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材建设和管理,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对于提高教育质量,稳定教学秩序,保障人才培养起着重要的作用。学院有关职能部门和各教学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第三条 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包含教材规划、教材编写、教材选用
2、及教材研究与评介等。第四条 本办法中“优秀教材”指近5年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材,教育行政部门或教材建设委员会推荐使用的教材。“规划教材”指列入国家、省或学院规划的教材(包括文字、声像、电子等形式)。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五条 学院设立教材建设与审定委员会。其任务是:审定全院教材建设规划以及相关的教材管理规定;指导和协调各教学单位教材建设小组工作;负责学院规划教材立项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检查落实教材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和措施;组织学院教材评估和优秀教材评奖工作;指导教材研究和评介工作等。第六条 各教学单位设立教材建设与审定小组,负责本单位教材建设与管理。其工作职责是:制定本单位教材编写计划和教材选用计
3、划;审核选用教材的质量;组织本单位申报教材立项;指导本单位教材研究和评介工作,并向学院推荐优秀教材等。第七条 教材建设与审定实行学院、教学单位两级管理。教务处是教材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教材建设规划;组织各级规划教材的立项申报和选用审定工作,包括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教材的征订和发放;组织教材研究、对教材的检查评估和各级教材评优;实现教材的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落实教材建设的有关政策等。各教学单位应按其承担的任务做好具体落实工作。 第三章 教材的选用和审定第八条 教材选用(一)教材选用原则:1.教材的选用必须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坚持以质量为标准,择
4、优选用,遵循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和发展性原则,鼓励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规划教材和全国统编教材;国家、部、省级优秀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2.积极选用先进的、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国外原版引进教材和高质量的文字和电子教材。3.我院教师主编或参编的正式出版的教材、教学参考书,须经学院教材建设与审定委员会审定批准,由教材科办理正规征订手续后,方可作为教学用书(此前已使用过的教材或教学参考书,也须履行审批和征订手续)。教师印刷讲义须经教务处批准,印刷的讲义须交教材科发行。(二)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有多种版本的教材时,应本着权威、适用、减轻学生负担的原则,在对不同版本教材进行调研、
5、比较和论证的基础上择优选用,只能限订一种教材,不得多订。教材选用应保持相对稳定性,若确因教学计划和课程调整需要更换教材,须经学院教材管理部门审批。教材一经选订、购入,必须按计划使用,不得因更换任课教师等原因而拒用。(三)教学单位是教材选用的主体,负责教材选用的研究论证,提出并制定教材选用计划。(四)教务处应加强教材信息的交流和管理,建立国家、部、省级统编教材及推荐教材信息库、优秀教材信息库、学校自编教材信息库、全国各出版社教材信息库等,并通过校园网及时向各教学单位公布,以促进教材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第九条 教材审定(一)教材审定的原则审定教材应遵循政治性原则、科学性原则、知识性原则、适应性原
6、则和稳定性原则。(二)教材审定组织机构在学院教材建设与审定委员会下成立文、理两大学科教材审定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材科。教材审定组织机构人员由学院领导、教务处负责人和各教学单位领导组成。(三)教材审定的范围 凡进入我院课堂教学,列入学生必须购买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复习资料指导书等均属审定范围。(四)教材审定的程序1、由教学单位将淮备使用的教材(包括自编教材、参编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复习资料、指导书等)进行填表并签署意见报教材科;2、教材科登记造册后按文、理两大类分别送院文、理两大学科教材审定组审定;3、在院文、理学科教材审定组审定意见的基础上,院教材审定总负责人签字后生效。第四章教材的
7、采购及发放第十条 在上级主管部门未作教材统一采购的情况下,要在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基础上,采用招标、议标等方式进行教材采购。教材采购的招标、议标等活动应由学院教材采购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学院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对教材采购的招标、议标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以杜绝暗箱操作。禁止随意指定教材销售商,杜绝各类非法盗版图书和上门推销的套书、人情书。第十一条 学生上课用书,必修课应人手一册,选修课按实际选课人数订购。所有学生(含脱产、函授、教学站点)使用的教材征订归教材科统一管理。承担课程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大纲要求,在对现有教材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拟选用教材,填写教材征订统计表,教研室进
8、行初审,各教学单位复审并经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教材科。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时按学院规定在财务处统一缴纳教材费,专款专用,以保证教材的正常购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订购、印刷和向学生出售教材,否则,将追究其责任。若涉及违反新闻出版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的,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十三条 教材以班为单位由教材科或经招标确定的供应商向学生发放,教材发放后原则上不予退换,但若有缺页、倒装等装订印刷质量方面的问题,且无任何人为的污损,可到教材科登记退换。第十四条 各门课程主讲教师的教学用书须经教务处批准,由系秘书统一到教材科领取,费用由学院承担。(同一门课程已发教学用
9、书而教材版本或任课教师没有改变的,原则上不再另发)第十五条 订购教材的时间: 普高一般为每年的6月到7月,成高一般为每年的11月到12月,特殊情况另行通知。第五章教材的研究与评介第十六条 大力开展教材研究工作是不断提高教材编写及选用质量的保证。教材研究工作包括:对各专业培养人才的基本规格和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研究;对教材内容、体系和结构的研究;新版教材的推荐、评介;教材使用经验交流;对国内外先进教材的比较研究;教材管理的研究等。第十七条 积极开展教材建设与管理的调研工作,学院从教材建设基金中拨出一部分资金资助教材研究工作,不断提高教材建设与管理水平。第十八条 学院积极组织申报我院教师编写的教材参
10、加各级各类教材评奖工作。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教材质量信息反馈制度,通过督导、学生信息员、问卷调查、专家审议等形式开展教材评介工作,公布学生及专家对教材的反馈意见,使教材质量评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教材的建设与管理。各教学单位应依照本条例,根据学科和专业建设及发展的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或细则。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此前学院发布的相关管理文件自行废止。2008年5月4教育学院(普通成人)高等教育教材征订统计表200 200 学年度系(公章): 专业: 年级: 填表人: 系主任签字: 出版社ISBN(书号)书 名作 者学生数教师用书数订数备注备注:1、此次征订教材的使用期为: 级第三学年度; 级第二学年度; 级第一学年度用书。 2、教材征订的科目依据为:教育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教学计划( 年修订)。 3、 级人数按08年本专业招生计划数(招就处查询)结合 报到率估算。 4、公共课科目只需填写科目名称与所需数。版本由公教部确定。 6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