工资的人员原则上需选择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享受专业技术岗位津贴;若继续留在原岗位工作属义务岗位,教学工作量不减免,不计入行政坐班人员名单;若选择管理岗位,按现行政职务执行工资津贴和考核。首聘时对申请双肩挑人员履行审批程序,由学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安排双肩挑岗位。此次双肩挑的界定仅限于首聘,从第二个聘期起,除教学单位行政负责人外,其他岗位根据学校发展情况,再行规定是否设置双肩挑岗位。(二)各系列
21、岗位一经聘用,非组织调整引起岗位的变化,原则上不予转系列聘用。因工作调整,拟转系列竞聘的,需在拟竞聘岗位工作1年以上,并经考核达到任职要求,方可转系列竞聘同级岗位,不能申报竞聘高一级岗位。(三)关于专职辅导员、教学秘书岗位聘用为稳定教学单位辅导员和教学秘书队伍,专职辅导员、专职教学秘书(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既可选择专业技术岗位,也可选择管理岗位(现岗位)。若选择管理岗位,按管理岗位管理。如选择专业技术岗位,需承担教学工作,每学年承担的教学工作量不低于72标准学时,同时完成相应岗位的科研工作量,一个聘期结束后,根据个人申请和工作需要,此类人员可以从专业技术岗位调到管理岗位。(四)新入校人员按所
22、从事工作聘用到相应岗位。(五)在竞聘时符合任职条件的人数超出额定岗位数时,由学校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选出。九、附则(一)本方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时,按照新的规定执行。(二)本方案中有关聘用工作未明确事项,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三)本方案由岗位设置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四)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XX学院各类岗位任职条件2.XX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考核办法3.XX学院管理、工勤岗位考核办法4.XX学院绩效津贴分配暂行办法5.XX学院关于岗位首聘有关问题的说明6.XX学院岗位设置情况一览表7.XX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办法8.XX学院学术期刊分级目录二
23、一二年三月一日附件1:XX学院各类岗位任职条件 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和XX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任职条件,各类人员根据规定条件申报并聘用至相应的岗位和等级。一、各类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一)遵纪守法,坚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严于律己,各年度考核合格。(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团结协作,为人师表,关心学校的建设发展事业。(三)具有胜任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四)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五)遵守学术诚信除基本条件外,各类各级岗位还需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二、管理岗位(一)三级管
24、理岗位(正厅级):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省委、省政府任命。(二)四级管理岗位(副厅级):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省委、省政府任命。(三)五级至九级管理岗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XX学院处科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学校现已任命的管理干部,根据其现任的职务级别直接申请聘用相应的职员岗位即:正处级职务对应五级职员岗位;副处级职务对应六级职员岗位;正科级职务对应七级职员岗位;副科级职务对应八级职员岗位;科员对应九级职员岗位;办事员对应十级职员岗位。三、工勤技能岗位按照现任职务聘任到相应的岗位级别。四、专业技术主岗位(教师)的任职条件(一)教授 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量,三级教授岗位教学
25、工作量年平均需达到200学时(其中需完成课堂教学150180标准学时;完成辅助课时5020学时,辅助课时包括毕业论文(设计)、教育实习、社会实践等,下同),四级教授岗位教学工作量年均需达到240学时(其中需完成课堂教学150200标准学时;辅助课时9040学时)。各年度教学效果考评结果均为合格以上。1、教授竞聘三级岗位,任现职近5年以来,除达到基本的教学工作量外,还应满足下列教学业绩条件中的1项,科研业绩条件中的2项;或教学业绩条件中的2项,科研业绩条件中的1项。(1)教学业绩条件省级以上教学名师;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前位,或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位、二等奖首位,或省级优秀教材奖(首位);
26、省级以上教改立项负责人,或省级以上精品课程或双语课程负责人;省级以上优秀教学团队负责人;校级教学优秀奖,或两次教学质量奖。(2)科研业绩条件省级以上突出贡献专家(管理期内),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获国家级科研奖励,或获省部级科研一等奖前3位,或二等奖前2位,或三等奖首位,或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2位,或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首位;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课题),且项目(课题)累计到帐经费自然科学类5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1万元以上,或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各类项目(课题)自然科学类到位经费累计8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累计2万元以上;首位撰写与本人
27、研究领域一致的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首位发表与本人研究领域一致的二级期刊学术论文1篇,或三级期刊学术论文2篇,或四级期刊学术论文3篇,或五级期刊学术论文4篇(其中四级期刊学术论文1篇);首位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项,且所获专利内容符合所从事学科的研究方向。2.教授竞聘四级岗位,任现职近5年以来,除达到基本的教学工作量外,还应满足教学业绩条件中的1项,科研业绩条件中的1项。 (1)教学业绩条件校级教学名师;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前5位,或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前4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首位,或优秀教材奖前2位;省级以上教改立项前2位,或省级以上精品课程或双语课程前2位,或校级精品课程负责人,或校级双
28、语课程负责人,或省级以上优秀教学团队前2位,或校级优秀教学团队负责人;教学效果考评两次优秀。(2)科研业绩条件获国家级科研奖励,或获省部级科研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首位,或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2位,或二等奖首位,或三等奖两次(其中一次首位);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有资科研项目(课题),或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主持各类项目(课题)自然科学类到位经费累计5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累计1万元以上;首位撰写与本人研究领域一致的高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首位发表与本人研究领域一致三级期刊学术论文1篇,或四级期刊学术论文2篇,或五级期刊学术论文3篇;首位获国家授
29、权发明专利2项,且所获专利内容符合所从事学科的研究方向。(二)副教授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量,副教授岗位教学工作量年平均需达到260学时(其中需完成课堂教学150200标准学时;辅助课时11060学时),各年度教学效果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1.副教授竞聘五级岗位,任现职3年以来,除达到基本的教学工作量外,还应满足下列教学业绩条件中的1项,科研业绩条件中的2项;或教学业绩条件中的2项,科研业绩条件中的1项。(1)教学业绩条件校级教学名师;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前3位,或优秀教材奖前3位;省级以上教改立项前3位,或省级以上精品课程主讲教师前3位,或省级以上优秀教学团队主讲教师前3位,或校级精品课程负责
30、人,或校级双语课程负责人,或校级优秀教学团队主讲教师前2位;校级教学质量奖,或教学效果考评其中一年为优秀。(2)科研业绩条件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管理期内);获国家级科研奖励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科研一等奖额定人员、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首位,或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首位,或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两次(其中一次首位),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首位;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有资科研项目(课题),或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各类项目(课题)自然科学类到位经费累计3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累计1万元以上;首位撰写与本人研究领域一致的高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首位发表与本人研究领域一
31、致的四级期刊学术论文1篇、五级期刊学术论文1篇,或五级期刊学术论文2篇、六级期刊学术论文1篇,首位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且所获专利内容符合所从事学科的研究方向。2、副教授竞聘六级岗位,任现职近3年以来,除满足基本的教学工作量外,还应满足下列教学条件中的1项,科研业绩条件中的1项。(1)教学业绩条件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或优秀教材奖前3位;省级以上教改立项前4位,或省级以上精品课程主讲教师前3位,或省级以上优秀教学团队主讲教师前3位,或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前2位,或校级优质课程负责人,或校级精品课程前2位,或校级双语课程前2位;校级教学质量奖获得者,或教学效果考评其中一年为优秀。(2)科研业绩条件
32、获国家级科研奖励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科研一等奖额定人员、二等奖前3位、三等奖前2位,或市厅级科研一等奖首位,或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首位;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有资科研项目(课题),或主持各类项目(课题)自然科学类到位经费累计2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累计1万元以上。首位撰写与本人研究领域一致的高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首位发表与本人研究领域一致的四级期刊学术论文1篇,或五级期刊学术论文2篇,或六级期刊学术论文3篇; 首位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且所获专利内容符合所从事学科的研究方向。3.副教授竞聘七级岗位,任现职近3年以来,除满足基本的教学工作量外,教学效果考核合格以上,科研业绩条件中的1
33、项。科研业绩条件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的前3位人员,或获市厅级科研一等奖前两位,二等奖首位;前两位参与(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有资科研项目(课题),或前两位参与各类项目(课题)自然科学类到位经费累计3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累计1万元以上;前两位撰写与本人研究领域一致的高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首位发表与本人研究领域一致的五级期刊学术论文1篇,或六级期刊学术论文2篇;前两位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且所获专利内容符合所从事学科的研究方向。(三)讲师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量,讲师岗位教学工作量年平均需达到280学时(其中需完成课堂教学150220标准学时;辅助课时13060学时),各年度教学效果考核结果均为合
34、格以上。除达到基本的教学工作量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1、讲师竞聘八级岗位,任现职近3年来,还需满足下列教学业绩条件中的1项,科研业绩条件中的1项。(1)教学业绩条件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或优秀教材奖额定人员;省级以上精品课程主讲教师额定人员,或省级以上教改立项额定人员,或校级精品课程额定人员,或校级优质课程额定人员,或校级双语课程额定人员,或校级教改立项负责人,校级优秀教学团队主讲教师额定人员;校级教学质量奖获得者,或校级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获得者。(2)科研业绩条件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的额定人员,或获市厅级科研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两位),三等奖首位;参与(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有资科研项
35、目(课题)前三位,或参与项目(课题)累计到帐经费自然科学类3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1万元以上(前三位),或主持(完成)厅级科研课题一项;参与撰写与本人研究领域一致的高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部分6万字以上),或编著1部(作者列前两位);首位发表与本人研究领域一致的五级以上期刊学术论文1篇,或六级以上期刊学术论文1篇、七级期刊学术论文1篇,或七级期刊学术论文3篇;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前3位,且所获专利内容符合所从事学科的研究方向。2、讲师九级、十级岗位竞聘,任现职近3年来,除完成教学工作量外,教学效果考核合格以上,有科研成果体现。科研业绩条件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制定标准。3、当年引进博士按规
36、定确认十级岗位。(四)助教完成主讲教师申请,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量,助教岗位教学工作量年平均须达到200学时(标准学时150180,辅助课时5020,辅助课时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且各年度教学效果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助教竞聘晋升十一级岗位须任助教满3年。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硕士研究生毕业当年可按规定确认十二级岗位。助教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科研业绩条件由各教学部门自行制定标准。五、专业技术辅助系列(教师外)各级岗位任职年限及业绩条件竞聘辅助系列各级岗位,现从事工作岗位与所聘专业技术职务需保持一致,有能力完成所在岗位的工作要求和任务,能满额完成所在单位要求的工作量(岗位要求和岗位
37、工作量及考核要求由各部门制定)和工作职责;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需完成所承担的岗位职责和科研业绩条件。(一)正高级职务1、科研业绩正高级职务竞聘四级岗位,任现职近5年来的业绩需具备下列条件中的1项:获国家级科研奖励,或获省部级科研一等奖(前4位)、二等奖(前3位)、三等奖(前2位),或首位获市厅级科研一等奖;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有资科研项目(课题),或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项目(课题)自然科学类到位经费累计5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累计1万元以上;首位撰写与本人研究领域一致的高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首位发表与本人研究领域一致的四级以上期刊学术论文1篇,或五级期刊学术论文2篇,或五
38、级期刊学术论文1篇,六级期刊学术论文2篇;首位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且所获专利内容符合所从事学科的研究方向。(二)副高级职务1.副高级职务竞聘五级岗位,任副高级满3年,任现职以来的业绩需具备下列条件中的1项。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的额定人员,或获市厅级科研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有资项目(课题),或主持各类项目(课题)自然科学类到位经费累计3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累计0.8万元以上;参与撰写与本人研究领域一致的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本人撰写部分6万字以上),或编著6万字以上;首位发表与本人研究领域一致的四级期刊论文学术论文1篇,或五级期刊学术论文1篇,六级期刊学术论文1篇
39、,或六级期刊学术论文2篇,七级期刊学术论文1篇;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前2位),且所获专利内容符合所从事学科的研究方向。2、副高级职务竞聘六级岗位,任副高级满3年,任现职以来的业绩需具备下列条件中的1项。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的额定人员,或获市厅级科研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首位;主持(完成)厅级级及以上有资项目(课题),或主持各类项目(课题)自然科学类累计到位经费3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累计1万元以上;参与撰写与本人研究领域一致的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本人撰写部分5万字以上);或编著5万字以上;首位发表与本人研究领域一致的五级期刊学术论文1篇,或六级期刊学术论文1篇、七级期刊学术论文1
40、篇;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前3位,且所获专利内容符合所从事学科的研究方向。3、副高级职务竞聘七级岗位,任现职以来的业绩需具备下列条件中的1项。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的额定人员,或获市厅级科研一等奖(前4位)、二等奖(前3位)、三等奖(前2位);参与(完成)厅级及以上有资项目(课题),或参与各类项目(课题)自然科学类累计到位经费3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累计1万元以上;参与撰写与本人研究领域一致的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本人撰写部分3万字以上),或编著5万字以上;首位发表与本人研究领域一致的六级以上期刊学术论文1篇,或七级期刊学术论文2篇;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前4位),且所获专利内容符合所从事学科的研
41、究方向。(三)中级职务辅助系列中级职务竞聘各级岗位需达到岗位任职条件和科研业绩条件。各岗位任职条件由业务主管部门或所在部门根据工作情况自行规定,并作为考核的依据。1.中级职务竞聘八级岗位,任中级职务满3年,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中的1项。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的额定人员,或获市厅级科研一等奖(前4位)、二等奖(前3位)、三等奖(前2位);主持(完成)校级及以上项目(课题);参与撰写与本人研究领域一致的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本人撰写部分3万字以上),或编著5万字以上;首位发表与本人研究领域一致的七级以上期刊学术论文1篇,八级期刊学术论文1篇;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前4位),且所获专利内容符合
42、所从事学科的研究方向。2、中级职务竞聘九级及以下岗位,任现职以来完成岗位工作,工作量饱满,有科研成果体现。助级职务竞聘十一级岗位需任职满3年。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硕士研究生毕业当年可按规定确认十二级岗位。科研业绩条件由各部门自行制定标准。六、相关说明(一)科研业绩条件中的刊物级别按照现职称评审使用的XX学院学术期刊分级目录认定。科研业绩由科技处审定。任期期满考核,其科研业绩条件中的刊物级别,按照科技处最新公布的XX学院学术期刊分级目录执行。科研业绩为任现职以来35年的成果(正高为近5年,若正高的任期不足5年,从任正高级职务以来计算;副高及以下为三年,如副高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任期不足3年,
43、从任现职以来计算)。学术专著的水平由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经校学术委员会审定不能认定为高水平学术专著的著作,根据著作的质量,可算作四级期刊或五级或六级期刊学术论文。学术专著是指“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或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术著作,专著要有前期研究成果,省部级以上课题以著作结项的可认定为专著”。自选课题的著作要附有参考文献和引文注释,包含丰富的书目信息。(二)业绩条件中各类项目、奖励、成果需是竞聘岗位本学科专业的成果,且以XX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攻读博士、硕士期间及博士后在站期间的成果XX学院可以为第二署名单位,或在作者简介中有XX学院教师的字样。(三)
44、在聘期内科研课题立项或结题只计算一次,人员排序以申报书(结项书)的顺序为准。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中所列条件可适用于低层级的任职条件,低层级所列任职条件不用于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条件。(四)考虑到师资队伍的结构和专业的特殊性,对音、体、美、外语、动画等专业的教师,八级岗位以上人员其科研业绩条件中的论文数量可减少1篇。(五)教学岗位的教学工作量为标准学时,标准学时的计算方法由教务处制定,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审核。课堂教学的标准学时可以冲抵辅课学时,辅助课时不能冲抵课堂教学课时,无辅助课时的公共课教师需完成所聘岗位总学时数。一个年级只有一个自然教学班的专业,其专任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完成不低于规
45、定课时量的80。(六)教学团队、精品课程、优质课程、双语课程、教改立项等人员排序以申报书为准。教学业绩条件中无管理期的称号,在首聘和期满考核时可以使用,第二个聘期不再使用。(七)关于学时量减免、抵销问题。由学校指定参与服务地方进行科学研究的专职或双肩挑人员的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根据任务性质和服务时间由学校研究决定。骨干教师进修,国内访问学者,国际合作项目,学术休假人员完成进修前制定的研修目标,考核合格,其学时量按所聘层次的70抵销,剩余30部分需在下学期或下学年补齐。产假学时量按所聘层次的70抵销,经学校同意脱产攻读博士学位人员按完成工作量计算。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审核认定。专任教师承担国家级
46、有资项目,课题组可抵销80标准学时,省部级有资项目,课题组可抵销60标准学时,其他有资项目,课题组可抵销30课时。在聘期内发表高级别期刊论文可抵销部分课时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二级期刊学术论文1篇抵销100课时,三级期刊学术论文1篇抵销70课时,四级期刊学术论文1篇抵销50课时。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二级期刊学术论文1篇抵销120课时,三级期刊学术论文1篇抵销80课时,四级期刊学术论文1篇抵销60课时,五级期刊学术论文1篇40课时。每个项目只抵销一次,在聘期内减免课时数由课题负责人自由分配。此项不适用于双肩挑人员。(八)取得重大学术成就,首位获国家级教学、科研奖励或省级教学、
47、科研一等奖,或取得重大发明创造成果并产生巨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后,可不受业绩条件项目限制,直接申报参加相关职务层次、等级岗位的竞聘。七、附则(一)本办法由学校岗位设置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二)在聘用过程中如出现新的情况由校党委研究决定。(三)本办法自2012年 3月1日起施行。附件2:XX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考核办法一、考核的目的与原则(一)目的考核工作是进行年度工作调度和聘期业绩考量的重要依据。通过考核,进一步总结成绩和经验,发现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指标、事业责任体系和契约化管理体制,同时对不适应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作出必要的调整,推动事业不断发展。(二)原则1、坚持思想品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原则;2、坚持以指标、项目考核为主和考核结果与岗位管理、薪酬待遇挂钩的原则3、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综合评价,民主公开原则;二、考核范围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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