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一、 总则(一) 依照公司详细状况及规定,全面加强机电设备管理,保证设备四率,即防爆率100,待修率5,完好率90以上,事故率1如下,以及对设备从购买到闲置报废全过程综合管理。(二) 建立建全设备台帐,加强现场监察管理,及时调剂设备使用、变更设备流动帐,做到账、物相符,防止公司资产流失。(三) 机电部作为机电设备综合管理部门,在公司机电副总领导下,对公司构成固定资产设备及小型低值和不纳入固定资产设备,所有纳入机电设备管理范畴,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台帐,并建立设备软件管理系统。(四) 机电部在设备管理调剂和使用上,有权对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设备使用单位必要设有专人(可兼职)对
2、设备管理负责,对单位设备使用状况,做究竟数清、账物符,对使用中存在问题及时反馈。(五) 在设备管理上做到减少闲置、积压、挥霍,杜绝设备重复购买,保证设备验收质量、设备档案齐全。(六) 对增置新设备,机电部会同财务部门制定年度维简筹划,由机电副总召集财务、技术、使用部门进行经济技术论证,本着结合实践、发展生产、产业升级等规定,制定、下达设备年度购买筹划,并组织设备到货验收、入账、发放等工作。(七) 机电部应制定公司设备包机管理体系,年度检修筹划,大型设备周期测试安排,季节性测试安排,并负责检查监督和考核。二、 设备前期管理规定(一) 设备选型与购买1、 为防止设备重复购买,导致新闲置、积压,各单
3、位设备需求或维简筹划申请,报机电部,机电部依照各单位上报筹划负责平衡,能调剂进行调剂。2、 大、中型设备选型、招、评标,购买及改造工艺,由机电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参加,必要选型通用性、原则化和符合公司发展关于政策规定,必要杜绝选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裁减设备。3、 公司所需购买设备材料筹划,由各单位在每月25日前将设备购买筹划及购买范畴分别报机电部和供应部,机电部和供应部依照设备及材料购买筹划及时准时按质完毕购买筹划,不得擅自更改筹划内容,如不能按筹划内容完毕,按责任进行考核。4、 为保证公司设备质量管理,避免资产流失导致经济损失,规定所有设备购买结账,必要由机电部出具验收合格单,加盖机电部公
4、章,并经机电部部长签字,以证明设备已验收合格。 (二)、设备到货验收 1、设备到货后,设备验收人员由机电部、供应部、使用单位三方共同验收。验收重要内容:产品规格型号、质量、台数及技术数据与否符合规定,资料、工具、设备部件与否齐全,有无损坏,填写设备到货验收单,验收人员签字,验收单一式四联,参加验收部门存档一份备查。 2、设备验收合格后,机电部及时编好设备号,同步建台账、汇总账、流动账、库存账、设备卡片,做到填写数据精确、齐全、笔迹工整。 3、凡新到货设备图纸、产品阐明书、装箱单、合格证等技术资料一式三份,由机电部验收登记后存档一份,使用单位一份,机电部一份。存档资料由机电部统一登记保管,其她单
5、位需要时,可向主管人员借用,并准时归还,其她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扣留和发放。 (三)设备出入库管理 1、供应部设备库要设专人管理,未经机电部允许,其她部门不准擅自查看、提取设备,设备做到账、物相符。 2、各队需要设备时,必要提前一天填写设备申请单,写清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机电部组织主管审批后开出库手续一式三份。 3、设备出库后及时更改设备库存账和设备移动账,使用单位及时建立账卡管理,无设备编号设备不准下井安装使用,一经发现予以单位和有关人员200元以上罚款。 (四)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1、机电部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内容涉及:所有机电设备台账、流动账、汇总账及产品阐明书、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
6、标志等资料。 2、机电部要设专人管理好设备技术档案,单位因生产需要技术档案时,必要经组管领导批准,并打借条。借用设备技术档案单位,要精心保管,用完及时送回机电部,不得损坏、丢失、涂改。三、设备审批、调拨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备审批调拨管理,保证设备合理化运用,杜绝挥霍,减少成本,做到设备日清月结,加大设备使用透明度,以便更好地为生产服务,特制定本规定:(一) 各单位要依照设备需求实际状况到机电部办理调拨单, 调拨单一式三份要标明品名、规格、数量。调入单位、调出单位必要有各生产单位负责人签字。调出单位一份,调入单位一份,机电部一份。未经机电部办理调拨手续,擅自调拨设备处以500元罚款。(二)
7、 机电部负责对各单位设备进行核查、清点,对积压不用设备进行调配,各个单位要积极配合机电部对设备调配工作,单位逾期不予配合者,每超一天罚款300元。(三) 各单位要认真保管,合理使用设备,防止人为损坏和不合理使用,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四) 各单位备用设备要码放整洁,不得随处乱放。如有掩埋或不按规定码放,由机电部出具整治告知单。逾期不整治,由机电部出具罚款单。设备配件在不影响正常生产前提下厉行节约。(五) 各单位所用设备、配件要对的合理使用,检修或更换部件后,不用配件要及时交给保管员。如乱扔乱放导致埋没丢失按原价两倍补偿。(六) 对于16mm2以上电缆回收不准断有齐口,未经机电部或值班领导批
8、准,禁止擅自截断。回收后要及时交出,发现一种齐口或不及时交出,予以责任单位2001000元罚款。(七) 使用钢丝绳,不准打弯或背绳损坏,发现一次按损坏长度依照单价对使用单位进行罚款。要做好寻常保养维护,机电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八) 实行交旧领新物料,各单位要依照地面物料保管员出具验收单到调度室审批材料,否则不予支领。三、 设备使用管理规定(一) 机电设备及备件发放管理1、 各生产单位必要凭据机电部开出设备、备件供应支领单到指定地点提取设备、备件,并且将该设备、备件告知单由支领人签字后回机电部,由机电部及时入账。2、 紧缺设备、备件一律在井上指定地点备用,为避免发生机电事故而影响生产,机电部要
9、贯彻设备使用周期制管理,由单位进行贯彻,规定设备、备件使用时间期限,定期更换检修,避免因设备损坏事故而导致停产。3、 如特殊状况,井下使用单位必要报请公司调度室,调度室请示关于领导后可以支领,第二天使用单位必要将设备使用申请单补办手续交机电部。(二) 设备备件上井验收、存储管理1、 基层单位拆除机电设备,上井后填报设备明细送交机电部,由设备验收人员指定地点组织验收,设备接受单位和原设备使用单位参加。2、 验收原则,所有带号设备及重要零配件(涉及各种型号联轴节、各种规格机尾轴、盲轴、链轮、各种型号皮带滚筒、各种规格机头箱、溜槽、齿条、连接筒、皮带机头机尾构件、液压支架、侧护板、皮带纵梁、托辊架)
10、不容许丢失。3、 电气设备验收原则:用螺丝(栓)结实防爆部件,螺丝(栓)必要齐全紧固,止口构造防爆部件,必要将转盖合好,并上好闭锁栓,不容许敞盖上井。4、 设备验收后,接受单位开设备接受交机电部。对设备、备件丢失由机电部开据丢失、损坏告知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如有分歧,由机电部平衡解决。5、 各单位应积极配合机电部搞好设备验收工作,凡接到机电部告知后,不及时参加验收工作,按单方验收成果为准,并对单位予以考核。(三) 设备现场管理1、 为了掌握设备动态,机电部要做到账、物、牌相符,底数清(井上移动设备需绘制安装使用分布图,随设备移动变更图纸),设备管理人员对所分管设备要经常巡逻使用状况。2、 设备
11、管理员对移动设备做到每周一次循环检查,固定设备至少每月一次循环检查,机电部对使用单位每月查账一次,全公司设备半年一次清查,并做好清查标记。3、 机电部要严格执行设备积压,回收,丢失损坏奖罚制度,发生设备损坏、丢失填写分析报告单位,由机电部组织分析追究责任者,按制度考核,情节严重者报上级关于领导解决。4、 设备使用过程中禁止拆套,拆件使用。如遇特殊状况,对暂时性拆套需经机电副总批准,并限期指定专人负责恢复,寻常使用维修按设备管理奖惩办法予以考核。5、 井下设备存储必要集中上架码放,挂牌管理,对须上井设备必要集中存储上井标志,运送过程必要要保护设备,不许野蛮运送,避免设备丢失损坏。6、 在生产过程
12、中,拆除、更换下来设备、备件要及时上井,否则视为设备、备件积压,进行考核解决。7、 如有特殊状况,设备、备件使用单位不能及时将设备、备件回收上井时,由单位写出书面申请,阐明因素及需要宽限时间,报机电部备案,在批准宽限时间内可以不按积压解决。8、 不能及时回收上井设备、备件,使用单位必要妥善保管,不容许浮现丢失、损坏、水淹、埋压、挂好回收牌。 (四)、设备移送验收管理 1、井下设备移送、验收,由机电部负责组织关于单位进行移交。 2、使用单位按设备账,清点好设备,移送过程中,使用单位、承办单位和设备管理人员,认真核对设备数量、配件及设备完好状况,所有验收并填写设备移送单及时过账。 3、对设备、配件
13、移送过程中丢失、损坏,依照设备回收损坏、丢失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对于移送顺利、无丢失损坏并及时交付机电部,认真填写移送单。 4、对于组装和解体移动设备,要在未解体前将各部件清点齐全,使用单位、接受单位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过账规定名称一致。如未经领导批准,擅自解体浮现丢失,由原使用单位负责。如需上井检修由使用单位护送上井移送。五、设备回收损坏、丢失管理规定(一)、凡井下停用设备(特殊状况经公司机电副总批准除外),一律按回收上井,回收上井设备按如下几种状况进行考核: 1、整个工作面设备回收上井考核。因这种状况设备数量大,涉及面广,因而回收期限按关于规定部门规定日期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毕回收任务,由公司调
14、度室和机电部提出考核办法。 2、对零星更换设备考核。其考核期限为设备下井之日起四日内将更换下来设备回收上井交库,否则,每延长一天每台罚款50元,每个组件罚款10元。 (二)、回收上井设备,零部件要齐全,交库时回收单位、机电部、接受单位三方验收,对所丢失部件、损坏部件,按丢失、损坏设备零部件考核款明细考核。 (三)、杜绝设备零部件回收过程中“无主”现象发生。设备零部件散落在运送巷、坡头、斜巷等处区域,谁主管谁负责回收,或者由调度室指定负责单位,并追踪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四)皮带机纵梁、H架、运送机溜槽在回收上井前,回收单位要认真清点检查分类,然后按设备组指定地点回收交库。 (五)整体皮带机回收
15、上井,由调度室、机电部、使用单位三方验收,无问题后设备组予以消账,丢失零部件按规定考核。六、设备维修、保管规定 (一)设备井上移送由机电部组织,移送单位双方签字生效。 (二)加强设备检修质量管理,如浮现设备检修质量问题,按设备原值或事故影响限度,分析考核单位和负责人。 (三)供应部应对地面接受后设备,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需入库或厂房保存设备,必要按规定保存好,否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分别予以惩罚。 (四)各单位需地面存储闲置、报废、待修等设备,必要按设备存储规定保管好,并报机电部备案,否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予以惩罚。七、防爆设备入井前管理规定 (一)、新购进防爆设备(涉及小型电器、电缆)必要
16、具备有效“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产品防爆性能必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否则不准入井使用。 (二)、新设备入井前,必要由机电部组织关于部门对设备进行防爆性能及电气性能验收。合格后,由机电部签发入井合格证方可发放入井使用。 (三)、非防爆电气设备禁止入井使用(井下中央变电室、泵房、重要架线机车运送巷道除外),因特殊工程需要非防爆设备入井使用时,必要由单位制定安全技术办法,上报机电部,并报机电副总审批,获准审批后方可入井使用。八、机电设备井下使用管理规定 各单位井下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1、电缆吊挂完好率、小型电器完好率要达到95. 2、井下电气设备各种保护必要齐全、敏捷、可靠。 3、井下所有机电设备都要实行包机责任制管理,做到责任到人,挂牌管理。 4、在用机电设备要保持完好状态运营,设备配件要符合规定,不得随意用它物取代,同步要搞好设备寻常维护保养。 5、井下各单位未经机电部批准,禁止擅自用电。 6、井下设备调拨、回收应到机电部 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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