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4 ,大小:41KB ,
资源ID:2819145      下载积分:5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2819145.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大理学院学生社团会员权益保障试行办法.doc)为本站上传会员【天****】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大理学院学生社团会员权益保障试行办法.doc

1、大理学院学生社团会员权益保障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运作,切实保障学生社团会员的合法权益,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对学生社团会员的维权工作本着“想会员所想,切实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力求及时、公正,并接受全校师生的民主监督。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学生社团指根据《大理学院学生社团登记审批表》注册成立,并接受大理学院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管理的,由大理学院在校学生组建并运营的学生社会团体。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会员是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参加学生社团,根据学

2、生社团的章程依法享有相应会员权利义务的大理学院在校学生(含研究生及本、专科,不含留学生)。 第二章 会员代表大会 第五条 社团的会员代表大会是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照社团章程行使职权。 第六条 社团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二) 审议批准社团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三) 对社团变更、注销等重大事项做出决定。 (四) 根据需要制定和修订社团章程。 (五) 听取社团财务报告。 第七条 社团会员代表大会分为定期会员和临时会员代表大会。定期会员代表大会应当在社团招新结束后一周内选举出会员代表并召开;三分之一以上的会员代表

3、动议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的,应当及时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 第八条 会员代表在大会召开期间享有平等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大会表决遵循一人一票原则。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 第九条 学生认可并接受社团章程,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加入某学生社团后,即成为该学生社团的注册会员,简称会员。会员有权按照自己所在社团的章程,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选择加入或退出该社团。 第十条 平等权。每个社团的会员在享受会员权利和履行会员义务方面一律平等,不因会员在该社团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高低而有所区别。 第十一条 参与知情权。会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结构、财务制度及运行情况,有权对社团的管理

4、活动和社团建设提出质询和建议,以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会员有选举所属社团干部干事和被选为干部干事的权利,后者按照章程享有社团职务所有的权利。 第十三条 使用与优先权。会员有使用所属社团的各种可供给资源的权利。同时会员有参加社联、所属社团各项活动的优先权利。 第十四条 监督和表决权。会员有监督所属社团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若对社团等级考核结果有异议,有权向社联、社团相关负责人提出意见、投诉、建议,及要求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和反馈。同时会员有在会员代表大会上统一表决及通过与会员权益相关的文件或条例的权利。 第十五条 退会权。会员有自愿提出合理退会理由

5、按规定程序提交退会申请,经校社联、所属社团审核,被批准退会的权利。 第十六条 其他权利。会员享有所属社团章程或制度规定的其他正当权利。 第四章:会员的义务 第十七条 会员应当自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管理机构的决议。 第十八条 会员应自觉配合社联、社团的工作,有为促进社团健康发展而努力的义务。 第十九条 会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二十条 会员应自觉爱护社联、社团的公共财产。 第二十一条 会员应当服从社团组织的管理,维护社团的权益和声誉。 第二十二条 会员应当按照所在社团的章程按时参加社团的会员大会。 第二十三条 会员应当主动向社团提供各种信

6、息、意见和建议,协助社团组织活动,监督社团活动执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 社团章程有规定会员需交纳会费或培训费的,会员应当按照社团章程及时缴纳。 第二十五条 会员应履行所属社团章程或制度规定的其他合理义务。 第五章:社团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如果会员有违反社团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指导老师及社联同意,社团有权要求违反社团章程的会员退社。 第二十七条 社团有根据章程,独立行使社团内部管理、建设职权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社团主要负责人有享受学生干部待遇和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社团有权按照社团章程召开会员大会,商议和决策有关社团发展、建设、变更、注销等各项事宜。 第六章

7、社团的职责 第三十条 社团(主要负责人)应根据社联的要求定期参加社团负责人工作会,向社联汇报社团运行状况。并且社团每月都要按社联的要求及时签到并登记活动预告和总结。 第三十一条 社团有依据社团章程定期开展活动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 社团必须积极配合社联对其财务等情况的监督与考查。 第三十三条 社团若需要举办活动,须经校社联审批同意。 第三十四条 社团在财务方面的职责如下: (一) 社团有义务向会员说明社团的收费情况,且在收取较大金额会费或培训费时需征求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 (二) 社团有义务对每次活动的支出做出相应的使用细则说明,账目须明确。需有有效票据核准登记入账。

8、三) 社团有义务将其财务状况定期告知会员,接受会员的监督和质询。 (四) 社团有义务告知会员维权的方式。 (五) 社团在每学期末有义务向会员总结本学期的财务收支状况。若会员提出异议,社团负责人需详细说明。 第三十五条 社团对经费的管理职责如下: (一) 社团必须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设立统一的账册,及时记录财务收支情况; (二) 社团应设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加强发票和收据的管理,详细记录社团财务的收支情况,严格确保资金的存放安全。 (三) 社团的各项活动策划开展前,应就活动所需经费提出书面申请,并制定活动经费预算计划,报校社联申请批准,严格坚持先审批后使用原则。 (四) 若社团活

9、动获得了社会资助(即赞助),资助款项的使用由校社联负责监督并备案。 (五) 资助款项原则上只能用于被资助的社团活动,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若在保证社团活动顺利开展的前提下,资助款项仍有结余的,须将其纳入该社团的日常经费,并接受本社团全体会员的全面监督。 (六) 社团不得将社团的活动经费用于任何营利性活动。 (七) 社团的资产管理,参展大理学院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并接受会员和社联的监督。 第七章:会员维权机制 第三十六条 会员在其应享有的权利受到侵害,或就所在社团对其做出的处理决定等发生争议时,可依次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 与社团负责人协商解决。 (二) 通过社联要求

10、启动会员维权机制。会员要求启动会员维权机制的,须提交书面申请一份。 第三十七条 社联会员维权工作组机制 (一) 社联从各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会员维权工作组,设组长一名。 (二) 会员维权工作组平时不单独开展工作,其成员仍在原部门正常工作。当接到社团会员投诉或会员要求启动会员维权机制时,召开工作组会议,根据利益回避、公开公证等原则,确定具体受理部门及人员。 (三) 确定受理部门和人员后,由该部门工作组成员根据投诉信息或要求启动会员维权机制的书面申请具体开展调查、协调和处理工作。尽可能全面地收集信息,排除干扰,其他部门应积极协助该部门开展会员维权工作。 第三十八条 会员可以采取以下五种

11、方式进行投诉: (一) 可于每日晚6:30至8:00到校社联办公室向值班人员进行情况说明和登记; (二) 可于工作日拨打校社团联盟相关部门负责人电话(见附表一); (三) 可直接把投诉信投于投诉箱内。 第三十九条 社联接受社团会员投诉的范围: (一) 财务管理; (二) 活动开展; (三) 民主机制; (四) 其它与会员切身利益有关的方面。 第四十条 校社联的工作组将在收到投诉后的3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以适当方式通知投诉人;被受理的投诉,及时开展调查;并在确认受理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适当方

12、式将处理和调查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第四十一条 被会员投诉的社团,应积极配合社联的相关部门所作的调查工作。社团负责人须就被投诉的事项做出如实说明情况。涉及财务问题的,须同时出示财务发票及收据等相关资料。 第四十二条 会员投诉的财务问题( 违规收取会费及培训费,挪用、滥用经费,不按规定购买器材道具,从事赢利性的商业活动等)经查证属实的,社团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积极补救的义务,并公开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如社团确存在违规现象,社联将依据《大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社团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 会员对社团活动的数量、质量不满的,也可向校社联提出投诉。校社联相关部

13、门将审核该社团的实际活动与活动计划是否相符,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核查结果。 第四十四条 社联可依据《大理学院社团管理条例》和核查结果,对一个月未开展活动的社团给予警告;对两个月未开展活动的社团勒令社团更换负责人,并取消评优资格;对于一个学期未开展活动的社团,则可按程序要求注销该社团。 第四十五条 因暴雨、火灾等不可抗力导致活动被迫取消或不能进行的,不予追究社团负责人的责任;如由人为原因造成的,将追究社团负责人和社团的责任。 第四十六条 会员对社团活动或负责人的行为违反会员代表大会决议,或者就民主权益遭受侵害提处投诉意见,经社联查证属实的,将责成社团做出解释说明并限期改正。若逾期仍未改正的,将勒令该社团根据社团章程上的程序更换社团负责人。 第四十七条 会员对社团其他方面提出投诉的,由社联受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查证后及时处理。 第四十八条 经校社联查证确属恶意投诉的,将不予受理和答复。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恶意投诉人的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1年9月*日起施行。 第五十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大理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